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实验餐厅一楼商超招租信息公告
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实验餐厅一楼商超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实验餐厅一楼商超 |
起始日期 | 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南山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实验餐厅一楼105(东侧) |
面积/数量 | 13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6个月(含在租期内,每年2月和8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1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3年起(含第3年)租金每年递增一次,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配套(便利店、 (略)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按时缴交房屋租赁租金和水电费、网络费、管理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各种收费标准若按政府及出租方的政策性动态调整执行。逾期交纳的每日按月租金的1%收取滞纳金。 2、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政策执行。承租方负责与校计划财务部对接租金、水电费等对账、发票的开具与领取等。 3、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具有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等资质。配备的从业人员须符合行业监管部门从业资格等要求。 4、承租方按合同约定经营范围开展经营和服务,不得超范围经营及其它。不允许转租、分租。不得以转租、转让、抵押或者加盟等任何方式给第三方经营。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设立校内师生需求的其它产品销售。 5、出租方对店内分隔方式、独立柜台的设置、产品售卖的大类有调整权。 6、装修改造: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在出租方指定日期开始/完成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投入,装修设计图纸和项目必须经过出租方审批备案并按出租方要求完成,除设备和必要的陈列,其它装修应尽量简化,以方便日后的搬迁(包括设备可搬迁)的需要。装修及设备安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和*方的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可以搬移的设施设备及物品承租方可搬移收回,不能拆移的装修,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退租搬迁时,建筑物恢复原状交回出租方。在任何情况下,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对于投入的装修和设备设施做出任何经济赔偿。 7、承租方制定针对学生优惠方案和针对困难学生的帮扶措施,凭证件或者凭学校( (略) 和后勤保障部)认定的学生名单享受价格减免。 8、承租方须对政府和学校具体管理单位(国资部和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的各项管理政策(包括处理处罚规定和决定),严格遵守,无条件配合。承租方须积极配合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和其它各方面的决定。在执行过程种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修订有关管理规定。 9、关于安全: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对水电、消防等各种设施和设备予以改造和完善,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安全等各项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及其 它相关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禁止在店铺内留宿及其它相关规定。环境卫生方面做好环境整洁、门前三包。不乱摆卖,不乱张贴,不制造噪音。具体措施应严格按照出租方制定或者修订的规定办理。 10、商品与服务须明码标价,标明详细型号规格。不售卖现场制售的食品及生冷食品,不得强制消费和捆绑搭配消费,提供消费发票,保留消费数据供查。有关定价须接受校方指导,有关活动须向校方报批。质量、价格与服务原则上应优于周边同类商超。店铺内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的同类、同规格、同品质商超商品的价格。其中非标准产品定价按照型号规格等级相同或者相类似做比较,出租方有认定权和指导权,承租方遵照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获得出租方书面审批。 11、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价格、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发生投诉时,承租方积极妥善处理,应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经校方管理单位认定属实的,出租方有权代师生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包括赔礼道歉、停业整顿、惩罚性罚款、精神赔偿等形式,可同时并行。未落实限时整改到位的,同一问题可多次处理和处罚。 12、对师生的有效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服务水平及周边环境卫生)超过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以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为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3、关于促销优惠活动:(1)承租方每年要有2次或以上且每次不少于一个月的面向在校学生提供凭校园卡消费促销优惠活动,至少10%的常用商品或服务进行促销,折扣力度不低于85折。折扣后的实际价格应低于同类店的实际最低零售价。促销方案报出租方备案。(2)长期保持有一种以上学生普遍常用和喜爱的产品进行促销,促销力度以周边各商场最低价格为参照(本文中的价格,指周边商场的实际售价,而非价格牌的标价或者某些票据上的显示价)。 14、支持多种支付方式,须支持如校园卡、POS刷卡机、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支付过程不得 以收集不必要的师生信息为前提条件,须保障师生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校园内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数据, 并按国家信息数据相关规定保留数据备查。保留三年内的商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备查。 15、店铺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动务工合同等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或特种技术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及其它要求。礼貌待人,服务态度好,服装整洁,佩戴工作证及其它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能严格执行。 16、承租方合同期限到期、主动退出或者因故被出租方要求退出的,必须在收到通知后二周内把商铺内所有设备和物品全部清退和撤出学校,清空所有物品,交回钥匙。逾期滞留在校区的一切物品和设备视为无主物废弃物品予以清除,由出租方作任意处理。 17、经营有风险,承租方风险自担。承租方明白需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可能的经营风险或亏损:投资不代表能收回或者有回报的风险;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合同期限内因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也有停业和提前中止的风险。包括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因法律法规与 政策调整的影响、疫情影响的风险、校园规划的变更和更新改造拆迁影响的风险、建筑物的重建装修的影响等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停业和合同中止(不能往后延期展期)的经营不确定性等各种风险。在上述情形下,出租方退回押金,合同中止。承租方不能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 18、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约定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约定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时的通信地址、电话、邮箱、微信、公司注册地址、身份证地址均视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 19、承租方享有每年2个月的免租期,具体时间为每年2月和8月。 20、关于位置、面积与时间:按照出租方实际移交(房屋移交表)的交付时间、位置和面积(面积以实 际测量为准,可分次交付)。 21、现有校内合同已过期但实际仍在经营的意向承租方(包括单位和实际经营者),需要签署出租方拟定的“承诺书”并在报名前对实际承诺内容执行到位。否则视为不符合承租报名资格(该单位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拥有者或者经营者均不符合)。具体以出租方认定为准。 22.各意向承租方可同时参加深圳大学实验餐厅一楼商超项目及深圳大学秋瑟一楼商超项目的同类项目报名。但最多只能中选其中一个项目。先进行深圳大学实验一楼商超项目招租,然后进行深圳大学秋瑟一楼商超项目招租。获得深圳大学实验餐厅一楼商超项目的中选方,不得参与后续项目招租,否则取消其两个项目的报名及承租资格。同一个名称(含不同分店)、或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负责人视为同一个承租方。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含本数,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且成立年限不少于5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在国内副省级(含) (略) 正在经营便利店或商超(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数量不少于10家直营店; 3、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近一年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不良信用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为准); 5、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纳税额不能为零,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纳税证明); 6、意向承租方需近一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意向承租方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以中国执行 (略) 为准); 8、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未被出租方纳入招租黑名单、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不允许已在深圳大学粤海校区经营同类项目经营者及品牌报名。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8点要求材料;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郑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大学 | ||
地址 | (略) -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次付清合同中要求的季度场地租赁费(不包含免租期),并交纳不少于3个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的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 ( 补偿 )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交纳,承租方应于起租日交付第一个租期(季)租金,承租方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以第一期为基准,于每期基准日期前交付。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实验餐厅一楼商超 |
起始日期 | 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南山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实验餐厅一楼105(东侧) |
面积/数量 | 13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6个月(含在租期内,每年2月和8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1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3年起(含第3年)租金每年递增一次,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配套(便利店、 (略)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按时缴交房屋租赁租金和水电费、网络费、管理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各种收费标准若按政府及出租方的政策性动态调整执行。逾期交纳的每日按月租金的1%收取滞纳金。 2、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政策执行。承租方负责与校计划财务部对接租金、水电费等对账、发票的开具与领取等。 3、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具有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等资质。配备的从业人员须符合行业监管部门从业资格等要求。 4、承租方按合同约定经营范围开展经营和服务,不得超范围经营及其它。不允许转租、分租。不得以转租、转让、抵押或者加盟等任何方式给第三方经营。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设立校内师生需求的其它产品销售。 5、出租方对店内分隔方式、独立柜台的设置、产品售卖的大类有调整权。 6、装修改造: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在出租方指定日期开始/完成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投入,装修设计图纸和项目必须经过出租方审批备案并按出租方要求完成,除设备和必要的陈列,其它装修应尽量简化,以方便日后的搬迁(包括设备可搬迁)的需要。装修及设备安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和*方的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可以搬移的设施设备及物品承租方可搬移收回,不能拆移的装修,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退租搬迁时,建筑物恢复原状交回出租方。在任何情况下,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对于投入的装修和设备设施做出任何经济赔偿。 7、承租方制定针对学生优惠方案和针对困难学生的帮扶措施,凭证件或者凭学校( (略) 和后勤保障部)认定的学生名单享受价格减免。 8、承租方须对政府和学校具体管理单位(国资部和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的各项管理政策(包括处理处罚规定和决定),严格遵守,无条件配合。承租方须积极配合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和其它各方面的决定。在执行过程种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修订有关管理规定。 9、关于安全: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对水电、消防等各种设施和设备予以改造和完善,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安全等各项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及其 它相关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禁止在店铺内留宿及其它相关规定。环境卫生方面做好环境整洁、门前三包。不乱摆卖,不乱张贴,不制造噪音。具体措施应严格按照出租方制定或者修订的规定办理。 10、商品与服务须明码标价,标明详细型号规格。不售卖现场制售的食品及生冷食品,不得强制消费和捆绑搭配消费,提供消费发票,保留消费数据供查。有关定价须接受校方指导,有关活动须向校方报批。质量、价格与服务原则上应优于周边同类商超。店铺内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的同类、同规格、同品质商超商品的价格。其中非标准产品定价按照型号规格等级相同或者相类似做比较,出租方有认定权和指导权,承租方遵照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获得出租方书面审批。 11、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价格、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发生投诉时,承租方积极妥善处理,应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经校方管理单位认定属实的,出租方有权代师生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包括赔礼道歉、停业整顿、惩罚性罚款、精神赔偿等形式,可同时并行。未落实限时整改到位的,同一问题可多次处理和处罚。 12、对师生的有效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服务水平及周边环境卫生)超过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以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为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3、关于促销优惠活动:(1)承租方每年要有2次或以上且每次不少于一个月的面向在校学生提供凭校园卡消费促销优惠活动,至少10%的常用商品或服务进行促销,折扣力度不低于85折。折扣后的实际价格应低于同类店的实际最低零售价。促销方案报出租方备案。(2)长期保持有一种以上学生普遍常用和喜爱的产品进行促销,促销力度以周边各商场最低价格为参照(本文中的价格,指周边商场的实际售价,而非价格牌的标价或者某些票据上的显示价)。 14、支持多种支付方式,须支持如校园卡、POS刷卡机、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支付过程不得 以收集不必要的师生信息为前提条件,须保障师生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校园内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数据, 并按国家信息数据相关规定保留数据备查。保留三年内的商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备查。 15、店铺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动务工合同等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或特种技术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及其它要求。礼貌待人,服务态度好,服装整洁,佩戴工作证及其它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能严格执行。 16、承租方合同期限到期、主动退出或者因故被出租方要求退出的,必须在收到通知后二周内把商铺内所有设备和物品全部清退和撤出学校,清空所有物品,交回钥匙。逾期滞留在校区的一切物品和设备视为无主物废弃物品予以清除,由出租方作任意处理。 17、经营有风险,承租方风险自担。承租方明白需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可能的经营风险或亏损:投资不代表能收回或者有回报的风险;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合同期限内因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也有停业和提前中止的风险。包括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因法律法规与 政策调整的影响、疫情影响的风险、校园规划的变更和更新改造拆迁影响的风险、建筑物的重建装修的影响等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停业和合同中止(不能往后延期展期)的经营不确定性等各种风险。在上述情形下,出租方退回押金,合同中止。承租方不能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 18、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约定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约定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时的通信地址、电话、邮箱、微信、公司注册地址、身份证地址均视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 19、承租方享有每年2个月的免租期,具体时间为每年2月和8月。 20、关于位置、面积与时间:按照出租方实际移交(房屋移交表)的交付时间、位置和面积(面积以实 际测量为准,可分次交付)。 21、现有校内合同已过期但实际仍在经营的意向承租方(包括单位和实际经营者),需要签署出租方拟定的“承诺书”并在报名前对实际承诺内容执行到位。否则视为不符合承租报名资格(该单位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拥有者或者经营者均不符合)。具体以出租方认定为准。 22.各意向承租方可同时参加深圳大学实验餐厅一楼商超项目及深圳大学秋瑟一楼商超项目的同类项目报名。但最多只能中选其中一个项目。先进行深圳大学实验一楼商超项目招租,然后进行深圳大学秋瑟一楼商超项目招租。获得深圳大学实验餐厅一楼商超项目的中选方,不得参与后续项目招租,否则取消其两个项目的报名及承租资格。同一个名称(含不同分店)、或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负责人视为同一个承租方。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含本数,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且成立年限不少于5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在国内副省级(含) (略) 正在经营便利店或商超(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数量不少于10家直营店; 3、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近一年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不良信用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为准); 5、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纳税额不能为零,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度纳税证明); 6、意向承租方需近一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意向承租方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以中国执行 (略) 为准); 8、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未被出租方纳入招租黑名单、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不允许已在深圳大学粤海校区经营同类项目经营者及品牌报名。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8点要求材料;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郑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大学 | ||
地址 | (略) -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次付清合同中要求的季度场地租赁费(不包含免租期),并交纳不少于3个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的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 ( 补偿 )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交纳,承租方应于起租日交付第一个租期(季)租金,承租方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以第一期为基准,于每期基准日期前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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