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自助售卖机项目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自助售卖机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自助售卖机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龙岗区龙岗大道6082号 |
面积/数量 | 24.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6,830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1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费用。 2.承租方要承诺所有销售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销售,确保食品安全,承诺所有销售食品都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因承租方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损和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5.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的月租金数额计算)。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经营范围:(1)饮料、预包装食品;(2)护理日常用品(纸尿裤、便盆、尿壶、护理垫、拖鞋等一次性用品)。 8.承租方须执行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9.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10. 承租方承租后承诺运营自助售卖机器设备,不得分租或转租。自动售货机须选用通过ISO质量认证的新型机器(需提供机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给出租方核验),每台售卖机可供选择的商品不少于8种商品,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每台机器需要保证供货,自动售货机需及时补货。 11.自助售卖机器设备需放在出租方指定的位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接电,并安装对应的电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并且出租方指定位置除安放自助售卖机器设备外,不得乱放其余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桶装水 宣传展架等)出租方因发展需要重新调整自助售卖机器设备位置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12.承租方需确保自助售卖机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环境卫生的整洁,如发生设备及食品或其他商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并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自助售卖机设备撤出。 13.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场,需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交接完毕方可退场。如未提前书面告知或影响到出租方正常服务工作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租赁押金。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根据《 (略) 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龙岗区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略) 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 (略) (略) 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交易方式对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自助售卖机项目引进承租人。 物业概况: (1)自助售卖机(业态为饮料及食品)9台,场地租金为 1100 元/台/月; (2)自助售卖机(业态为护理日常用品)7台,场地租金为 990 元/台/月; 以上共16台自助售卖机,每台自助售卖机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5㎡,总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24㎡,按现状出租。 2.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 (略) 站交易公告附件; 3.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人按照《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4.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5.不允许联合承租; 6.按项目实际情况配置派遣人员,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单价按1元/度; 7.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主体消防、无变压器、有电梯; 8.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在 (略) 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 (略) 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按转账委托书的要求办理,在承租方转账委托书的要求提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 (略) 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 (略) 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略) 返还。 9.物业移交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10.自助售卖机(业态为饮料、预包装食品)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3年7月31日;自助售卖机(业态为护理日常用品)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物业是否空置:是。 11.意向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站交易公告),逾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12.澄清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 (略) 龙岗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3.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14.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4.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4.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4.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4.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4.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4.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流标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流标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3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流标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承租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食品销售经营者; 3.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 (略) 站查询为准); 4.不得有不良记录,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查询为准); 5.意向承租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由税务局出具的2023年纳税证明,2024年后新成立的则提供近1个月的纳税证明); 6.承租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租、转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公告期间,投 (略) 系统进行报名。 投标人主体资格资料需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略) 上上传,资格审核通过以评审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龙岗分公司 | 地址 |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383号 |
联系人 | 林工;廖工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2,733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23时59分59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其他条款见留存在 (略) 龙岗分公司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7.出现以下情况的(具体依据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 承租方欠交租金达30天以上或所欠各项费用 (租金、电费等)合计超过3个月 (含3个月) 月租金数额的; (2)出现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依据合同约定,存在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的; 出租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约并没收租赁押金,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保留追偿及法律诉讼权利; 8.承租方在经营销售中须遵守以下条款: (1)在经营销售中,不得以次充好,若因此引起患者重大投诉,导致出租方声誉受损,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2)在经营销售中,若未取得出租方同意,销售与食品类、护理用品类无关的商品,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3)在经营销售中,承租 (略) 相关信息做广告宣传时,必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若私自使用,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在经营销售中,承租方在财务方面不得作假、隐瞒业绩,否则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5)在经营销售中,因商品质量、违规经营引起的纠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工商及税务等行政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负全责,且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6)在经营销售中,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租赁物业专区,若发生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7)在经营销售中,处理商品购买引发的纠纷或投诉,若发现以出租方的名义进行处理,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8)在经营销售中,顾客因购买商品投诉到社会媒体、网络、信访单位等造成对出租方声誉受损,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9)在经营销售中, (略) 承包经营中发生其他违反法律、 (略) 带来负面影响的,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9.租金计算起始时间以承租方具体入场时间为准。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自助售卖机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龙岗区龙岗大道6082号 |
面积/数量 | 24.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6,830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1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费用。 2.承租方要承诺所有销售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销售,确保食品安全,承诺所有销售食品都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因承租方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损和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5.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的月租金数额计算)。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经营范围:(1)饮料、预包装食品;(2)护理日常用品(纸尿裤、便盆、尿壶、护理垫、拖鞋等一次性用品)。 8.承租方须执行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9.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10. 承租方承租后承诺运营自助售卖机器设备,不得分租或转租。自动售货机须选用通过ISO质量认证的新型机器(需提供机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给出租方核验),每台售卖机可供选择的商品不少于8种商品,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每台机器需要保证供货,自动售货机需及时补货。 11.自助售卖机器设备需放在出租方指定的位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接电,并安装对应的电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并且出租方指定位置除安放自助售卖机器设备外,不得乱放其余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桶装水 宣传展架等)出租方因发展需要重新调整自助售卖机器设备位置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12.承租方需确保自助售卖机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环境卫生的整洁,如发生设备及食品或其他商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并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自助售卖机设备撤出。 13.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场,需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交接完毕方可退场。如未提前书面告知或影响到出租方正常服务工作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租赁押金。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根据《 (略) 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龙岗区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略) 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 (略) (略) 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交易方式对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自助售卖机项目引进承租人。 物业概况: (1)自助售卖机(业态为饮料及食品)9台,场地租金为 1100 元/台/月; (2)自助售卖机(业态为护理日常用品)7台,场地租金为 990 元/台/月; 以上共16台自助售卖机,每台自助售卖机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5㎡,总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24㎡,按现状出租。 2.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 (略) 站交易公告附件; 3.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人按照《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4.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5.不允许联合承租; 6.按项目实际情况配置派遣人员,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单价按1元/度; 7.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主体消防、无变压器、有电梯; 8.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在 (略) 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 (略) 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按转账委托书的要求办理,在承租方转账委托书的要求提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 (略) 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 (略) 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 (略) 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略) 返还。 9.物业移交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10.自助售卖机(业态为饮料、预包装食品)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3年7月31日;自助售卖机(业态为护理日常用品)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物业是否空置:是。 11.意向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站交易公告),逾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12.澄清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 (略) 龙岗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3.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14.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4.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4.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4.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4.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4.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4.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流标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流标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3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流标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承租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食品销售经营者; 3.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 (略) 站查询为准); 4.不得有不良记录,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查询为准); 5.意向承租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由税务局出具的2023年纳税证明,2024年后新成立的则提供近1个月的纳税证明); 6.承租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租、转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公告期间,投 (略) 系统进行报名。 投标人主体资格资料需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略) 上上传,资格审核通过以评审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龙岗分公司 | 地址 |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383号 |
联系人 | 林工;廖工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2,733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23时59分59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其他条款见留存在 (略) 龙岗分公司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7.出现以下情况的(具体依据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 承租方欠交租金达30天以上或所欠各项费用 (租金、电费等)合计超过3个月 (含3个月) 月租金数额的; (2)出现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依据合同约定,存在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的; 出租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约并没收租赁押金,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保留追偿及法律诉讼权利; 8.承租方在经营销售中须遵守以下条款: (1)在经营销售中,不得以次充好,若因此引起患者重大投诉,导致出租方声誉受损,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2)在经营销售中,若未取得出租方同意,销售与食品类、护理用品类无关的商品,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3)在经营销售中,承租 (略) 相关信息做广告宣传时,必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若私自使用,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在经营销售中,承租方在财务方面不得作假、隐瞒业绩,否则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5)在经营销售中,因商品质量、违规经营引起的纠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工商及税务等行政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负全责,且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6)在经营销售中,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租赁物业专区,若发生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7)在经营销售中,处理商品购买引发的纠纷或投诉,若发现以出租方的名义进行处理,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8)在经营销售中,顾客因购买商品投诉到社会媒体、网络、信访单位等造成对出租方声誉受损,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9)在经营销售中, (略) 承包经营中发生其他违反法律、 (略) 带来负面影响的,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9.租金计算起始时间以承租方具体入场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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