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凤自然资规告字号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凤自然资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045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凤宁产业园 | ||
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
宗地编号: | 2024-047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循环经济产业园 | ||
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
宗地编号: | 2024-046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开区 | ||
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 到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45 号地块: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2日 17时00分;
2024-047 号地块: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2日 17时00分;
2024-046 号地块: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2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付款方式: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公示结束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需按成交价款的3%缴纳契税。 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交付土地。 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开竣工期限:交付宗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对用而未尽土地的处置办法,对存在用而未尽土地的企业可根据项目实际投资强度和亩均纳税情况核减用地面积,由县政府按出让价(不计息)收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凤 (略) 北侧
联 系 人:李凯
联系电话:0550-*
开户单位: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建行凤阳县支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2024-045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凤宁产业园 | ||
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
宗地编号: | 2024-047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循环经济产业园 | ||
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
宗地编号: | 2024-046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开区 | ||
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 到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45 号地块: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2日 17时00分;
2024-047 号地块: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2日 17时00分;
2024-046 号地块: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2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付款方式: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公示结束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需按成交价款的3%缴纳契税。 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交付土地。 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开竣工期限:交付宗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对用而未尽土地的处置办法,对存在用而未尽土地的企业可根据项目实际投资强度和亩均纳税情况核减用地面积,由县政府按出让价(不计息)收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凤 (略) 北侧
联 系 人:李凯
联系电话:0550-*
开户单位: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建行凤阳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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