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期挂牌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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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0期挂牌出让公示

2024年第10期挂牌出让公示
【阅读次数: 】 【字号
公 示
经合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授 (略) 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
(平方米)
出让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 受让人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土地成交价格(万元) 备注
HP* 合 (略) 西侧 *.32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 城镇住宅70年、商业用地4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建筑密度≤35%,1.0<容积率≤3.5,绿地率≥30%,停车位(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机动车位≥0.9,非机动车位≥1.2,建筑限高≤80米;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90%~95%,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5%~10%;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的60%,餐饮计容建筑面积占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的40%;配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每一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且单处不少于三百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控制。 广西玉林喜 (略) 9350 9350 (略) 开发建设
HP* 廉州 (略) 19、21号(原合浦汽车修理厂、合浦汽车站宿舍) 6224.14 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70年、商业用地4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建筑密度≤50%,1< 容积率≤1.8,绿地率≥15%,建筑限高≤18米(4层坡屋顶、檐口高度15米),机动车指标(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非机动车指标(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其中,51%≤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70%,30%<居住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49%,由于该地块为合浦县廉州镇历史城区范围内,建筑风格须按廉州古城风貌建设,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 合浦 (略) 1800 1850 该地块与地上建筑物一起挂牌出让,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地上建筑物价格为*元。竞得人除缴交地价款外,同时另行向县财政局缴交建筑物价款*元。
特此公示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第10期挂牌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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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经合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授 (略) 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
(平方米)
出让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 受让人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土地成交价格(万元) 备注
HP* 合 (略) 西侧 *.32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 城镇住宅70年、商业用地4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建筑密度≤35%,1.0<容积率≤3.5,绿地率≥30%,停车位(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机动车位≥0.9,非机动车位≥1.2,建筑限高≤80米;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90%~95%,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5%~10%;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的60%,餐饮计容建筑面积占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的40%;配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每一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且单处不少于三百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控制。 广西玉林喜 (略) 9350 9350 (略) 开发建设
HP* 廉州 (略) 19、21号(原合浦汽车修理厂、合浦汽车站宿舍) 6224.14 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70年、商业用地4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建筑密度≤50%,1< 容积率≤1.8,绿地率≥15%,建筑限高≤18米(4层坡屋顶、檐口高度15米),机动车指标(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非机动车指标(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其中,51%≤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70%,30%<居住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49%,由于该地块为合浦县廉州镇历史城区范围内,建筑风格须按廉州古城风貌建设,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 合浦 (略) 1800 1850 该地块与地上建筑物一起挂牌出让,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地上建筑物价格为*元。竞得人除缴交地价款外,同时另行向县财政局缴交建筑物价款*元。
特此公示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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