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6#楼6间铺面整体转让
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6#楼6间铺面整体转让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6#楼6间铺面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6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7月1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白龙 (略) 9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面积(㎡) | 权证编号 | 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盛贤景都1-6#楼1-101号房 | 544.03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5219 | 5408.2610 | ||||
2 | 盛贤景都1-6#楼1-102-1号房 | 111.77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3 | 盛贤景都1-6#楼1-103号房 | 338.61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4 | 盛贤景都1-6#楼2-201号房 | 592.93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5 | 盛贤景都1-6#楼2-202号房 | 3753.60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6 | 盛贤景都1-6#楼304-1号房 | 1066.80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铺面位于国兴大润发商业区域中心,处于商业区域范围内有桫椤湾商业街、 国秀城商业广场、省公务员宿舍和风江岸小区、枫丹白露小区、盛达景都一期、盛达景都二期、 (略) 场,该 (略) 网 (略) 、 (略) ,交通便捷,可以 (略) 主干道及其他商业区。 6间铺面合计面积为6407.74㎡,1-6#楼1-101号房、1-102-1号房及1-103号房位于一层,2-201号房及2-202号房位于二层,304-1号房位于三层。6间铺面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登记土地性质均为出让,现状为毛坯、空置状态。1-101号房有暗房,其余5间铺面均为开间。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房屋产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交后,由产权人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2、据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所述,评估价格为价税合计价格。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和挂牌价格一致 | ||||||||
价值时点 | 2024年5月2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理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美兰区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美兰区委常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资产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标的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 |||||||||
标的交割 |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受让方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完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铺面产权过户至受让人名下。交易双方凭海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凭证》等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即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必须出价,否则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美兰区白龙 (略) 9号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7月16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首页签署“已知悉”的《产权交易合同》; 6、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或法人签名。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根据《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 | 开始时间 加价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6#楼6间铺面整体转让 | 2024年6月19日9:00 | 2024年7月17日9:00 | *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 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6#楼6间铺面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6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7月1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白龙 (略) 9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面积(㎡) | 权证编号 | 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盛贤景都1-6#楼1-101号房 | 544.03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5219 | 5408.2610 | ||||
2 | 盛贤景都1-6#楼1-102-1号房 | 111.77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3 | 盛贤景都1-6#楼1-103号房 | 338.61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4 | 盛贤景都1-6#楼2-201号房 | 592.93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5 | 盛贤景都1-6#楼2-202号房 | 3753.60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6 | 盛贤景都1-6#楼304-1号房 | 1066.80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铺面位于国兴大润发商业区域中心,处于商业区域范围内有桫椤湾商业街、 国秀城商业广场、省公务员宿舍和风江岸小区、枫丹白露小区、盛达景都一期、盛达景都二期、 (略) 场,该 (略) 网 (略) 、 (略) ,交通便捷,可以 (略) 主干道及其他商业区。 6间铺面合计面积为6407.74㎡,1-6#楼1-101号房、1-102-1号房及1-103号房位于一层,2-201号房及2-202号房位于二层,304-1号房位于三层。6间铺面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登记土地性质均为出让,现状为毛坯、空置状态。1-101号房有暗房,其余5间铺面均为开间。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房屋产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交后,由产权人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2、据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所述,评估价格为价税合计价格。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和挂牌价格一致 | ||||||||
价值时点 | 2024年5月2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理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美兰区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美兰区委常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资产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标的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 |||||||||
标的交割 |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受让方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完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铺面产权过户至受让人名下。交易双方凭海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凭证》等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即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必须出价,否则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美兰区白龙 (略) 9号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7月16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首页签署“已知悉”的《产权交易合同》; 6、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或法人签名。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根据《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 | 开始时间 加价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6#楼6间铺面整体转让 | 2024年6月19日9:00 | 2024年7月17日9:00 | *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 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6#楼6间铺面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6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7月1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白龙 (略) 9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面积(㎡) | 权证编号 | 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盛贤景都1-6#楼1-101号房 | 544.03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5219 | 5408.2610 | ||||
2 | 盛贤景都1-6#楼1-102-1号房 | 111.77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3 | 盛贤景都1-6#楼1-103号房 | 338.61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4 | 盛贤景都1-6#楼2-201号房 | 592.93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5 | 盛贤景都1-6#楼2-202号房 | 3753.60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6 | 盛贤景都1-6#楼304-1号房 | 1066.80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铺面位于国兴大润发商业区域中心,处于商业区域范围内有桫椤湾商业街、 国秀城商业广场、省公务员宿舍和风江岸小区、枫丹白露小区、盛达景都一期、盛达景都二期、 (略) 场,该 (略) 网 (略) 、 (略) ,交通便捷,可以 (略) 主干道及其他商业区。 6间铺面合计面积为6407.74㎡,1-6#楼1-101号房、1-102-1号房及1-103号房位于一层,2-201号房及2-202号房位于二层,304-1号房位于三层。6间铺面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登记土地性质均为出让,现状为毛坯、空置状态。1-101号房有暗房,其余5间铺面均为开间。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房屋产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交后,由产权人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2、据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所述,评估价格为价税合计价格。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和挂牌价格一致 | ||||||||
价值时点 | 2024年5月2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理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美兰区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美兰区委常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资产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标的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 |||||||||
标的交割 |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受让方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完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铺面产权过户至受让人名下。交易双方凭海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凭证》等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即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必须出价,否则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美兰区白龙 (略) 9号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7月16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首页签署“已知悉”的《产权交易合同》; 6、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或法人签名。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根据《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 | 开始时间 加价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6#楼6间铺面整体转让 | 2024年6月19日9:00 | 2024年7月17日9:00 | *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 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6#楼6间铺面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6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7月1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美兰区白龙 (略) 9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面积(㎡) | 权证编号 | 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盛贤景都1-6#楼1-101号房 | 544.03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5219 | 5408.2610 | ||||
2 | 盛贤景都1-6#楼1-102-1号房 | 111.77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3 | 盛贤景都1-6#楼1-103号房 | 338.61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4 | 盛贤景都1-6#楼2-201号房 | 592.93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5 | 盛贤景都1-6#楼2-202号房 | 3753.60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6 | 盛贤景都1-6#楼304-1号房 | 1066.80 | 琼(2024)海口不动产权第*号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铺面位于国兴大润发商业区域中心,处于商业区域范围内有桫椤湾商业街、 国秀城商业广场、省公务员宿舍和风江岸小区、枫丹白露小区、盛达景都一期、盛达景都二期、 (略) 场,该 (略) 网 (略) 、 (略) ,交通便捷,可以 (略) 主干道及其他商业区。 6间铺面合计面积为6407.74㎡,1-6#楼1-101号房、1-102-1号房及1-103号房位于一层,2-201号房及2-202号房位于二层,304-1号房位于三层。6间铺面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登记土地性质均为出让,现状为毛坯、空置状态。1-101号房有暗房,其余5间铺面均为开间。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房屋产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交后,由产权人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2、据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所述,评估价格为价税合计价格。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和挂牌价格一致 | ||||||||
价值时点 | 2024年5月2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理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美兰区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美兰区委常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资产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标的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 |||||||||
标的交割 |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受让方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完 (略)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铺面产权过户至受让人名下。交易双方凭海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凭证》等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即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必须出价,否则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美兰区白龙 (略) 9号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7月16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首页签署“已知悉”的《产权交易合同》; 6、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或法人签名。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根据《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 | 开始时间 加价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1-6#楼6间铺面整体转让 | 2024年6月19日9:00 | 2024年7月17日9:00 | *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 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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