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陆港枢纽中心汽车修理中心内Q06、Q07、Q08、Q09、Q10、Q11、Q12、Q13、Q14招租
淮海陆港枢纽中心汽车修理中心内Q06、Q07、Q08、Q09、Q10、Q11、Q12、Q13、Q14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4-07-25
项目名称 | 淮海*港枢纽中心汽车修理中心内Q06、Q07、Q08、Q09、Q10、Q11、Q12、Q13、Q14招租 | 项目编号 | HHCQ2024ZL0348B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0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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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22 | |||||||||||||||||||||||||||||||||||||
评估机构 | 徐州兴彭资产评估事务所 | |||||||||||||||||||||||||||||||||||||
租金底价 | *.96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徐州* (略) 出租方证件号码:*MA268A71X7 | ||||||||||||||||||||||||||||||||||||
出租方承诺 |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委托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徐州淮海国际*港控股 (略) |
特别 | 该处房屋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按照租金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承租方。该处房屋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 (略) 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徐州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房屋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房屋现状的认可。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承租方应于五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徐州 (略) 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房屋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人自理;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人已对租赁房屋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房屋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房屋自身原因导致承租人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25 09:00:00 至 2024-08-0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 (略) (http://**)进行会员注册,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 (略) (略) 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指纹); 4.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按指纹); 5.《意向承租申请书》; 6.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99元,截止时间2024-08-0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承租方承担交易费用,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年租金成交额在*元以下的,按照600元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元(含*)以上至*元以下的,按照年租金成交额的3%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元(含*)以上的,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标准交纳。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先生 |
咨询电话 | 0516-*、0516-*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 |
技术支持 | * | |
其 他 | 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徐州 (略) ”微信公众号 |
信息发布时间:2024-07-25
项目名称 | 淮海*港枢纽中心汽车修理中心内Q06、Q07、Q08、Q09、Q10、Q11、Q12、Q13、Q14招租 | 项目编号 | HHCQ2024ZL0348B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0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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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22 | |||||||||||||||||||||||||||||||||||||
评估机构 | 徐州兴彭资产评估事务所 | |||||||||||||||||||||||||||||||||||||
租金底价 | *.96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徐州* (略) 出租方证件号码:*MA268A71X7 | ||||||||||||||||||||||||||||||||||||
出租方承诺 |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委托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徐州淮海国际*港控股 (略) |
特别 | 该处房屋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按照租金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承租方。该处房屋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 (略) 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徐州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房屋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房屋现状的认可。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承租方应于五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徐州 (略) 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房屋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人自理;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人已对租赁房屋现状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房屋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房屋自身原因导致承租人无法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25 09:00:00 至 2024-08-0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 (略) (http://**)进行会员注册,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 (略) (略) 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指纹); 4.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按指纹); 5.《意向承租申请书》; 6.经意向承租方确认的租赁合同。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99元,截止时间2024-08-0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承租方承担交易费用,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年租金成交额在*元以下的,按照600元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元(含*)以上至*元以下的,按照年租金成交额的3%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元(含*)以上的,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标准交纳。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先生 |
咨询电话 | 0516-*、0516-*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 |
技术支持 | * | |
其 他 | 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徐州 (略)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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