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经济开发区韩文路桥旁原宿松县建筑工程试验室办公楼二楼出租公告
宿松县经济开发区韩文路桥旁原宿松县建筑工程试验室办公楼二楼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 H7GYCQ24C*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C02-*32C-*-*-7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 (略) · (略)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7-23 16:02:14 | 浏览次数 |
项目编号:H7GYCQ24C*
受宿松县云湖 (略) 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7月31日15:30时 (略) 以网络电子竞拍的方式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以现状拍卖):
标的物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 期限 | 起拍价 (元/年) | 竞价保证金 (元) | 备注 |
宿松县经济开 (略) 桥旁原宿松县建筑工程试验室办公楼二楼 | 403.92 | 5年 | * | * |
意向竞价人应在交易前自行查勘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日至2024年7月30日17:00,在标的物所在地现状展示。竞买人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看样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次加价幅度:200元。竞买人须以200元或200元的整数倍递增叫价。
二、意向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二)信誉要求:通过 (略) 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意向竞价人不是税收违法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拍保证金
竞拍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意向竞价人须于2024年7月30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拍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 (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注明个人姓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价人缴纳竞拍保证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付清约定成交价款后退还。
竞拍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不得采用现金):
账户名称: (略)
开 户 行: (略) 宿松支行
账 号:**
四、报名方法:意向竞价人于2024年7月30日17:00前 (略) ( (略)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第二条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报名要求的材料均需由转让方竞价前核验,复印件作留档资料。经核验并确认资格后的意向竞价人方可进入竞价环节。未按时递交材料或经核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价环节。
五、电子 (略) 址为:http://**: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
(详见《竞价系统操作手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风险告知》。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一)转让方:宿松县云湖 (略)
地 址:安徽宿松经济开 (略) 桥旁66号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556-*
(二)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3 9190 6789
七、特别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付清第一年成交价款及佣金*仟元并签订租赁合同。
(二)出租标的物内禁止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禁止存储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三)出租标的物内不得从事噪音及污染较大的经营活动。不得私自转租给他人。
(四)竞得人因自身经营需要装修标的物时,不得破坏其房屋的主体结构,更不得破坏其临界的承重墙体(承重墙体一律不得拆除)。如特殊原因改造需提前将改造方案报送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意向竞价方应对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查看,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如因政府征收拆迁需要和主管部门要求,转让方提前收回标的物,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终止合同,转让方除退还未完成租期的租金外,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六)出租标的物内水电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房屋租赁期共五年,租金一年一付,租期满一年前一个月缴清下一年房屋租金。
(八)项目交易信息发布的法定 (略) 公共资源 (略) ,其他媒体仅起转载用途,如有公告、更正和补遗等信息内容不一,以公共资源 (略) 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交易全面信 (略) 公共资源 (略) 获取(网址http://**)。
宿松县云湖 (略)
(略)
2024年 7 月 23 日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8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3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4-07-23 15:49:3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8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23 15:56:3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23 16:02:1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项目编号 | H7GYCQ24C*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C02-*32C-*-*-7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 (略) · (略)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7-23 16:02:14 | 浏览次数 |
项目编号:H7GYCQ24C*
受宿松县云湖 (略) 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7月31日15:30时 (略) 以网络电子竞拍的方式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以现状拍卖):
标的物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 期限 | 起拍价 (元/年) | 竞价保证金 (元) | 备注 |
宿松县经济开 (略) 桥旁原宿松县建筑工程试验室办公楼二楼 | 403.92 | 5年 | * | * |
意向竞价人应在交易前自行查勘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日至2024年7月30日17:00,在标的物所在地现状展示。竞买人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看样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次加价幅度:200元。竞买人须以200元或200元的整数倍递增叫价。
二、意向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二)信誉要求:通过 (略) 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意向竞价人不是税收违法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拍保证金
竞拍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意向竞价人须于2024年7月30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拍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 (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注明个人姓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价人缴纳竞拍保证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付清约定成交价款后退还。
竞拍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不得采用现金):
账户名称: (略)
开 户 行: (略) 宿松支行
账 号:**
四、报名方法:意向竞价人于2024年7月30日17:00前 (略) ( (略)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第二条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报名要求的材料均需由转让方竞价前核验,复印件作留档资料。经核验并确认资格后的意向竞价人方可进入竞价环节。未按时递交材料或经核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价环节。
五、电子 (略) 址为:http://**: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
(详见《竞价系统操作手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风险告知》。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一)转让方:宿松县云湖 (略)
地 址:安徽宿松经济开 (略) 桥旁66号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556-*
(二)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3 9190 6789
七、特别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付清第一年成交价款及佣金*仟元并签订租赁合同。
(二)出租标的物内禁止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禁止存储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三)出租标的物内不得从事噪音及污染较大的经营活动。不得私自转租给他人。
(四)竞得人因自身经营需要装修标的物时,不得破坏其房屋的主体结构,更不得破坏其临界的承重墙体(承重墙体一律不得拆除)。如特殊原因改造需提前将改造方案报送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意向竞价方应对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查看,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如因政府征收拆迁需要和主管部门要求,转让方提前收回标的物,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终止合同,转让方除退还未完成租期的租金外,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六)出租标的物内水电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房屋租赁期共五年,租金一年一付,租期满一年前一个月缴清下一年房屋租金。
(八)项目交易信息发布的法定 (略) 公共资源 (略) ,其他媒体仅起转载用途,如有公告、更正和补遗等信息内容不一,以公共资源 (略) 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交易全面信 (略) 公共资源 (略) 获取(网址http://**)。
宿松县云湖 (略)
(略)
2024年 7 月 23 日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8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3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4-07-23 15:49:3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8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23 15:56:3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23 16:02:1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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