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时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5%股权
青岛东方时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5%股权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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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项目编号 | QD2024DF* | 项目名称 | 青岛东方时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5%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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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青岛东方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黄岛区滨海街道办 (略) 1000号(1)公司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姜洪昌 | 成立时间 | 2020-11-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3UG1GA3R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7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2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青岛 (略) 有限公司 | 50 | ||
2 | 青岛海发产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0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3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1828.* | 1828.*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2495.* | ||
审计机构 | 山东大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12-31 | *.* | 1828.* | 182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 | *.* | 2495.*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青岛东方时尚中心三期项目(下称“项目”))占地面积:*㎡,建设面积:*.20㎡(地上*.20㎡、地下*㎡),规划建筑物68栋数、住宅套数(1176套),分为三期开发,一期:用地面积*㎡,建筑面积*.23㎡;二期:用地面积*㎡,建筑面积*.53㎡,三期:用地*㎡,建筑面积*.44㎡。计划总投资:*万元。项目定位为“智慧型全体验时尚创意产业生态园”,围绕时尚、艺术、科技三大主题业态规划建设,致力于打造流行趋势的发布地、创意灵感的探寻地、时尚文 化的体验地。东方时尚中心项目三期将延续和完善一期、二期的产业布局和形象定位,实现“时尚+艺术+科技”多业态融合,呈现完整的时尚产业生态园区功能,实现国内时尚产业标杆园区的建设目标。 2、人才公寓属于城镇住宅用地需配建租赁型人才公寓,依据黄岛-01-2021-03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黄岛-02-2021-3014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被评估单位所有的城镇住宅用地总面积为*.3平方米,其中分摊拍卖出让面积*.24平方米、划拨面积*.06平方米。 3、企业于 2021年2 月 8 (略) 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黄岛 01-2021-030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黄岛-02-2021-3014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合同约定宗地编号为 GD-60-474,面积为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总面积*.1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1.7,建筑密度不高于 40%,绿地率不低于 25%,并于2021 年 3 月 18 日取得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鲁(2021) (略) 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 号 、*号、*号、*号、*号、*号。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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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项目编号 | QD2024DF* | 项目名称 | 青岛东方时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5%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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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青岛东方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黄岛区滨海街道办 (略) 1000号(1)公司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姜洪昌 | 成立时间 | 2020-11-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3UG1GA3R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7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2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青岛 (略) 有限公司 | 50 | ||
2 | 青岛海发产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0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3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1828.* | 1828.*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2495.* | ||
审计机构 | 山东大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12-31 | *.* | 1828.* | 182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 | *.* | 2495.*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青岛东方时尚中心三期项目(下称“项目”))占地面积:*㎡,建设面积:*.20㎡(地上*.20㎡、地下*㎡),规划建筑物68栋数、住宅套数(1176套),分为三期开发,一期:用地面积*㎡,建筑面积*.23㎡;二期:用地面积*㎡,建筑面积*.53㎡,三期:用地*㎡,建筑面积*.44㎡。计划总投资:*万元。项目定位为“智慧型全体验时尚创意产业生态园”,围绕时尚、艺术、科技三大主题业态规划建设,致力于打造流行趋势的发布地、创意灵感的探寻地、时尚文 化的体验地。东方时尚中心项目三期将延续和完善一期、二期的产业布局和形象定位,实现“时尚+艺术+科技”多业态融合,呈现完整的时尚产业生态园区功能,实现国内时尚产业标杆园区的建设目标。 2、人才公寓属于城镇住宅用地需配建租赁型人才公寓,依据黄岛-01-2021-03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黄岛-02-2021-3014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被评估单位所有的城镇住宅用地总面积为*.3平方米,其中分摊拍卖出让面积*.24平方米、划拨面积*.06平方米。 3、企业于 2021年2 月 8 (略) 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黄岛 01-2021-030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黄岛-02-2021-3014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合同约定宗地编号为 GD-60-474,面积为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总面积*.1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1.7,建筑密度不高于 40%,绿地率不低于 25%,并于2021 年 3 月 18 日取得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鲁(2021) (略) 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 号 、*号、*号、*号、*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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