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浙BEF671的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浙BEF671的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浙BEF671的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
发动机号DW*;车辆识别代号(VIN)为LBEYFAKD3DY*;车身银灰色,排量为2.0L,车辆注册日期为2013年8月29日,累计行驶里程*公里,使用性质非营运。
起拍价:3.*元,保证金:0.*元,增价幅度: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需有浙江省内车辆上牌的资格。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7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5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2024年7月26日(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过时不接受预约,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浙江金诚”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自助预约(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0.*元,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买受人应依法办理强制保险、过户等手续,本院不予负责。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时需要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拍卖成交后的所有费用(搬运费、拆装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 (略) 提出申请,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4年8月14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宁波慈溪农村 (略) 营业部,账号:*6445),并于拍卖 (略) 后十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于拍卖 (略) 并在注销抵押后18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尽力及早交付标的。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略) 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标的、流程咨询、看样电话:0574-*
举报监督电话:0574-*(业务咨询请勿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有关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 (略) 联系,咨询电话仅此一个。)
联系地址: (略) 浒山街 (略) 60号。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略) (略)
2024年7月19日
(略) (略) 将于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浙BEF671的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
发动机号DW*;车辆识别代号(VIN)为LBEYFAKD3DY*;车身银灰色,排量为2.0L,车辆注册日期为2013年8月29日,累计行驶里程*公里,使用性质非营运。
起拍价:3.*元,保证金:0.*元,增价幅度: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需有浙江省内车辆上牌的资格。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7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5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2024年7月26日(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过时不接受预约,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浙江金诚”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自助预约(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0.*元,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买受人应依法办理强制保险、过户等手续,本院不予负责。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时需要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拍卖成交后的所有费用(搬运费、拆装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 (略) 提出申请,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4年8月14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宁波慈溪农村 (略) 营业部,账号:*6445),并于拍卖 (略) 后十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于拍卖 (略) 并在注销抵押后18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尽力及早交付标的。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略) 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标的、流程咨询、看样电话:0574-*
举报监督电话:0574-*(业务咨询请勿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有关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 (略) 联系,咨询电话仅此一个。)
联系地址: (略) 浒山街 (略) 60号。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略) (略)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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