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尚自然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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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尚自然规告字号

出让公告
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尚自然规告字[2024]6号)
尚自然规告字[2024]6号 2024年07月16日
经尚义县人民政府批准,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10号(出让) 宗地总面积: 518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尚义县经济开发区(东至乔木林地、南至建设用地、 (略) 、北至乔木林地)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5184
投资强度: 4629.*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24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 到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10号(出让) 号地块: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14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指导意见》,2023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不动产登记薄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标注明“工业项目‘标准地’”。2、土地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时,由用地单位与经开区管委会同步签署《履约监管协议》,约定控制性指标,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相关内容。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 (略) 上报名。4、自公告之日起展示出让宗地,申请人可与出让人联系踏勘,也可自行踏勘。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书为准。7、有意竞买者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议或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无疑议或异议。8、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尚义县经济开发区双创服务中心大楼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尚义县支行
开户账号:*557

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尚义县
出让公告
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尚自然规告字[2024]6号)
尚自然规告字[2024]6号 2024年07月16日
经尚义县人民政府批准,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10号(出让) 宗地总面积: 518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尚义县经济开发区(东至乔木林地、南至建设用地、 (略) 、北至乔木林地)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5184
投资强度: 4629.*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24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 到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10号(出让) 号地块: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14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指导意见》,2023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不动产登记薄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标注明“工业项目‘标准地’”。2、土地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时,由用地单位与经开区管委会同步签署《履约监管协议》,约定控制性指标,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相关内容。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 (略) 上报名。4、自公告之日起展示出让宗地,申请人可与出让人联系踏勘,也可自行踏勘。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书为准。7、有意竞买者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议或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无疑议或异议。8、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尚义县经济开发区双创服务中心大楼
联 系 人: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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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尚义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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