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沪告字第076号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沪告字第076号
地块 公告号 | 地块 名称 | 四至 范围 | 土地 用途 | 土地总 面积 (平方米)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 浦东新区祝桥镇祝桥物流园社区单元A1A-01、A1B-01、A3-01、A4A-01、A4B-01地块 | 东至: (略) ,西至:G15 (略) ,南至: (略) ,北至: (略) | 办公楼,餐饮旅馆业用地,商业用地,文体用地 | *.07 | *.07 | A1A-01:2.8;A1B-01:2.6;A3-01:2.2;A4A-01:2.7;A4B-01:2.8 | / | * | * |
二、出让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
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参 (略) 场网(http://**)发布的出让地块进度安排表,具体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三、申请资格及具体交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地块交易。具体交易资格及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详情及其具体交易要求详见地块出让文件(出让须知,出让预合同以及附录文件等)。竞买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可自2024年07月22日 (略) 场网(http://**)下载,具体 (略) 站“地块信息-相关文档下载”。
四、交易结果发布
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地块的交 (略) (略) 场 (略) 场网(http://**)发布。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按 (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已实施“用地清单制”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地块出让须知。
(二)本公告出让 (略) 上方式实施交易申请、挂牌报价等交易事项,需先取得具有电子印章功能的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后,登录“ (略) 建设用 (略) (略) ”(网址:http://**-trade/sh_wsjy/,以下简称“ (略) ”)进行。申请人请按《 (略) 建设用 (略) (略) 操作指南》(下载位置: (略) 场网(http://**)首页-客服与监督-服务指南-业务告知版块)具体要求实施相关操作。
(三)申请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及密码)或电子营业执照,凭其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所实施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经其合法授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土地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包括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等。若申请人计算机 (略) 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软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 (略) ”或实施相关交易行为的,应自行承担后果。若有问题咨询的,建议申请人提前拨打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五)若“ (略) ”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挂牌 (略) 络服务,并及时 (略) 场网(http://**)发布相关通知。申请人或竞买人应按照通知的安排参与后续交易活动。
(六)有效申请人数为三人及以上的,本地块采用有竞价招标方式出让,有效申请人即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文件若达3-10份的,则排名顺序前2位投标人为入围竞标人;若达11份及以上的,则排名顺序前3位投标人为入围竞标人。
有效申请人数不足三人的,本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有效申请人即为“竞买人”。
具体详见本公告各地块出让须知第十条及附件1第三条第(三)款的相关内容。
地块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土地交易业务咨询:86-21-*;浦东新 (略) 201号5楼。
(二)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86-21-*。
(略) (略) 场
地块 公告号 | 地块 名称 | 四至 范围 | 土地 用途 | 土地总 面积 (平方米)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 浦东新区祝桥镇祝桥物流园社区单元A1A-01、A1B-01、A3-01、A4A-01、A4B-01地块 | 东至: (略) ,西至:G15 (略) ,南至: (略) ,北至: (略) | 办公楼,餐饮旅馆业用地,商业用地,文体用地 | *.07 | *.07 | A1A-01:2.8;A1B-01:2.6;A3-01:2.2;A4A-01:2.7;A4B-01:2.8 | / | * | * |
二、出让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
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参 (略) 场网(http://**)发布的出让地块进度安排表,具体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三、申请资格及具体交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地块交易。具体交易资格及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详情及其具体交易要求详见地块出让文件(出让须知,出让预合同以及附录文件等)。竞买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可自2024年07月22日 (略) 场网(http://**)下载,具体 (略) 站“地块信息-相关文档下载”。
四、交易结果发布
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地块的交 (略) (略) 场 (略) 场网(http://**)发布。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按 (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已实施“用地清单制”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地块出让须知。
(二)本公告出让 (略) 上方式实施交易申请、挂牌报价等交易事项,需先取得具有电子印章功能的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后,登录“ (略) 建设用 (略) (略) ”(网址:http://**-trade/sh_wsjy/,以下简称“ (略) ”)进行。申请人请按《 (略) 建设用 (略) (略) 操作指南》(下载位置: (略) 场网(http://**)首页-客服与监督-服务指南-业务告知版块)具体要求实施相关操作。
(三)申请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及密码)或电子营业执照,凭其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所实施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经其合法授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土地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包括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等。若申请人计算机 (略) 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软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 (略) ”或实施相关交易行为的,应自行承担后果。若有问题咨询的,建议申请人提前拨打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五)若“ (略) ”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挂牌 (略) 络服务,并及时 (略) 场网(http://**)发布相关通知。申请人或竞买人应按照通知的安排参与后续交易活动。
(六)有效申请人数为三人及以上的,本地块采用有竞价招标方式出让,有效申请人即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文件若达3-10份的,则排名顺序前2位投标人为入围竞标人;若达11份及以上的,则排名顺序前3位投标人为入围竞标人。
有效申请人数不足三人的,本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有效申请人即为“竞买人”。
具体详见本公告各地块出让须知第十条及附件1第三条第(三)款的相关内容。
地块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土地交易业务咨询:86-21-*;浦东新 (略) 201号5楼。
(二)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86-21-*。
(略) (略) 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