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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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号

出让公告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2024]15号)
楚高土出告字[2024]15号 2024年07月19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楚雄高新区2024-10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庄甸医 (略) 项目东南侧
年限: 30年 容积率: 0.8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068
起始价: 338.*元 加价幅度: 15.*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每宗地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多报无效。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进行竞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楚雄高新区2024-10号 号地块: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0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20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该宗地采用“标准地”出让方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指标为:(1)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3)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8.*元/亩、(4)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不低于6.*元/吨标煤、(5)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不低于1418.*元/吨; 4、该项目类型适建中成药生产,具体要求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拟建工业项目类型意见》为准; 5、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略) 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进行竞价,无 (略) (略) 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6、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三楼3007室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878-*
开户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 (略) ,0878-
出让公告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2024]15号)
楚高土出告字[2024]15号 2024年07月19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楚雄高新区2024-10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庄甸医 (略) 项目东南侧
年限: 30年 容积率: 0.8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068
起始价: 338.*元 加价幅度: 15.*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每宗地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多报无效。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进行竞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楚雄高新区2024-10号 号地块: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0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20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该宗地采用“标准地”出让方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指标为:(1)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3)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8.*元/亩、(4)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不低于6.*元/吨标煤、(5)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不低于1418.*元/吨; 4、该项目类型适建中成药生产,具体要求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拟建工业项目类型意见》为准; 5、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略) 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进行竞价,无 (略) (略) 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6、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三楼3007室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878-*
开户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 (略) ,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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