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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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7 作者: 来源: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3号)精神,在县区域内实施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支持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兼顾水稻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项目实施主体为2024年水稻晚稻种植面积4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以2024年万安县稻谷补贴种植面积为准)。

  (二)实施内容。采用集中育秧、机插机抛、增施穗粒肥等增产技术。

  (三)申报程序。项目由承接主体自主申报,承接主体填写《2024年粮食单产提升任务项目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复印件、农商银行账号等资料8月5日前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承接主体并备案。

  联系人:罗良文 联系电话:*

  附件:2024年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docx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7日

关于申报2024年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7 作者: 来源: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3号)精神,在县区域内实施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支持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兼顾水稻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项目实施主体为2024年水稻晚稻种植面积4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以2024年万安县稻谷补贴种植面积为准)。

  (二)实施内容。采用集中育秧、机插机抛、增施穗粒肥等增产技术。

  (三)申报程序。项目由承接主体自主申报,承接主体填写《2024年粮食单产提升任务项目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复印件、农商银行账号等资料8月5日前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承接主体并备案。

  联系人:罗良文 联系电话:*

  附件:2024年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docx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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