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泉镇青石村商铺招租招标公告
洲泉镇青石村商铺招租招标公告
洲泉镇青石村商铺招租【招租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现对洲泉镇青石村青城 (略) 275号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青石村青城 (略) 275号商铺,面积约101.4平方米,租赁合同签订期限定为3年。
2、招租要求(1)承租方租赁后,需装修时必须书面报告出租方批准后进行,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如遇政府统一规划、资产处置或自然灾害等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自行撤离,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主动终止合同(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或期满不再续租时,对于墙面、室内外装修( (略) 部分)及经营设施建设(房)承租方不得拆除,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3、投租人的准入条件:(1)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投租人必须在竞租同时交纳投租保证金2000元,取得投租资格。(3)考虑环境因素,出租方限制承租方经营范围,承租人不得经营影响小区环境的行业。
4、竞租形式:本次招租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起租价*元/年。
5、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报名地点在洲泉镇青石村村委会,报名时请提供竞租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电话:0573-*。
青石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洲泉镇青石村商铺招租【招租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现对洲泉镇青石村青城 (略) 275号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青石村青城 (略) 275号商铺,面积约101.4平方米,租赁合同签订期限定为3年。
2、招租要求(1)承租方租赁后,需装修时必须书面报告出租方批准后进行,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如遇政府统一规划、资产处置或自然灾害等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自行撤离,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主动终止合同(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或期满不再续租时,对于墙面、室内外装修( (略) 部分)及经营设施建设(房)承租方不得拆除,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3、投租人的准入条件:(1)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投租人必须在竞租同时交纳投租保证金2000元,取得投租资格。(3)考虑环境因素,出租方限制承租方经营范围,承租人不得经营影响小区环境的行业。
4、竞租形式:本次招租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起租价*元/年。
5、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报名地点在洲泉镇青石村村委会,报名时请提供竞租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电话:0573-*。
青石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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