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拍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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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拍卖交易公告


受委托,我公 (略) (略) 网站(网址http://**)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对公务用车一批进行公开拍卖,先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一批,不包含车牌(详见拍卖手册车辆清单)。

二、 竞买人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证明,均可参与报名竞买。

2、 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凭缴纳凭证(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及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展示地址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6时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向参与的竞买人务必至现场实地察看标的。

四、 竞价时间:2024年7月24日10时00分至2024年7月24

日11时00分(延时除外)。

五、 报名申请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7月2 (略) 领取拍卖手册,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须 (略) 网站(网址http://**)进行注册并办理CA锁,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

六、 保证金缴纳

(略) 络系统提示的流程进行竞买保证金线上缴纳操作(最终以缴纳成功查询结果为准),并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七、 特别事项

1、 本次拍卖标的均以标的实物数量与质量现状、权利属性与使用现状以及权益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竞拍成功后,标的物以现状交付, (略) 作为中介机构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以及未知的隐性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公司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作为车辆的参考信息。竞买人应当自行勘察拟竞拍的车辆,或请专家帮助评估,车辆的品牌型号、性能质量、表显公里数(不确定是否调整过里程表)、随车备件以及车架号、发动机号与车辆行驶证证载是否一致等,均以竞买人勘察所见的实物现状为准。

2、 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务必于拍卖会结束后当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2024年7月26日16时前支付全额拍卖成交价款。付清全部价款后,于2024年7月31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资料到标的物所在地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前务必联络 (略) 项目主管,联系电话:*,逾期不缴纳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 拍卖有关事项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手册》。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雁 (略) 6号绿地领海大厦A座908室

联 系 人:牛先生 *

(略)

2024年7月17日


受委托,我公 (略) (略) 网站(网址http://**)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对公务用车一批进行公开拍卖,先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一批,不包含车牌(详见拍卖手册车辆清单)。

二、 竞买人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证明,均可参与报名竞买。

2、 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凭缴纳凭证(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及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展示地址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6时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向参与的竞买人务必至现场实地察看标的。

四、 竞价时间:2024年7月24日10时00分至2024年7月24

日11时00分(延时除外)。

五、 报名申请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7月2 (略) 领取拍卖手册,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须 (略) 网站(网址http://**)进行注册并办理CA锁,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

六、 保证金缴纳

(略) 络系统提示的流程进行竞买保证金线上缴纳操作(最终以缴纳成功查询结果为准),并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七、 特别事项

1、 本次拍卖标的均以标的实物数量与质量现状、权利属性与使用现状以及权益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竞拍成功后,标的物以现状交付, (略) 作为中介机构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以及未知的隐性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公司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作为车辆的参考信息。竞买人应当自行勘察拟竞拍的车辆,或请专家帮助评估,车辆的品牌型号、性能质量、表显公里数(不确定是否调整过里程表)、随车备件以及车架号、发动机号与车辆行驶证证载是否一致等,均以竞买人勘察所见的实物现状为准。

2、 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务必于拍卖会结束后当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2024年7月26日16时前支付全额拍卖成交价款。付清全部价款后,于2024年7月31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资料到标的物所在地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前务必联络 (略) 项目主管,联系电话:*,逾期不缴纳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 拍卖有关事项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手册》。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雁 (略) 6号绿地领海大厦A座908室

联 系 人:牛先生 *

(略)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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