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打包转让的资产包括存货--原材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及沟槽、机器设备、车辆及土地使用权等(详细情况参见资产明细表),其中:两宗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内 (略) ,证号分别为蒙(2022)石拐区不动产权第*号、蒙(2022)石拐区不动产权第*号,面积分别约为:3687.06平方米和746.36平方米,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期限:2018年7月18日至2068年7月17日止;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约为2886.92平米,未办理权属证书。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部分建筑物年久失修,现已无法正常使用,部分建筑物为管线配套建筑物,随着管线的损坏,建筑物也失去作用;服务于管线的部分构筑物,随着管线的损坏,构筑物也失去作用;建筑物、构筑物受2022年8月包头石拐地区特大洪水灾害影响不同程度受到损坏,管道及沟槽大部分被冲毁,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存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受2022年8月包头石拐地区特大洪水灾害影响,部分设备被损坏,受取水证到期影响,部分服务于取水供水设备已经停用;净水厂设备仅短暂运营, (略) 场的畏缩,煤矿疏干水禁止提取,供水管道的损坏,净水厂已经失去存在的基本条件,设备长期不启动,缺乏维护保养,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重量数量型号材质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资产明细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得以数量不够、重量不足、长度不够、型号不对等为由要求调整价格,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资产数量等关键信息。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中涉及的三辆车(详见车辆清单),请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认真核实车辆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车辆过户相关信息,了解车辆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车辆清单中相关参数来自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核实车辆年检信息。受让方受让车辆后,必须在车辆所在地办理提档过户手续。 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 (1)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 (2)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车辆购置税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打包处置资产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6、《资产评估报告》等在内蒙古产权 (略) (简称“中心”)备查(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 (略) 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 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 7、本次打包转让资产无租赁闲置中,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现场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马先生,电话:*。 8、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内蒙古产权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本次标的资产为含税价,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10、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11、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 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 交易中心备查。 12、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13、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