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大厦西楼整栋资产十五年租赁经营权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大厦西楼整栋资产十五年租赁经营权
标的名称: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大厦(西楼)整栋资产十五年租赁经营权
标的状态:空置
标的展示时间:2024-07-24 00:00:00-2024-08-06 00:00:00
标的展示地点: (略) 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050号
联系人:万经理
联系人电话:*
重要信息披露:
一、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荷花园大厦(西楼)整栋资产十五年租赁经营权。
标的简况:荷花园大厦建成于1997年,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76.05米,出租总面积为*.01㎡,共22层,其中地上20层,地下2层;西临东二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距锦泰广场公交车站约52米,距锦泰广场地铁站约413米,距火车站约798米,距火车南站约9100米,交通便捷,且途经多 (略) 。周边有荷花园电信大楼、长郡芙蓉中学、湖 (略) ( (略) 区)、 (略) 公安局特警支队等单位,所在区域基础设施良好、配备较齐全。
特别提示:
1.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消防等所有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若发生消防等安全事故导致出租人或者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均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人、拍卖人无关;
2.竞价人应自行现场勘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设施设备及工程条件、权证情况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认可,并承诺接受标的的特别限制,不得因任何理由对此提出异议;
3.承租人投资改造风险(提示):竞得人承租后须按照《国 (略) (略) 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2)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装修改造,总投资不得低于*元。请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充分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价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项目建设方案,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租本项目,并自愿按照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装修改造。
二、特别说明
1.各位竞价人已办理竞价手续参加竞价,务必于拍卖日前对标的的现状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标的、了解标的现状。竞价人一经报名成功,即表明对该竞价标的的现状等情况已作全面了解,对竞价标的现状无任何异议,完全接受标的的质量、安全和权属等现状,标的已依法进行展示。未咨询、查勘或对竞价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责任自负。竞价成交后,竞价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拍卖人、出租人提供的权属资料、图片、建筑面积、标的介绍等所有文件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及出租人的承诺,标的以现状进行竞价。竞价人在竞拍前应对标的物现场踏勘,做充分了解。一经参拍即视同认可不动产权证的证载建筑面积及实际使用面积的现状,无论不动产权证的面积是否牵涉到公共使用部分或未完全使用的部分,竞价人均对租赁面积及实际使用面积无异议。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改变成交价格及佣金。竞得人已明确知晓本次租赁为整体租赁,无论竞得人租赁期间是否全部使用租赁标的物,均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额租金。竞价人明确了解到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状况、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年限和建筑物用途、规划现状(含限制、控制性规划)、经营业态要求以及房屋现实状况等,并不要求出租人和拍卖人改变上述现状。
3.标的以设备报废处置后的状态进行交付,原酒店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电梯等)不在交付范围内,原酒店设备由出租人进行报废处置,收益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应协助办理资产报废处置交付工作。拍卖成交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将出租资产移交给承租人后,出租人不再承担资产报建、消防改造等任何费用,承租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4.标的交付前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标的交付后在租赁经营期间(含免租期)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安全管理费、卫生费、水、电、气等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1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给出租人。竞得人与出租人就租赁经营权的具体约定,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详见公告附件1。
6.本次拍卖的租赁经营权期限为15年(不含装修免租期),免租金装修期1年。
7.履约保证金:意向竞价人报名 (略) 交纳竞价保证金*元,成交后转为装修押金,其他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标的 (略) 退还。承租履约保证金为1个季度租金,从装修押金中扣除。竞价保证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租金缴纳方式详见公告附件1《租赁合同》。若因承租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出租人有权解除成交,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主动退出经营,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15年租金总收入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出租人损失,出租人保留追偿的权利。
8.竞得人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1个季度租金)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之后按照季度缴纳租金。
9.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环保、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竞得人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人监督检查。
10.竞得人应建立和完善场地使用安全、消防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11.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竞得人须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参与竞租,竞得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未竞价成功的应及时办理有关退租手续。
三、竞价佣金
拍卖人按照固定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收取竞价佣金,由竞得人竞价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
四、其他事项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是对竞价成交的书面确认,不影响竞价已成交的事实与法律效力。竞得人成交后不得反悔,若有反悔,除所付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须向拍卖人支付该拍卖标的成交价10%的经济损失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2.竞价人在成功报名竞价本次出租标的后,其应价不应低于标的起拍价;如仅有一名竞价人且其应价低于标的起拍价,则本次竞价终止。如因出租人原因撤回竞价标的或另行委托拍卖,或因突发的不可抗力情况等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会在20个工作日内仍无法举行,则在确定无法举行拍卖会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全额退还竞价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自行终止。
五、特别约定与说明:
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则拍卖公告时间需延期7个工作日。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意向竞价人,可经出租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议通过后,按起拍价与意向竞价人报价孰高原则签约。若审议不予通过,本次拍卖自动取消,意向竞价人已缴纳的所 (略) 退还,出租人、意向竞价人、拍卖人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意向竞价人须承诺承租后装修总投资不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2)中确定的投资金额*元。
2.标的装修必须按照不低于出租人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内容、标准实施,装修改造设计方案、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清单必须经过出租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3.标的装修完工后承租人将设计、施工、验收及竣工图等必须存档的资料,完整移交一份给出租人存档。
4.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应在标的物交付前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交足人民币*元装修押金,未足额交纳装修押金的,视为悔拍,或因承租人原因停工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装修改造完成,政府验收合格且无劳资纠纷后出租人扣除承租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装修押金。
5.对房屋及附属设施、配套设备进行装修、改造、更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改造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及附属物的整体结构安全,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加建任何临时建筑物。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承租人在投资改造、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出租标的仅限用于酒店运营,且仅限运营一个酒店品牌。承租人必须按照出租人培训需求建设多功能会议中心、电教室等功能用房,配备相关软硬件设备( (略) 络设备、安全设备、音视频设备、培训电脑、管理软件等)。且优先保障出租人培训、会议、接待和工作人员食宿需求,出租人按不超过财政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租赁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其余空闲时段和空余房 (略) 场价格对外经营。如出租人需求减少,承租人不得因此要求出租人补偿或者减免租金。
7.承租人须保障荷花园大厦东配楼的餐饮、热水、空调供给,出租人按照财政核定的价格支付费用,餐饮、热水、空调供给费用与租金互不抵扣。
8.承租人可将除客房外的部分房屋对外转租(不超过承租面积15%并报出租人备案),但不得擅自整体转租、借租承租房屋、与第三者互换房屋使用。若因承租人转租或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终止合同,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期间的设备设施维护、更换由承租人负责,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后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等均以“来修去丢”的原则处理,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人提出补偿或赔偿。
9.承租人不得经营足浴、KTV或SPA等影响培训、会议的项目,不得为违法活动提供场所或便利。停车场的使用由承租人管理使用,但必须优先保证出租人工作人员车辆的免费使用。
10.出租标的及相关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自标的交付之日起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人不支付相应费用。
11.本次出租合同由三方签署,出租方有两个单位,详见附件1《租赁合同》。
标的名称: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大厦(西楼)整栋资产十五年租赁经营权
标的状态:空置
标的展示时间:2024-07-24 00:00:00-2024-08-06 00:00:00
标的展示地点: (略) 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050号
联系人:万经理
联系人电话:*
重要信息披露:
一、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荷花园大厦(西楼)整栋资产十五年租赁经营权。
标的简况:荷花园大厦建成于1997年,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76.05米,出租总面积为*.01㎡,共22层,其中地上20层,地下2层;西临东二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距锦泰广场公交车站约52米,距锦泰广场地铁站约413米,距火车站约798米,距火车南站约9100米,交通便捷,且途经多 (略) 。周边有荷花园电信大楼、长郡芙蓉中学、湖 (略) ( (略) 区)、 (略) 公安局特警支队等单位,所在区域基础设施良好、配备较齐全。
特别提示:
1.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消防等所有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若发生消防等安全事故导致出租人或者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均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人、拍卖人无关;
2.竞价人应自行现场勘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设施设备及工程条件、权证情况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认可,并承诺接受标的的特别限制,不得因任何理由对此提出异议;
3.承租人投资改造风险(提示):竞得人承租后须按照《国 (略) (略) 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2)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装修改造,总投资不得低于*元。请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充分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价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项目建设方案,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租本项目,并自愿按照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装修改造。
二、特别说明
1.各位竞价人已办理竞价手续参加竞价,务必于拍卖日前对标的的现状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标的、了解标的现状。竞价人一经报名成功,即表明对该竞价标的的现状等情况已作全面了解,对竞价标的现状无任何异议,完全接受标的的质量、安全和权属等现状,标的已依法进行展示。未咨询、查勘或对竞价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责任自负。竞价成交后,竞价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拍卖人、出租人提供的权属资料、图片、建筑面积、标的介绍等所有文件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及出租人的承诺,标的以现状进行竞价。竞价人在竞拍前应对标的物现场踏勘,做充分了解。一经参拍即视同认可不动产权证的证载建筑面积及实际使用面积的现状,无论不动产权证的面积是否牵涉到公共使用部分或未完全使用的部分,竞价人均对租赁面积及实际使用面积无异议。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改变成交价格及佣金。竞得人已明确知晓本次租赁为整体租赁,无论竞得人租赁期间是否全部使用租赁标的物,均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额租金。竞价人明确了解到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状况、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年限和建筑物用途、规划现状(含限制、控制性规划)、经营业态要求以及房屋现实状况等,并不要求出租人和拍卖人改变上述现状。
3.标的以设备报废处置后的状态进行交付,原酒店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电梯等)不在交付范围内,原酒店设备由出租人进行报废处置,收益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应协助办理资产报废处置交付工作。拍卖成交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将出租资产移交给承租人后,出租人不再承担资产报建、消防改造等任何费用,承租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4.标的交付前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标的交付后在租赁经营期间(含免租期)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安全管理费、卫生费、水、电、气等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1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给出租人。竞得人与出租人就租赁经营权的具体约定,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详见公告附件1。
6.本次拍卖的租赁经营权期限为15年(不含装修免租期),免租金装修期1年。
7.履约保证金:意向竞价人报名 (略) 交纳竞价保证金*元,成交后转为装修押金,其他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标的 (略) 退还。承租履约保证金为1个季度租金,从装修押金中扣除。竞价保证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租金缴纳方式详见公告附件1《租赁合同》。若因承租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出租人有权解除成交,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主动退出经营,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15年租金总收入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出租人损失,出租人保留追偿的权利。
8.竞得人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1个季度租金)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之后按照季度缴纳租金。
9.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环保、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竞得人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人监督检查。
10.竞得人应建立和完善场地使用安全、消防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11.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竞得人须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参与竞租,竞得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未竞价成功的应及时办理有关退租手续。
三、竞价佣金
拍卖人按照固定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收取竞价佣金,由竞得人竞价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
四、其他事项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是对竞价成交的书面确认,不影响竞价已成交的事实与法律效力。竞得人成交后不得反悔,若有反悔,除所付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须向拍卖人支付该拍卖标的成交价10%的经济损失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2.竞价人在成功报名竞价本次出租标的后,其应价不应低于标的起拍价;如仅有一名竞价人且其应价低于标的起拍价,则本次竞价终止。如因出租人原因撤回竞价标的或另行委托拍卖,或因突发的不可抗力情况等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会在20个工作日内仍无法举行,则在确定无法举行拍卖会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全额退还竞价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自行终止。
五、特别约定与说明:
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则拍卖公告时间需延期7个工作日。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意向竞价人,可经出租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议通过后,按起拍价与意向竞价人报价孰高原则签约。若审议不予通过,本次拍卖自动取消,意向竞价人已缴纳的所 (略) 退还,出租人、意向竞价人、拍卖人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意向竞价人须承诺承租后装修总投资不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2)中确定的投资金额*元。
2.标的装修必须按照不低于出租人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内容、标准实施,装修改造设计方案、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清单必须经过出租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3.标的装修完工后承租人将设计、施工、验收及竣工图等必须存档的资料,完整移交一份给出租人存档。
4.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应在标的物交付前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交足人民币*元装修押金,未足额交纳装修押金的,视为悔拍,或因承租人原因停工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装修改造完成,政府验收合格且无劳资纠纷后出租人扣除承租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装修押金。
5.对房屋及附属设施、配套设备进行装修、改造、更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改造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及附属物的整体结构安全,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加建任何临时建筑物。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承租人在投资改造、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出租标的仅限用于酒店运营,且仅限运营一个酒店品牌。承租人必须按照出租人培训需求建设多功能会议中心、电教室等功能用房,配备相关软硬件设备( (略) 络设备、安全设备、音视频设备、培训电脑、管理软件等)。且优先保障出租人培训、会议、接待和工作人员食宿需求,出租人按不超过财政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租赁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其余空闲时段和空余房 (略) 场价格对外经营。如出租人需求减少,承租人不得因此要求出租人补偿或者减免租金。
7.承租人须保障荷花园大厦东配楼的餐饮、热水、空调供给,出租人按照财政核定的价格支付费用,餐饮、热水、空调供给费用与租金互不抵扣。
8.承租人可将除客房外的部分房屋对外转租(不超过承租面积15%并报出租人备案),但不得擅自整体转租、借租承租房屋、与第三者互换房屋使用。若因承租人转租或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终止合同,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期间的设备设施维护、更换由承租人负责,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后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等均以“来修去丢”的原则处理,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人提出补偿或赔偿。
9.承租人不得经营足浴、KTV或SPA等影响培训、会议的项目,不得为违法活动提供场所或便利。停车场的使用由承租人管理使用,但必须优先保证出租人工作人员车辆的免费使用。
10.出租标的及相关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自标的交付之日起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人不支付相应费用。
11.本次出租合同由三方签署,出租方有两个单位,详见附件1《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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