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三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本中心拟将下列标的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标的:三湖镇砚洲村枳壳烘干厂经营权拍卖,面积约400平,有全套烘干设备,枳壳切片机一台,时长为三年。
2、起拍价:*元,设保留价。
3、有意参与竞拍者应携带*万元竞拍保证金(用信封装好,写上姓名),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竞拍保证金可转为承包金,如中标者悔拍或在规定期内未交清所有款项,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报名要求
1.竞买者须向本中心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上述资料至三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方视为报名成功。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25日上午9时在三湖镇一楼会议室举行。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止。
展示地点:到标的现场察看。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止。
报名地点:三湖镇人民政府304室
报名联系:*(张伟忠)
三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9日
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三湖镇砚洲村枳壳烘干厂经营权拍卖,起拍价*元,设保留价。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暗标,即委托方对拍卖标的设保留价,如果竞标人投标价高于保留价的,则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竞标人投标价均低于保留价,以最接近者进行询价;如果有2人以上中标,则抽签决定中标者。
三、本中心声明
本次拍卖标的品质及数量以现状为准,若委托方在本次拍卖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一切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买时间前未进场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业主方签定承包合同,并缴清全部成交款。
4、承包经营合同签定之日起,该资产的使用权为买受人,该资产后续的防火、防汛、防盗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罚没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6、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7、买受人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问题,都由买受人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2、本中心保留对本须知的解释权。
三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9日
?受三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本中心拟将下列标的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标的:三湖镇砚洲村枳壳烘干厂经营权拍卖,面积约400平,有全套烘干设备,枳壳切片机一台,时长为三年。
2、起拍价:*元,设保留价。
3、有意参与竞拍者应携带*万元竞拍保证金(用信封装好,写上姓名),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竞拍保证金可转为承包金,如中标者悔拍或在规定期内未交清所有款项,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报名要求
1.竞买者须向本中心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上述资料至三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方视为报名成功。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25日上午9时在三湖镇一楼会议室举行。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止。
展示地点:到标的现场察看。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止。
报名地点:三湖镇人民政府304室
报名联系:*(张伟忠)
三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9日
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三湖镇砚洲村枳壳烘干厂经营权拍卖,起拍价*元,设保留价。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暗标,即委托方对拍卖标的设保留价,如果竞标人投标价高于保留价的,则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竞标人投标价均低于保留价,以最接近者进行询价;如果有2人以上中标,则抽签决定中标者。
三、本中心声明
本次拍卖标的品质及数量以现状为准,若委托方在本次拍卖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一切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买时间前未进场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业主方签定承包合同,并缴清全部成交款。
4、承包经营合同签定之日起,该资产的使用权为买受人,该资产后续的防火、防汛、防盗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罚没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6、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7、买受人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问题,都由买受人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2、本中心保留对本须知的解释权。
三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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