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玉国土告字〔2024〕2号
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玉国土告字〔2024〕2号
玉国土告字〔2024〕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同意,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 (略) (略) 与百利街交汇处东北侧以下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住宅楼编号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起叫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 1-1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30 | 1 |
* | 1-2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26 | 1 |
* | 1-3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26 | 1 |
* | 1-4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26 | 1 |
* | 1-5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26 | 1 |
* | 1-6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26 | 1 |
* | 2-4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42 | 1 |
拍卖出让时间 | 拍卖时间:2024年5月16日1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6时30分。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以下3种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
3.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新 (略) ,并在竞买报名申请 (略) 的出资比例为100%,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我局只能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宗地每宗的竞买保证金为*元整,可以参加本次拍卖宗地任何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竞得了任意一宗地块后,当即交回竞得该宗地的竞买标志牌。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地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比成交价款多出部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后30日内付清出让成交价款。
三、出让方式:采用拍卖出让,拍卖地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有意参加竞买者可在拍卖出让报名截止前(节假日除外),携相关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招拍挂办公室办理竞买申请手续。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 (略) 玉东 (略) 中段政务服务中 (略) (略) 招拍挂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 0775-*联系人: 罗先生 李先生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略) (略) 具体承办。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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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国土告字〔2024〕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同意,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 (略) (略) 与百利街交汇处东北侧以下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住宅楼编号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起叫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 1-1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30 | 1 |
* | 1-2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26 | 1 |
* | 1-3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26 | 1 |
* | 1-4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26 | 1 |
* | 1-5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26 | 1 |
* | 1-6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26 | 1 |
* | 2-4 | 84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 | 70年 | 142 | 1 |
拍卖出让时间 | 拍卖时间:2024年5月16日1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6时30分。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以下3种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
3.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新 (略) ,并在竞买报名申请 (略) 的出资比例为100%,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我局只能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宗地每宗的竞买保证金为*元整,可以参加本次拍卖宗地任何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竞得了任意一宗地块后,当即交回竞得该宗地的竞买标志牌。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地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比成交价款多出部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后30日内付清出让成交价款。
三、出让方式:采用拍卖出让,拍卖地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有意参加竞买者可在拍卖出让报名截止前(节假日除外),携相关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招拍挂办公室办理竞买申请手续。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 (略) 玉东 (略) 中段政务服务中 (略) (略) 招拍挂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 0775-*联系人: 罗先生 李先生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略) (略) 具体承办。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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