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怀来绿色资源有限公司2%国有股权-挂牌披露
中建怀来绿色资源有限公司2%国有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HE* |
---|---|
项目名称 | 中建 (略) 2%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怀来县城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怀来县财政局 |
转让比例 | 2 |
挂牌价格 | 1,60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7-2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3、标的企业现有债权、债务以及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均由标的企业享有或承担。 4、中建 (略) 认缴出资*元,截至目前实缴出资*元;北京宝 (略) 认缴出资*元,截至目前实缴出资*元;怀来县城 (略) 认缴出资*元,截至目前实缴出资*元;北京公铁绿链新 (略) 认缴出资*元,截至目前实缴出资*元,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继续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5、本次转让标的备查资料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项目相关材料。 6、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 (略) 场报名则视为认同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7、本次转让标的交割、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 (略) 场有限公司结算。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进行线上报名,同时 (略) 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于项目挂牌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项目 (略) 场有限公司发生的全部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二、转、受双方于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项目编号 | G*HE* |
---|---|
项目名称 | 中建 (略) 2%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怀来县城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怀来县财政局 |
转让比例 | 2 |
挂牌价格 | 1,60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7-2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3、标的企业现有债权、债务以及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均由标的企业享有或承担。 4、中建 (略) 认缴出资*元,截至目前实缴出资*元;北京宝 (略) 认缴出资*元,截至目前实缴出资*元;怀来县城 (略) 认缴出资*元,截至目前实缴出资*元;北京公铁绿链新 (略) 认缴出资*元,截至目前实缴出资*元,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继续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5、本次转让标的备查资料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项目相关材料。 6、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 (略) 场报名则视为认同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7、本次转让标的交割、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 (略) 场有限公司结算。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进行线上报名,同时 (略) 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于项目挂牌截止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项目 (略) 场有限公司发生的全部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二、转、受双方于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