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下称“中 (略) ”)与厦门象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 (略) 已将对下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权利等权利转让给厦门象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 (略) 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厦门象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2024年7月16日
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4年5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总额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代垫费用 | 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 |
1 | 武汉 (略) | 20,* | 16,* | 4,* | - | 余爱平、汪道珍、龚爱芬、湖北 (略) 、禹丝 |
2 | 湖北建 (略) | 18,* | 15,* | 3,* | - | 黄桂生、桂建华、沈道玉、张红兵、孙秀连 |
3 | 咸宁 (略) | 12,* | 10,* | 2,* | * | 刘华清、刘瑶、咸宁 (略) |
4 | 武 (略) | 31,* | 21,* | 9,* | - | (略) 、冯华、冯火平、冯玲、张振威、汪燕平 |
注:1、本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义务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下称“中 (略) ”)与厦门象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 (略) 已将对下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权利等权利转让给厦门象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 (略) 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厦门象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2024年7月16日
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4年5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总额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代垫费用 | 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 |
1 | 武汉 (略) | 20,* | 16,* | 4,* | - | 余爱平、汪道珍、龚爱芬、湖北 (略) 、禹丝 |
2 | 湖北建 (略) | 18,* | 15,* | 3,* | - | 黄桂生、桂建华、沈道玉、张红兵、孙秀连 |
3 | 咸宁 (略) | 12,* | 10,* | 2,* | * | 刘华清、刘瑶、咸宁 (略) |
4 | 武 (略) | 31,* | 21,* | 9,* | - | (略) 、冯华、冯火平、冯玲、张振威、汪燕平 |
注:1、本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义务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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