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汪二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店面及仓库经营权招租二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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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汪二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店面及仓库经营权招租二年公告


铅山县汪二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店面及仓库经营权招租(二年)公告

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7月25日14时30分在铅山县汪二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铅山县汪二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店面及仓库经营权招租(二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坐落

结构

用途

评估楼层/总楼层

建筑面积(?O)

起拍价(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铅房权证铅字第*号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左边)招租

砖木

仓储

1/1

92.6

0.3228

0.2

2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中间)招租

砖木

仓储

1/1

92.6

0.3228

0.2

3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右边)招租

砖木

仓储

1/1

92.6

0.3228

0.2

4

铅房权证铅字第*号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烧饼摊)招租

砖混

商业

1/3

14

0.8400

0.5

5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水果店)招租

砖混

商业

1/3

51.1

2.4528

1

6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农资店)招租

砖混

商业

1/3

51.1

2.4528

1

7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裁缝铺)招租

砖混

商业

1/3

14

0.8400

0.5

二、拍卖方式:采用一家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洪利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洪利资评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期二年,租金不递增,一次性付两年房租。原承租户需缴清2024年7月底之前的店面租金。租赁期限自标的交付时开始计算。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房租押金为三个月房租,同两年房屋租金一起交纳。合同期满后房租押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不计息)。

4、租赁期间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6、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7、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三人,承租方违规转租的,招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8、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9、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不放弃优先权,后期的场地清理由招租方负责清理。

10、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7时止,凭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仅限现场报名)。报名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于2024年7月23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实际到帐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联系电话: 李* 程*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十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 (略) :http://**

(略) 2024年7月 16日



铅山县汪二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店面及仓库经营权招租(二年)公告

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7月25日14时30分在铅山县汪二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铅山县汪二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店面及仓库经营权招租(二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坐落

结构

用途

评估楼层/总楼层

建筑面积(?O)

起拍价(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铅房权证铅字第*号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左边)招租

砖木

仓储

1/1

92.6

0.3228

0.2

2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中间)招租

砖木

仓储

1/1

92.6

0.3228

0.2

3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右边)招租

砖木

仓储

1/1

92.6

0.3228

0.2

4

铅房权证铅字第*号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烧饼摊)招租

砖混

商业

1/3

14

0.8400

0.5

5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水果店)招租

砖混

商业

1/3

51.1

2.4528

1

6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农资店)招租

砖混

商业

1/3

51.1

2.4528

1

7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裁缝铺)招租

砖混

商业

1/3

14

0.8400

0.5

二、拍卖方式:采用一家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洪利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洪利资评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期二年,租金不递增,一次性付两年房租。原承租户需缴清2024年7月底之前的店面租金。租赁期限自标的交付时开始计算。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房租押金为三个月房租,同两年房屋租金一起交纳。合同期满后房租押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不计息)。

4、租赁期间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6、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7、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三人,承租方违规转租的,招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8、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9、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不放弃优先权,后期的场地清理由招租方负责清理。

10、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7时止,凭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仅限现场报名)。报名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于2024年7月23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实际到帐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联系电话: 李* 程*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十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 (略) :http://**

(略) 2024年7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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