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原永泰北区煤棚底部煤灰一批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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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原永泰北区煤棚底部煤灰一批进行公开拍卖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8月7日(星期三)10: (略) (http://**)对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原永泰北区煤棚底部煤灰一批进行公开拍卖,总量约为2040m3。挂牌披露时间及交易规则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资产转让公告为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参考价:5.*元

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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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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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事项


1、该项标的在重庆联合产 (略) 站挂牌公示,挂牌开始日期:2024年7月19日,挂牌期满日期2024年8月1日。

2、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与转让方或其指定踏勘服务机构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后须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拍卖机构(机构名称:宁夏 (略) ;机构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前1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竞拍资格。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4个工作日上午10点。

4、本次交易均以移交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重量、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生产流程、煤炭质量、标的特性、安全环保要求、生产特点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及后期状况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运输手续。挂牌期内意向受让方可在转让方生产现场自行取样以充分了解标的状况。转让方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不保证标的名称、重量、质量、品质等。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元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让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转让方收齐全部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在标的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受让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装卸、运输及清场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8、本公告所示煤灰总量2040m3仅供参考,最终移交数量以转让方存放地中实际收集到的粉煤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标的移交过程中和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保管、装卸、搬迁、运输、使用及在标的所在场地内产生的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拍卖、报名地点: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7:00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26日

标的展示地点:宁夏回族 (略) 贺兰县兴业巷红旗渠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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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报名地点: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联系电话:0951-* *(马女士)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8月7日(星期三)10: (略) (http://**)对宁夏昊阳热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原永泰北区煤棚底部煤灰一批进行公开拍卖,总量约为2040m3。挂牌披露时间及交易规则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资产转让公告为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参考价:5.*元

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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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事项


1、该项标的在重庆联合产 (略) 站挂牌公示,挂牌开始日期:2024年7月19日,挂牌期满日期2024年8月1日。

2、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与转让方或其指定踏勘服务机构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后须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拍卖机构(机构名称:宁夏 (略) ;机构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前1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竞拍资格。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4个工作日上午10点。

4、本次交易均以移交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重量、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生产流程、煤炭质量、标的特性、安全环保要求、生产特点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及后期状况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运输手续。挂牌期内意向受让方可在转让方生产现场自行取样以充分了解标的状况。转让方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不保证标的名称、重量、质量、品质等。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元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让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转让方收齐全部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在标的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受让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装卸、运输及清场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8、本公告所示煤灰总量2040m3仅供参考,最终移交数量以转让方存放地中实际收集到的粉煤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标的移交过程中和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保管、装卸、搬迁、运输、使用及在标的所在场地内产生的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拍卖、报名地点: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7:00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26日

标的展示地点:宁夏回族 (略) 贺兰县兴业巷红旗渠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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