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交运集团临沭运输有限公司所属10辆城际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临沂交运集团临沭运输有限公司所属10辆城际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LYZC*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临沂交运集团临沭运输有限公司所属10辆城际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底价*元/年
挂牌日期2024-07-26挂牌截止日期2024-08-01
标的所在地临 (略) 北首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6评估基准日2024-06-24
评估机构山东标至信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临沂交通 (略)

标的具体信息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广告位位置公交车车身外两侧及后侧玻璃位置以下
广告位面积(㎡)0出让年限(年)1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7-26
挂牌公告日期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标的10辆城际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1年。

3.本标的交付受让方发布广告的车辆数量为10辆,其中7辆车的品牌型号为亚星牌JS6101GHBEV1,3辆车的品牌型号为宇通牌ZK6805BEVG3。

4.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标至信土地房地产 (略) 出具的标至信评(咨)字(2024)第268号《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安装广告时应确保安全、牢固,不得损坏车体及其他车辆设施,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发布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的部门规定和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广告发布和广告内容监督管理。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发广告的内容样式及图案版面,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安定团结的广告,以及有损出租方社会良好形象的,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如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出现违法侵权事件或引起其它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所发布广告须符合出租方对车体统一规划和要求,须按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位置制作发布公益性广告。因发布公益性广告所产生的费用经双方核准确认后由承租方代为承担,合同结束后由出租方退还或根据日租金(成交价/360)酌情延长租期。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只能在公交车车身外两侧及后侧玻璃位置以下张贴广告画面,如所张贴广告影响出租方车体的整体效果及形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清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广告发布许可、广告审批等相关手续,自行制作、张贴车体广告画面并承担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因承租方未向主管部门申报通过,私自制作张贴广告,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赔偿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政策法规变化对出租方车体规划有统一要求或禁止发布车体广告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价款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车体广告及设备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经营”或“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项目,符合两者中任意任意一项即可参与报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保证金金额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2024-08-01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临沂交运 (略)
注册地址临 (略) 北首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杨进亮注册资本100.*元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批准单位名称临沂交运 (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会议纪要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刘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0539)*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报名材料查看附件材料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 *.jpg
  • *.jpg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LYZC*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临沂交运集团临沭运输有限公司所属10辆城际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底价*元/年
挂牌日期2024-07-26挂牌截止日期2024-08-01
标的所在地临 (略) 北首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6评估基准日2024-06-24
评估机构山东标至信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临沂交通 (略)

标的具体信息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广告位位置公交车车身外两侧及后侧玻璃位置以下
广告位面积(㎡)0出让年限(年)1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7-26
挂牌公告日期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标的10辆城际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1年。

3.本标的交付受让方发布广告的车辆数量为10辆,其中7辆车的品牌型号为亚星牌JS6101GHBEV1,3辆车的品牌型号为宇通牌ZK6805BEVG3。

4.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标至信土地房地产 (略) 出具的标至信评(咨)字(2024)第268号《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安装广告时应确保安全、牢固,不得损坏车体及其他车辆设施,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发布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的部门规定和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广告发布和广告内容监督管理。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发广告的内容样式及图案版面,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安定团结的广告,以及有损出租方社会良好形象的,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如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出现违法侵权事件或引起其它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所发布广告须符合出租方对车体统一规划和要求,须按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位置制作发布公益性广告。因发布公益性广告所产生的费用经双方核准确认后由承租方代为承担,合同结束后由出租方退还或根据日租金(成交价/360)酌情延长租期。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只能在公交车车身外两侧及后侧玻璃位置以下张贴广告画面,如所张贴广告影响出租方车体的整体效果及形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清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广告发布许可、广告审批等相关手续,自行制作、张贴车体广告画面并承担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因承租方未向主管部门申报通过,私自制作张贴广告,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赔偿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政策法规变化对出租方车体规划有统一要求或禁止发布车体广告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价款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车体广告及设备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经营”或“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项目,符合两者中任意任意一项即可参与报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保证金金额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2024-08-01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临沂交运 (略)
注册地址临 (略) 北首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杨进亮注册资本100.*元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批准单位名称临沂交运 (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会议纪要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刘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0539)*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LYZC*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临沂交运集团临沭运输有限公司所属10辆城际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底价*元/年
挂牌日期2024-07-26挂牌截止日期2024-08-01
标的所在地临 (略) 北首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6评估基准日2024-06-24
评估机构山东标至信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临沂交通 (略)

标的具体信息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广告位位置公交车车身外两侧及后侧玻璃位置以下
广告位面积(㎡)0出让年限(年)1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7-26
挂牌公告日期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标的10辆城际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1年。

3.本标的交付受让方发布广告的车辆数量为10辆,其中7辆车的品牌型号为亚星牌JS6101GHBEV1,3辆车的品牌型号为宇通牌ZK6805BEVG3。

4.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标至信土地房地产 (略) 出具的标至信评(咨)字(2024)第268号《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安装广告时应确保安全、牢固,不得损坏车体及其他车辆设施,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发布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的部门规定和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广告发布和广告内容监督管理。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发广告的内容样式及图案版面,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安定团结的广告,以及有损出租方社会良好形象的,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如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出现违法侵权事件或引起其它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所发布广告须符合出租方对车体统一规划和要求,须按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位置制作发布公益性广告。因发布公益性广告所产生的费用经双方核准确认后由承租方代为承担,合同结束后由出租方退还或根据日租金(成交价/360)酌情延长租期。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只能在公交车车身外两侧及后侧玻璃位置以下张贴广告画面,如所张贴广告影响出租方车体的整体效果及形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清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广告发布许可、广告审批等相关手续,自行制作、张贴车体广告画面并承担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因承租方未向主管部门申报通过,私自制作张贴广告,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赔偿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政策法规变化对出租方车体规划有统一要求或禁止发布车体广告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价款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车体广告及设备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经营”或“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项目,符合两者中任意任意一项即可参与报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保证金金额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2024-08-01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临沂交运 (略)
注册地址临 (略) 北首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杨进亮注册资本100.*元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批准单位名称临沂交运 (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会议纪要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刘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0539)*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报名材料查看附件材料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 *.jpg
  • *.jpg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LYZC*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临沂交运集团临沭运输有限公司所属10辆城际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底价*元/年
挂牌日期2024-07-26挂牌截止日期2024-08-01
标的所在地临 (略) 北首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6评估基准日2024-06-24
评估机构山东标至信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临沂交通 (略)

标的具体信息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广告位位置公交车车身外两侧及后侧玻璃位置以下
广告位面积(㎡)0出让年限(年)1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7-26
挂牌公告日期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标的10辆城际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1年。

3.本标的交付受让方发布广告的车辆数量为10辆,其中7辆车的品牌型号为亚星牌JS6101GHBEV1,3辆车的品牌型号为宇通牌ZK6805BEVG3。

4.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标至信土地房地产 (略) 出具的标至信评(咨)字(2024)第268号《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安装广告时应确保安全、牢固,不得损坏车体及其他车辆设施,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发布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的部门规定和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广告发布和广告内容监督管理。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发广告的内容样式及图案版面,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安定团结的广告,以及有损出租方社会良好形象的,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如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出现违法侵权事件或引起其它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所发布广告须符合出租方对车体统一规划和要求,须按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位置制作发布公益性广告。因发布公益性广告所产生的费用经双方核准确认后由承租方代为承担,合同结束后由出租方退还或根据日租金(成交价/360)酌情延长租期。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只能在公交车车身外两侧及后侧玻璃位置以下张贴广告画面,如所张贴广告影响出租方车体的整体效果及形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清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广告发布许可、广告审批等相关手续,自行制作、张贴车体广告画面并承担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因承租方未向主管部门申报通过,私自制作张贴广告,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赔偿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政策法规变化对出租方车体规划有统一要求或禁止发布车体广告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价款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车体广告及设备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经营”或“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项目,符合两者中任意任意一项即可参与报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保证金金额0.*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2024-08-01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临沂交运 (略)
注册地址临 (略) 北首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杨进亮注册资本100.*元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批准单位名称临沂交运 (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会议纪要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刘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0539)*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