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江门市新会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江门市JCR2024-99(新会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略) 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略) 新会分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新会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 (略) *(新会23)号地位于新会区枢纽新城启超大道 (略) 交叉口西北角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66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四十年,住宅用地七十年,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4〕1号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5-2.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住宅建筑标准层中,本层阳台、入户花园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除阳台、入户花园外的标准层面积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超过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略) 规划的要求封闭阳台的,按封闭阳台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首层用作建设停车库的建筑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住宅建筑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或每户配建不少于1个标准小汽车停车位。商住用地建设项目配建的幼儿园、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养老设施、垃圾中转站等须移交政府的公共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住宅建筑的飘窗可凸出外墙不大于0.8米,其余要求仍按照《 (略)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第4.8.1条执行。住宅建筑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住宅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3小时,或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时至16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三)其他要求:1.地块拟用于发展房地产项目。2.按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与本地块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相关单位。3.按规划条件要 (略) (略) 侧的建筑控制线与建设用地红线之间的退让用地范围、人行 (略) 政配套等工程建设,按规 (略) 道路的人行道、绿化带统一规划设计,应与本楼盘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如现 (略) 及设施等已建成,则 (略) 道路衔接处理并按规划要求完成相应工程建设,在竣工验收后需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且对外开放使用。4.出让地块内的临时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二、报价/竞价规则
1.本次最高限制地价为*.*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住宅面积(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以“最高限价+承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及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数量最高者为竞得人。本次配建竞买以“2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及3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为一个整体的竞配指标,并以整体竞配指标的整数倍作为增价幅度。
2.根据《 (略) 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该地块配建住宅的用途为人才住房,户型面积范围为80平方米以上,装修标准按照《 (略) 配建住宅室内装修标准指引(2021年版)》执行;配建有产权标准小汽车停车位的建设和装修标准应与竞得人本地块内对外销售的停车位标准一致;以上配建住宅和停车位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在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指定的接收单位名下。
3.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接收单位签订《宗地房屋配建协议》,约定配建住宅及停车位的位置、户型面积范围、装修标准,该协议将作为本地块办理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手续的必要条件。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
申请竞买 (略) 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必须为 (略) 。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 (略) 上竞价方式实施。竞 (略) 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 (略) ( (略) )注册账户;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 (略) 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 (略) 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5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8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 (略) 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方式可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或线下现场签订,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成交款(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地块出让相关税费(含契税等)。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按土地现状净地交地,相关交地手续由出让方负责。
(二)移交时间:土地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出让合同约定交地时间到期自动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4个月内竣工完成。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 (略) ( (略) )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
交易业务咨询:0750-*,0750-*;
交易业务邮箱:*@*ttp://**;
(略) (略) 新会分中心地址: (略) 新会 (略) 73号三楼;
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
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新会 (略) 17号。
(略) (略)
(略) (略) 新会分中心
2024年7月16日
项目附件公示:
*(新会23):
江门市JCR2024-99(新会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略) 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略) 新会分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新会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 (略) *(新会23)号地位于新会区枢纽新城启超大道 (略) 交叉口西北角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66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四十年,住宅用地七十年,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4〕1号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5-2.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住宅建筑标准层中,本层阳台、入户花园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除阳台、入户花园外的标准层面积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超过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略) 规划的要求封闭阳台的,按封闭阳台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首层用作建设停车库的建筑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住宅建筑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或每户配建不少于1个标准小汽车停车位。商住用地建设项目配建的幼儿园、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养老设施、垃圾中转站等须移交政府的公共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住宅建筑的飘窗可凸出外墙不大于0.8米,其余要求仍按照《 (略)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第4.8.1条执行。住宅建筑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住宅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3小时,或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时至16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三)其他要求:1.地块拟用于发展房地产项目。2.按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与本地块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相关单位。3.按规划条件要 (略) (略) 侧的建筑控制线与建设用地红线之间的退让用地范围、人行 (略) 政配套等工程建设,按规 (略) 道路的人行道、绿化带统一规划设计,应与本楼盘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如现 (略) 及设施等已建成,则 (略) 道路衔接处理并按规划要求完成相应工程建设,在竣工验收后需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且对外开放使用。4.出让地块内的临时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二、报价/竞价规则
1.本次最高限制地价为*.*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住宅面积(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以“最高限价+承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及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数量最高者为竞得人。本次配建竞买以“2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及3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为一个整体的竞配指标,并以整体竞配指标的整数倍作为增价幅度。
2.根据《 (略) 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该地块配建住宅的用途为人才住房,户型面积范围为80平方米以上,装修标准按照《 (略) 配建住宅室内装修标准指引(2021年版)》执行;配建有产权标准小汽车停车位的建设和装修标准应与竞得人本地块内对外销售的停车位标准一致;以上配建住宅和停车位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在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指定的接收单位名下。
3.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接收单位签订《宗地房屋配建协议》,约定配建住宅及停车位的位置、户型面积范围、装修标准,该协议将作为本地块办理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手续的必要条件。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
申请竞买 (略) 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必须为 (略) 。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 (略) 上竞价方式实施。竞 (略) 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 (略) ( (略) )注册账户;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 (略) 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 (略) 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5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8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 (略) 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方式可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或线下现场签订,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成交款(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地块出让相关税费(含契税等)。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按土地现状净地交地,相关交地手续由出让方负责。
(二)移交时间:土地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出让合同约定交地时间到期自动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4个月内竣工完成。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 (略) ( (略) )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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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业务咨询:075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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