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公园荔湖盆景园北楼配套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荔枝公园荔湖盆景园北楼配套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荔枝公园荔湖盆景园北楼配套物业出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8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福田区荔枝公园 |
面积/数量 | 183.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2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0元/平方米/月(含税,租金和递增幅度以综合评审最终报价为准)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1%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特殊建筑(以艺术展览、文化活动为主,以文创产品、茶文化、轻食餐饮等为辅。) | ||
履约条件 | 1.此处物业为一栋两层建筑,于1993年建造完成,建筑老旧、存在漏水现象。承租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对此处建筑进行改造装修,装修风格应与公园文化环境相适应,装修方案必须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品质需要对标深圳先进水平,不 (略) (略) 红文化综合体(例如:白鹭坡书吧、紫陌书吧)等空间装修呈现标准。所有装修不能改变其主体结构,装修时请综合考虑整体风格协调问题。装修期间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排污等费用; 2.因建筑基础条件复杂,经综合研判给与承租方2个月免租期(含在租赁期内)作为装修期限,承租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长免租期;合同期满后承租方自行处置可移动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固定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不可破坏,产权须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期内对于物业投入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无条件归还物业,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给与赔偿; 3.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承租方承租面积为商业服务面积和公共服务面积,对两部分面积负有管理权限并承担全部水电费用,水电费由园区综合管养服务单位按实际收取并结算; 4.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承租方按要求做好承租范围内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中,包卫生,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包绿化,即协助荔枝公园管理处综合服务管养单位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 (略) 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 (略) 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做好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运出园区或自行委托综合管养服务单位处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需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与公园环境协调,未达到园容、安全生产检查要求,需配合整改; 7.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在租赁期内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疫等工作,因承租方疏忽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等事故造成他人或承租方或出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8.承租方应遵守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出租方及其授权的综合管养服务单位有权依规检查监督承租方对承租物业的落实安全生产、卫生等措施和经营管理情况; 9.承租方经营范围展览展示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工艺美术品、艺术品零售等。配合公园开展自然读书会、亲子共读、书画体验等文化空间活动;园艺体验、自然观影等自然教育活动;科普展示、文化展览等公益文化活动(活动场次每年不少于12次),文化活动需按要求上传公园深圳微门户的“活动日历”中,承租方应整理活动举办相关情况,报送荔枝公园管理处; 10.轻食餐饮、文创产品等销售,经营前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所有售卖商品和服务项目定价不高 (略) 场平均价水平; 11.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承租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2.禁止在承租物业内从事与文化艺术空间经营范围无关的生产、仓储等活动,不得开设培训机构,不得建立会所,不得设立员工宿舍, (略) ; 13.承租方应自费、自行办理相关政府要求的经营证照,严格执行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文明守法经营,按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与经营有关的各项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4.租赁合同签订的15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不计息归还); 15.服务期限内,若政府征收、城市更新或出租方建设管理需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并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撤离。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其中可能存在的经营亏损风险,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6.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付当月租金。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承租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司法判决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 (略) (http://**)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意向承租方提供招租公 (略) 址信息查询截图)。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查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查身份证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审查身份证原件); 6.工商信息查询单(http://**或http://**);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2,3条)。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郭先生;杨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微信号aa*;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公园管理中心 | ||
地址 | (略) -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1,01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出租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荔枝公园荔湖盆景园北楼配套物业出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8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福田区荔枝公园 |
面积/数量 | 183.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2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0元/平方米/月(含税,租金和递增幅度以综合评审最终报价为准)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1%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特殊建筑(以艺术展览、文化活动为主,以文创产品、茶文化、轻食餐饮等为辅。) | ||
履约条件 | 1.此处物业为一栋两层建筑,于1993年建造完成,建筑老旧、存在漏水现象。承租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对此处建筑进行改造装修,装修风格应与公园文化环境相适应,装修方案必须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品质需要对标深圳先进水平,不 (略) (略) 红文化综合体(例如:白鹭坡书吧、紫陌书吧)等空间装修呈现标准。所有装修不能改变其主体结构,装修时请综合考虑整体风格协调问题。装修期间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排污等费用; 2.因建筑基础条件复杂,经综合研判给与承租方2个月免租期(含在租赁期内)作为装修期限,承租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长免租期;合同期满后承租方自行处置可移动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固定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不可破坏,产权须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期内对于物业投入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无条件归还物业,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给与赔偿; 3.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承租方承租面积为商业服务面积和公共服务面积,对两部分面积负有管理权限并承担全部水电费用,水电费由园区综合管养服务单位按实际收取并结算; 4.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承租方按要求做好承租范围内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中,包卫生,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包绿化,即协助荔枝公园管理处综合服务管养单位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 (略) 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 (略) 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做好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运出园区或自行委托综合管养服务单位处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需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与公园环境协调,未达到园容、安全生产检查要求,需配合整改; 7.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在租赁期内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疫等工作,因承租方疏忽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等事故造成他人或承租方或出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8.承租方应遵守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出租方及其授权的综合管养服务单位有权依规检查监督承租方对承租物业的落实安全生产、卫生等措施和经营管理情况; 9.承租方经营范围展览展示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工艺美术品、艺术品零售等。配合公园开展自然读书会、亲子共读、书画体验等文化空间活动;园艺体验、自然观影等自然教育活动;科普展示、文化展览等公益文化活动(活动场次每年不少于12次),文化活动需按要求上传公园深圳微门户的“活动日历”中,承租方应整理活动举办相关情况,报送荔枝公园管理处; 10.轻食餐饮、文创产品等销售,经营前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所有售卖商品和服务项目定价不高 (略) 场平均价水平; 11.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承租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2.禁止在承租物业内从事与文化艺术空间经营范围无关的生产、仓储等活动,不得开设培训机构,不得建立会所,不得设立员工宿舍, (略) ; 13.承租方应自费、自行办理相关政府要求的经营证照,严格执行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文明守法经营,按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与经营有关的各项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4.租赁合同签订的15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不计息归还); 15.服务期限内,若政府征收、城市更新或出租方建设管理需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并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撤离。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其中可能存在的经营亏损风险,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6.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付当月租金。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承租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司法判决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 (略) (http://**)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意向承租方提供招租公 (略) 址信息查询截图)。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查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查身份证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审查身份证原件); 6.工商信息查询单(http://**或http://**);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2,3条)。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郭先生;杨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微信号aa*;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公园管理中心 | ||
地址 | (略) -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1,01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出租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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