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到期重新投放招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到期重新投放招标公告
(略) 花都区合法经营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部分已到期,为了做好花都区的出租汽车服务保障,经区政府同意,本项目 (略) 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就上述到期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重新投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项目名称: (略) 花都区2023年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到期重新投放
本次拟重新投放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共100个,设1个标的:
运力指标 | 使用期限 | 运营范围 | 运营方式 | 车型要求 |
100个 | 5年 | (略) 花都区行政区域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 满足《 (略)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
二、招标项目要求
2.1投标人中标后,投放的出租汽车必须是车型符合《 (略)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本次招标项目的规定, (略) 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交管部门的其他相关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收回中标人本次中标的全部不符合上述要求车辆对应的运力指标。
2.2 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事故处理培训,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3投标人须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起12个月内在招标运营范围内投入中标运力指标总数的车辆运营。
2.4投标人在中标后拟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须全部安装和使用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出租汽车智能终端,并配置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安装规范的座位传感器、 (略) 摄像头、评价器等配套设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中标后采用自动驾驶技术,可对上述以上装置及其安装位置做适当的调整)。
2.5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 (略) 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中不合格的出租汽车企业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阶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仅限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已提 (略) 交通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合并重组的出租汽车企业分别同时投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或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其出租汽车运力投放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2.9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略) (含区)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符合招标要求的车辆(不少于100辆纯电动汽车,指新购或行驶年限1年内的车辆);
③具有相应的车辆购置金(不少于*元),须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四、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参与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自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63.com),投标人完成上面投标登记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招标代理收到邮件后,将向已登记成功的投标人以邮箱方式发送招标文件扫描件电子版:
4.1《投标登记申请表》(扫描件)(见附件1);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4.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可不提供);
4.5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 (略) (含区)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车辆购置金(不少于*元)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12日09:00~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 (略) (略) ( (略) 番禺区洛浦 (略) 87号2号楼一楼101室),提前或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 (略) (略) 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公告发布内容不一致者, (略) (略) 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略) (略) 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投标登记时间。在延长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或⑵依法重新招标;或(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处置。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花都区花 (略) 23号紫薇苑3号楼
邮编:*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0-*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番禺区洛浦 (略) 87号2号楼二楼2210室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
网站:http://**
邮箱:*@*63.com
2024年7月19日
(略) 花都区合法经营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部分已到期,为了做好花都区的出租汽车服务保障,经区政府同意,本项目 (略) 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就上述到期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重新投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项目名称: (略) 花都区2023年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到期重新投放
本次拟重新投放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共100个,设1个标的:
运力指标 | 使用期限 | 运营范围 | 运营方式 | 车型要求 |
100个 | 5年 | (略) 花都区行政区域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 满足《 (略)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
二、招标项目要求
2.1投标人中标后,投放的出租汽车必须是车型符合《 (略)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本次招标项目的规定, (略) 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交管部门的其他相关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收回中标人本次中标的全部不符合上述要求车辆对应的运力指标。
2.2 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事故处理培训,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3投标人须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起12个月内在招标运营范围内投入中标运力指标总数的车辆运营。
2.4投标人在中标后拟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须全部安装和使用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出租汽车智能终端,并配置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安装规范的座位传感器、 (略) 摄像头、评价器等配套设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中标后采用自动驾驶技术,可对上述以上装置及其安装位置做适当的调整)。
2.5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 (略) 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中不合格的出租汽车企业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阶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仅限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已提 (略) 交通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合并重组的出租汽车企业分别同时投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或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其出租汽车运力投放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2.9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略) (含区)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符合招标要求的车辆(不少于100辆纯电动汽车,指新购或行驶年限1年内的车辆);
③具有相应的车辆购置金(不少于*元),须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四、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参与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自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63.com),投标人完成上面投标登记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招标代理收到邮件后,将向已登记成功的投标人以邮箱方式发送招标文件扫描件电子版:
4.1《投标登记申请表》(扫描件)(见附件1);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4.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可不提供);
4.5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 (略) (含区)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车辆购置金(不少于*元)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12日09:00~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 (略) (略) ( (略) 番禺区洛浦 (略) 87号2号楼一楼101室),提前或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 (略) (略) 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公告发布内容不一致者, (略) (略) 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 (略) (略) 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投标登记时间。在延长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或⑵依法重新招标;或(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处置。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花都区花 (略) 23号紫薇苑3号楼
邮编:*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0-*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番禺区洛浦 (略) 87号2号楼二楼2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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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
网站: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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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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