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平方米永兴县马田镇塘前村七组鑫都砖厂内地面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备设施、其它附属物变卖的公告
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平方米永兴县马田镇塘前村七组鑫都砖厂内地面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备设施、其它附属物变卖的公告
湖南省永 (略)
变卖公告
(2024)湘1023执恢2号
本院将于2024年8月10日10:00至2024年10月9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永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永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永兴县马田镇塘前村七组鑫都砖厂内地面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设备、其它附属物;
具体如下:
①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六栋钢架结构厂棚、二栋木架结构厂棚及办公楼及厨房;②设备设施包括:烧砖平板车、液压机顶车机、液压摆渡车、脱硫脱销系统、破碎机、皮带给料机、皮带运输机、粉碎机、滚筒筛、螺旋搅拌机、电动机、空压机、变压器、砖机、发电机、铲车、挖机、隧道窑等,详见评估报告《郴同资所评报字(2024)第10号》、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和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整体评估价:412.*元:标的起拍价:231.*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
①标的物(鑫都砖厂)占用的土地为租赁用地,2013年9月16日塘前村八组(*方)与塘前村七组刘跃见、马田村刘方清(*方)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双方约定*方租用的期限为**年,*方租用期满,如需续延,必得*方允许双方再商定。该鑫都砖厂所占用的土地系租用马田镇塘前村八组土地,房屋建筑物无产权证。成交后被执行人作为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及即并由买受人承继租赁剩余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情况。
②标的物的规格型号、种类、生产厂家及数量可能与现场实物存在差异,请买受人自行查看并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旦拍卖成交,即视为买受人对现场实物数量、种类、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的确认,实物数量、种类、规格型号等与公告中不一致的,不影响竞买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④拍卖标的物目前在正常生产,拍卖人不保证上述标的物还在保质期及符合相关规定的检测标准,不能保证标的物的使用效果及安全性,不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
⑤标的物的种类、名称、外观、数量、重量、质量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新旧程度、使用及安全性能等均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⑥竞买成功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的相关政策,法院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拆卸和运输、货物提取搬运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⑦标的物移交后,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安全保管,如买受人未安排专人安保,如发生标的物丢失或灭失,由买受人自已承担;标的物移交之日起,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卸和清运,逾期未拆卸和清运完成所发生的占地费、水电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已承担。
⑧该砖厂主要经营范围:建筑环保材料、页岩煤矸石多孔砖生产和销售。(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9K001V,单位名称:永兴县马田镇 (略) ,注册地址:永兴县马田镇塘前村七组,法定代表人:刘方清,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永兴县塘前村七组,行业类型: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K,有限期限: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8年5月18日。对永兴县马田镇 (略) 鑫都砖厂各项证件、许可、批复等如有到期,若需继续经营,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永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永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宏正辅拍”)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王女士,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 (略) 统一组织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变卖规则: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网络司法变卖周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往后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竞买人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金额全款的变卖预缴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自行先行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的十日内可持税务或行政部门发 (略) 申报。逾期未申报,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从变卖款项中扣减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相关税费的缴纳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对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向永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 (略) 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变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金 (略) 指定账户。如成交价等同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十内缴纳。
十二、变卖余款请于标的物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永 (略) 案件兑现款专户,开户银行: (略) 永兴支行,账号8002 6979 0111 011 1001 8912)。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湘1023执恢2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宏正辅拍*王女士
法院咨询电话:0735-*
法院监督电话:0735-*
联系地址: (略) 永兴县便江镇永兴大道260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永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上查询。
永 (略)
2024年7月25日
湖南省永 (略)
变卖公告
(2024)湘1023执恢2号
本院将于2024年8月10日10:00至2024年10月9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永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永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永兴县马田镇塘前村七组鑫都砖厂内地面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设备、其它附属物;
具体如下:
①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六栋钢架结构厂棚、二栋木架结构厂棚及办公楼及厨房;②设备设施包括:烧砖平板车、液压机顶车机、液压摆渡车、脱硫脱销系统、破碎机、皮带给料机、皮带运输机、粉碎机、滚筒筛、螺旋搅拌机、电动机、空压机、变压器、砖机、发电机、铲车、挖机、隧道窑等,详见评估报告《郴同资所评报字(2024)第10号》、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和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整体评估价:412.*元:标的起拍价:231.*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
①标的物(鑫都砖厂)占用的土地为租赁用地,2013年9月16日塘前村八组(*方)与塘前村七组刘跃见、马田村刘方清(*方)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双方约定*方租用的期限为**年,*方租用期满,如需续延,必得*方允许双方再商定。该鑫都砖厂所占用的土地系租用马田镇塘前村八组土地,房屋建筑物无产权证。成交后被执行人作为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及即并由买受人承继租赁剩余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情况。
②标的物的规格型号、种类、生产厂家及数量可能与现场实物存在差异,请买受人自行查看并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旦拍卖成交,即视为买受人对现场实物数量、种类、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的确认,实物数量、种类、规格型号等与公告中不一致的,不影响竞买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④拍卖标的物目前在正常生产,拍卖人不保证上述标的物还在保质期及符合相关规定的检测标准,不能保证标的物的使用效果及安全性,不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
⑤标的物的种类、名称、外观、数量、重量、质量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新旧程度、使用及安全性能等均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⑥竞买成功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的相关政策,法院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拆卸和运输、货物提取搬运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⑦标的物移交后,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安全保管,如买受人未安排专人安保,如发生标的物丢失或灭失,由买受人自已承担;标的物移交之日起,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卸和清运,逾期未拆卸和清运完成所发生的占地费、水电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已承担。
⑧该砖厂主要经营范围:建筑环保材料、页岩煤矸石多孔砖生产和销售。(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9K001V,单位名称:永兴县马田镇 (略) ,注册地址:永兴县马田镇塘前村七组,法定代表人:刘方清,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永兴县塘前村七组,行业类型: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K,有限期限: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8年5月18日。对永兴县马田镇 (略) 鑫都砖厂各项证件、许可、批复等如有到期,若需继续经营,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永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永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宏正辅拍”)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王女士,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 (略) 统一组织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变卖规则: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网络司法变卖周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往后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竞买人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金额全款的变卖预缴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自行先行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的十日内可持税务或行政部门发 (略) 申报。逾期未申报,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从变卖款项中扣减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相关税费的缴纳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对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向永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 (略) 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变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金 (略) 指定账户。如成交价等同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十内缴纳。
十二、变卖余款请于标的物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永 (略) 案件兑现款专户,开户银行: (略) 永兴支行,账号8002 6979 0111 011 1001 8912)。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湘1023执恢2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宏正辅拍*王女士
法院咨询电话:0735-*
法院监督电话:0735-*
联系地址: (略) 永兴县便江镇永兴大道260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永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上查询。
永 (略)
2024年7月2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