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马渚镇东横路号房屋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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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马渚镇东横路号房屋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略) 马渚镇庙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8月1日上午9:00—9:30(延时除外)在“ (略) (略) ” (略) 马 (略) 153-155号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马 (略) 153-155号房屋租赁权

三、标的概况: (略) 马 (略) 153-155号(共2间)房屋租赁权,位于庙前村多层公寓底层店面。出租面积:约77.94平方米;标的无权证;现状:空置;出租年限:3年;第1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元,第2年起租金环比递增5%;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特别提示(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提交资料及前期审核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二)提交资料:

1、个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2、单位: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无法到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前期审核:竞买人须于2024年7月29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提交上述资料至委托人处进行前期审核(联系人:杜挺,联系电话:*),凭委托人出具的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 7月31日止。

六、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 (略) 联系看样。

七、网络拍卖报名步骤

(一)竞买人须在2024年7月31日下午4: (略) 的“ (略) ”,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注册资料(身份证原件照片)并注册成功(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二)竞买人在注册成功后,须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相关拍卖文件(交易文件获取见附件),并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述报名资料及资格证明原件于2024年 7月29日- 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前往本公司当场签订《竞买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在认可相关文件内容并确认参拍后,自愿、如实填写竞买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同时按标的物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 (略) 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办法:竞买人须在2024年7月31日下午4:30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账 号:*8888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2名及以上,且至少1名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十、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买受人须在2024年8月6日下午4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第1年租金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 (略) 支付买受佣金1500元,然后于2024年8月7日-8 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与委托人签订《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人账户(户名: (略) 马渚镇庙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马渚支行;账号:*)。

(略) 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账号:*8888)。

本公司只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委托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十一、标的物交付:签订《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

十二、违约责任:因买受人存在未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或《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或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公告约定的所有款项等行为的,均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标的物,属违约,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撤销《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物再次拍卖时的该买受人的竞买资格,且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委托人提供的《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竞买人须自愿接受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二) (略) 网站;

(三)庙前村务公开栏张贴。

十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略) 16号

(略)

2024年7月24日

《拍卖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



(略) 马渚镇庙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8月1日上午9:00—9:30(延时除外)在“ (略) (略) ” (略) 马 (略) 153-155号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马 (略) 153-155号房屋租赁权

三、标的概况: (略) 马 (略) 153-155号(共2间)房屋租赁权,位于庙前村多层公寓底层店面。出租面积:约77.94平方米;标的无权证;现状:空置;出租年限:3年;第1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元,第2年起租金环比递增5%;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特别提示(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提交资料及前期审核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二)提交资料:

1、个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2、单位: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无法到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前期审核:竞买人须于2024年7月29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提交上述资料至委托人处进行前期审核(联系人:杜挺,联系电话:*),凭委托人出具的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 7月31日止。

六、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 (略) 联系看样。

七、网络拍卖报名步骤

(一)竞买人须在2024年7月31日下午4: (略) 的“ (略) ”,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注册资料(身份证原件照片)并注册成功(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二)竞买人在注册成功后,须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相关拍卖文件(交易文件获取见附件),并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述报名资料及资格证明原件于2024年 7月29日- 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前往本公司当场签订《竞买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在认可相关文件内容并确认参拍后,自愿、如实填写竞买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同时按标的物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 (略) 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办法:竞买人须在2024年7月31日下午4:30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账 号:*8888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2名及以上,且至少1名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十、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买受人须在2024年8月6日下午4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第1年租金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 (略) 支付买受佣金1500元,然后于2024年8月7日-8 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与委托人签订《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人账户(户名: (略) 马渚镇庙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马渚支行;账号:*)。

(略) 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账号:*8888)。

本公司只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委托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十一、标的物交付:签订《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

十二、违约责任:因买受人存在未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或《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或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公告约定的所有款项等行为的,均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标的物,属违约,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撤销《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物再次拍卖时的该买受人的竞买资格,且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委托人提供的《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竞买人须自愿接受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二) (略) 网站;

(三)庙前村务公开栏张贴。

十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略) 16号

(略)

2024年7月24日

《拍卖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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