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拉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宗商业房产打包公开拍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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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拉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宗商业房产打包公开拍卖处置

项目名称 内蒙古乌拉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宗商业房产打包公开拍卖(处置) 项目编号 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24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30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租赁情况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权利性质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房产类型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房屋结构
以实地勘验为准 所在层数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户型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地勘验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地勘验为准 装修情况 以实地勘验为准




拍卖底价(元) *.00
委托方情况 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内蒙古乌拉特农村 (略)

委托方承诺 该标的委托方要求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进行公开拍卖。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产权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2. 我方房屋产权拍卖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拍卖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拍卖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的义务。
委托方决策文件 《资产化债的说明》第0002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委托方对本次拍卖资产不承担产权可完全进行变更承诺,不对拍卖中资产面积、土地面积、装修情况等信息承担保证承诺,一切均以资产现状为准,成交后在产权变更时,如遇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可预见或抗力等问题导致无去进行产权变更,或因产权变更导致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缩减等问题,委托方只尽配合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缴纳保证金进行竞买,视为已了解并接受该货产全部现状、产权、瑕疵等情况自愿竞买。

1、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房地产数据、图片、权属、类型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2、本次拍卖标的为银行抵债资产,委托方已取得司法机关执行裁定或以物抵债协议,对标的拥有处置权。

3、权属变更办理及税费承担:拍卖标的为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产权所有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拍卖标的为开发商出具 (略) 签合同的,待具备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条件,产权所有人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后再与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登记,产权所有人仅承担首次办证契税、转移登记给买受人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附加税(如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其他所有费用、税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为房票、认购合同或购房协议等无不动产权证的,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是否可以变更,产权所有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房票、认购合同或购房协议变更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及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未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拍卖标的。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拍卖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拍卖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拍卖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拍卖保证金。

2、通过拍卖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交易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告内容及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交易合同约定将应缴价款(可通过委托方出具的《债权抵顶交易价款的说明》进行结算)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约定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划转至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3、委托方依据交易合同约定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在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委托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标的资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拍卖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24 00:00:00 至 2024-07-30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7-30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委托方及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拍卖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拍卖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委托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拍卖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7-24 00:00:00-2024-07-31 10: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照与委托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收取。
附件下载

竞拍须知.doc

资产明细表西小召(仅供参考)(1).xls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赵经理 *
技术支持 金融业务部 关仲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 (略) 赛罕 (略) 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大厦
勘验联系人 武先生 *
其 他

内蒙古腾 (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项目名称 内蒙古乌拉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宗商业房产打包公开拍卖(处置) 项目编号 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24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30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租赁情况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权利性质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房产类型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房屋结构
以实地勘验为准 所在层数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户型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地勘验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地勘验为准 装修情况 以实地勘验为准




拍卖底价(元) *.00
委托方情况 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内蒙古乌拉特农村 (略)

委托方承诺 该标的委托方要求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进行公开拍卖。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产权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2. 我方房屋产权拍卖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拍卖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拍卖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的义务。
委托方决策文件 《资产化债的说明》第0002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委托方对本次拍卖资产不承担产权可完全进行变更承诺,不对拍卖中资产面积、土地面积、装修情况等信息承担保证承诺,一切均以资产现状为准,成交后在产权变更时,如遇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可预见或抗力等问题导致无去进行产权变更,或因产权变更导致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缩减等问题,委托方只尽配合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缴纳保证金进行竞买,视为已了解并接受该货产全部现状、产权、瑕疵等情况自愿竞买。

1、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房地产数据、图片、权属、类型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2、本次拍卖标的为银行抵债资产,委托方已取得司法机关执行裁定或以物抵债协议,对标的拥有处置权。

3、权属变更办理及税费承担:拍卖标的为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产权所有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拍卖标的为开发商出具 (略) 签合同的,待具备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条件,产权所有人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后再与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登记,产权所有人仅承担首次办证契税、转移登记给买受人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附加税(如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其他所有费用、税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为房票、认购合同或购房协议等无不动产权证的,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是否可以变更,产权所有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房票、认购合同或购房协议变更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及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未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拍卖标的。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拍卖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拍卖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拍卖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拍卖保证金。

2、通过拍卖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交易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告内容及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交易合同约定将应缴价款(可通过委托方出具的《债权抵顶交易价款的说明》进行结算)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约定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划转至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3、委托方依据交易合同约定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在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委托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标的资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拍卖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24 00:00:00 至 2024-07-30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7-30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委托方及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拍卖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拍卖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委托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拍卖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7-24 00:00:00-2024-07-31 10: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照与委托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收取。
附件下载

竞拍须知.doc

资产明细表西小召(仅供参考)(1).xls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赵经理 *
技术支持 金融业务部 关仲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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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联系人 武先生 *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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