右北平镇喇嘛洞村福峰山一处土地交易公告
右北平镇喇嘛洞村福峰山一处土地交易公告
宁城县右北平镇喇嘛洞村福峰山一处土地出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2024NCCQ011
(略) 受宁城县右北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宁城县右北平镇喇嘛洞村福峰山一处土地进行公开出租。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人:宁城县右北平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N
法定代表人:刘文刚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住所: (略) 宁城县右北平镇北洼子村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亩) | 出让期限 (年) | 底价 | 保证金 (元) | 增价幅度(元) | 备注 |
1 | 右北平镇喇嘛洞村福峰山一处土地 | 81.22亩(最终数据以实际测量为准) | 15 | *.00 | *.00 | *.00 | 按实际移交面积及成交价等综合确定合同金额 |
特别提示:以上地块以现状为准。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出租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财政部门和县政府已批准。宁城县信达房地产估价所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估价报告》即:宁城县信达估字[2024]第0028号,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6日。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旅游业企业法人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出让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2、受让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让标的相关情况向出让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交易公告截止前向出让人提出。受让人一旦参加竞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凡参与竞买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受让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让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交易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出让方提供的文书确定, (略) 仅就出让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受让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成功,受让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土地出租期间,如遇县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落地,租地合同无条件中止。在合同中止时,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对于承租方的其他损失不予补偿。
5、受让人要结合旅游开发计划,与转让人约定好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等事宜,确保在土地出租期间不改变原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出现土地违法行为。
6、其他事宜在受让方实地踏勘时说明。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 (略) 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6日8:00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8:00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00止(银行到帐为准)。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6日8:00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城县右北平镇
联系人:刘诗音
电 话: *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30时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中国 (略) (略) 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 (略) (略) 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 (略) 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成交竞买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 (略) 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 朱欣欣
优化营商环境热线电话:*
宁城县右北平镇喇嘛洞村福峰山一处土地出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2024NCCQ011
(略) 受宁城县右北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宁城县右北平镇喇嘛洞村福峰山一处土地进行公开出租。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人:宁城县右北平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N
法定代表人:刘文刚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住所: (略) 宁城县右北平镇北洼子村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亩) | 出让期限 (年) | 底价 | 保证金 (元) | 增价幅度(元) | 备注 |
1 | 右北平镇喇嘛洞村福峰山一处土地 | 81.22亩(最终数据以实际测量为准) | 15 | *.00 | *.00 | *.00 | 按实际移交面积及成交价等综合确定合同金额 |
特别提示:以上地块以现状为准。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出租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财政部门和县政府已批准。宁城县信达房地产估价所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估价报告》即:宁城县信达估字[2024]第0028号,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6日。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旅游业企业法人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出让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2、受让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让标的相关情况向出让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交易公告截止前向出让人提出。受让人一旦参加竞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凡参与竞买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受让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让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交易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出让方提供的文书确定, (略) 仅就出让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受让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成功,受让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土地出租期间,如遇县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落地,租地合同无条件中止。在合同中止时,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对于承租方的其他损失不予补偿。
5、受让人要结合旅游开发计划,与转让人约定好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等事宜,确保在土地出租期间不改变原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出现土地违法行为。
6、其他事宜在受让方实地踏勘时说明。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 (略) 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6日8:00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8:00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00止(银行到帐为准)。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6日8:00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城县右北平镇
联系人:刘诗音
电 话: *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30时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中国 (略) (略) 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 (略) (略) 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 (略) 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成交竞买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 (略) 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 朱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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