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汪二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店面及仓库经营权招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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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汪二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店面及仓库经营权招租二年

项目编号: JX2024RP*
项目名称: 铅山县汪二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店面及仓库经营权招租(二年)
标的名称: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裁缝铺)招租(出租底价:1.*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农资店)招租(出租底价:4.*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水果店)招租(出租底价:4.*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烧饼摊)招租(出租底价:1.*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右边)招租(出租底价:0.*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中间)招租(出租底价:0.*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左边)招租(出租底价:0.*元(总租金));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7-16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7-23
项目简介: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裁缝铺)招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洪利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洪利资评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期二年,租金不递增,一次性付两年房租。原承租户租赁合同已到期,租赁场地继续使用且正常支付租赁租金。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房租押金为三个月房租,同两年房屋租金一起交纳。合同期满后房租押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不计息)。 4、租赁期间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6、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7、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三人,承租方违规转租的,招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8、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9、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不放弃优先权,后期的场地清理由招租方负责清理。 10、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 3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后,招租方将标的10个工作日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 日17 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李女士 *程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 (略) (略) 帐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7月25日14时30分 拍卖地点:铅山县汪二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
项目编号: JX2024RP*
项目名称: 铅山县汪二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店面及仓库经营权招租(二年)
标的名称: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裁缝铺)招租(出租底价:1.*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农资店)招租(出租底价:4.*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水果店)招租(出租底价:4.*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烧饼摊)招租(出租底价:1.*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右边)招租(出租底价:0.*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中间)招租(出租底价:0.*元(总租金));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仓库(左边)招租(出租底价:0.*元(总租金));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7-16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7-23
项目简介: 铅山县汪二镇汪二街道店面(原裁缝铺)招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洪利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洪利资评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期二年,租金不递增,一次性付两年房租。原承租户租赁合同已到期,租赁场地继续使用且正常支付租赁租金。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房租押金为三个月房租,同两年房屋租金一起交纳。合同期满后房租押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不计息)。 4、租赁期间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6、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7、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三人,承租方违规转租的,招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8、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9、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不放弃优先权,后期的场地清理由招租方负责清理。 10、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 3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后,招租方将标的10个工作日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 日17 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李女士 *程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 (略) (略) 帐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7月25日14时30分 拍卖地点:铅山县汪二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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