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湖社区沙湖路25号厂房-出租发包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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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湖社区沙湖路25号厂房-出租发包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根据《关 (略)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 (略) 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 (略) 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 (略) 坪山分 (略) (略) 谢屋分公司委托,对沙湖 (略) 25号厂房-出租(发包)项目(项目编号:JC*)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已于2024年7月15日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现诚邀上述意向承租人参加本项目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意向承租人邮箱。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30日23时59分59秒。

二、应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2、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30:00;

3、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0:00:00;

4、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略) 坪山区龙田街 (略) 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逾期送达(以北京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10:00:0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开标;

6、谈判时间:2024年7月31日10:30:0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谈判。

三、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四、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 (略) 站公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六、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七、其余内容与原交易公告内容一致,附原招租公告链接:

http://**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 (略) (略) 谢屋分公司

联系人:谢智聪 联系电话:*

交易组织机构: (略) 坪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坪山区龙田街 (略) 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A1209)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

(略) 坪山分公司

2024年7月25日


根据《关 (略)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 (略) 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 (略) 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 (略) 坪山分 (略) (略) 谢屋分公司委托,对沙湖 (略) 25号厂房-出租(发包)项目(项目编号:JC*)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已于2024年7月15日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现诚邀上述意向承租人参加本项目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意向承租人邮箱。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30日23时59分59秒。

二、应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2、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30:00;

3、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0:00:00;

4、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略) 坪山区龙田街 (略) 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逾期送达(以北京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10:00:0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开标;

6、谈判时间:2024年7月31日10:30:0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谈判。

三、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四、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 (略) 站公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六、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七、其余内容与原交易公告内容一致,附原招租公告链接:

http://**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 (略) (略) 谢屋分公司

联系人:谢智聪 联系电话:*

交易组织机构: (略) 坪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坪山区龙田街 (略) 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A1209)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

(略) 坪山分公司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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