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祥路南侧停车场30个露天停车位整体招租
海口市美祥路南侧停车场30个露天停车位整体招租
项目 名称 | 海口市美祥路南侧停车场(30个露天停车位)整体招租 | |||||||
项目 编号 | XZ*HN209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7月22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略) 美兰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评估底价 (元/年) | 挂牌底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
1 | 海口市美祥路南侧停车场(30个露天停车位)整体招租 | 约450 | * | * | *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一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 期限 | 无 | 租赁押金(元) | * | |||||
标的 状态 | 租赁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房屋 现状 | (略) (略) 南侧停车场共有60个停车位,本次拟招租30个停车位,即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留有自用车位后剩余的30个车位。地块不动产权证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土地面积为*.62㎡;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450平方米(1个车位的面积约15㎡),周边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商业氛围浓郁,生活服务齐全、有多条 (略) 经过,交通发达,地理位置较好。 | |||||||
租赁 用途 | 本项目只能从事停车租赁管理业务,新承租方不得将该标的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该标的处于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 2.若交易双方取消交易,所交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26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顺土地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招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省接待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B*W 注册地: (略) (略) 49号第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陈积卫 机构性质:机关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局务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报名竞租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承租方须具有三年以上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⑴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物业或停车场经营管理活动、租赁或运营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⑵企业近三年无偷税漏税行为、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及近一年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的承诺函;⑶承租方应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停车服务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并提供相应的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 3.报名需交纳竞租保证金*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停车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租赁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只能从事停车租赁管理业务,新承租方不得将该标的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12.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13.其他未尽事宜按《停车场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 交割 | 按《停车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 |||||||
现场 展示 | (略) 美兰区 | |||||||
报名 时间 |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7月22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承诺函; 4.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物业或停车场经营管理活动、租赁或运营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5.承租方应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停车服务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并提供相应的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 6.其它相关材料。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交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交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5年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美祥路南侧停车场(30个露天停车位)整体招租 | 7月8日9:00 | 7月23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停车场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4号窗口(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 名称 | 海口市美祥路南侧停车场(30个露天停车位)整体招租 | |||||||
项目 编号 | XZ*HN209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7月22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略) 美兰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评估底价 (元/年) | 挂牌底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
1 | 海口市美祥路南侧停车场(30个露天停车位)整体招租 | 约450 | * | * | *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一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 期限 | 无 | 租赁押金(元) | * | |||||
标的 状态 | 租赁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房屋 现状 | (略) (略) 南侧停车场共有60个停车位,本次拟招租30个停车位,即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留有自用车位后剩余的30个车位。地块不动产权证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土地面积为*.62㎡;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450平方米(1个车位的面积约15㎡),周边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商业氛围浓郁,生活服务齐全、有多条 (略) 经过,交通发达,地理位置较好。 | |||||||
租赁 用途 | 本项目只能从事停车租赁管理业务,新承租方不得将该标的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该标的处于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 2.若交易双方取消交易,所交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26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顺土地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招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省接待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B*W 注册地: (略) (略) 49号第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陈积卫 机构性质:机关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局务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报名竞租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承租方须具有三年以上停车场经营管理经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⑴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物业或停车场经营管理活动、租赁或运营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⑵企业近三年无偷税漏税行为、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及近一年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的承诺函;⑶承租方应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停车服务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并提供相应的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 3.报名需交纳竞租保证金*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停车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租赁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只能从事停车租赁管理业务,新承租方不得将该标的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12.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13.其他未尽事宜按《停车场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 交割 | 按《停车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 |||||||
现场 展示 | (略) 美兰区 | |||||||
报名 时间 |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7月22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承诺函; 4.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物业或停车场经营管理活动、租赁或运营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5.承租方应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停车服务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并提供相应的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 6.其它相关材料。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交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交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5年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美祥路南侧停车场(30个露天停车位)整体招租 | 7月8日9:00 | 7月23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停车场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4号窗口(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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