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自然拍告字号-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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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自然拍告字号-出让公示

蕲春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蕲自然拍告字〔2024〕01号

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竞买

准备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建筑

限高

(米)

2024-12

蕲春县2019年度第1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1-1号地块

城南现代服务区, (略) (略) 交汇处

*.01

(100.21亩)

居住用地

1.0-1.2

≤30%

≥30%

≤54

商业40

住宅70

1210

100

*.66

2023-58

蕲春县2018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

漕河镇南门畈社区, (略) 与齐昌大道交汇处

*.18(18.69亩)

居住用地

1.0-1.6

≤35%

≥30%

≤54

商业40

住宅70

300

30

2897.77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1.2024-12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2023-58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具体规划指标要求分别以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蕲春县2019年度第13批次1-1号、1-2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性指标的说明》《关于蕲春县2018年度 (略) 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性指标的说明》为准。

2.拍卖成交后,宗地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的,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15日(节假日除外)到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或 (略) 领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年8月15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8月16日10:00时 (略) (天禧孵化园A座3楼)交易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本拍卖出让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银行账户:

(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1. (略) 蕲春支行

银行账号:*43

开户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2.中国农 (略) 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7-*

开户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二)竞买准备金账户:

1.户名: (略)

2.账号: 3202 0034 1920 0125 692

3.开户行:中国工 (略) 汉北支行

十、联系方式

(一)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漕 (略) 5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骆五洲、裴仙枝

(二) (略)

联系地址:蕲春 (略) 卓达天下1栋一单元18楼1909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芮

十一、监督单位

(略)

联系电话:0713-*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5日

蕲春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蕲自然拍告字〔2024〕01号

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竞买

准备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建筑

限高

(米)

2024-12

蕲春县2019年度第1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1-1号地块

城南现代服务区, (略) (略) 交汇处

*.01

(100.21亩)

居住用地

1.0-1.2

≤30%

≥30%

≤54

商业40

住宅70

1210

100

*.66

2023-58

蕲春县2018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

漕河镇南门畈社区, (略) 与齐昌大道交汇处

*.18(18.69亩)

居住用地

1.0-1.6

≤35%

≥30%

≤54

商业40

住宅70

300

30

2897.77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1.2024-12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2023-58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具体规划指标要求分别以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蕲春县2019年度第13批次1-1号、1-2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性指标的说明》《关于蕲春县2018年度 (略) 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性指标的说明》为准。

2.拍卖成交后,宗地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的,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15日(节假日除外)到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或 (略) 领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年8月15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8月16日10:00时 (略) (天禧孵化园A座3楼)交易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本拍卖出让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银行账户:

(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1. (略) 蕲春支行

银行账号:*43

开户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2.中国农 (略) 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7-*

开户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二)竞买准备金账户:

1.户名: (略)

2.账号: 3202 0034 1920 0125 692

3.开户行:中国工 (略) 汉北支行

十、联系方式

(一)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漕 (略) 5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骆五洲、裴仙枝

(二) (略)

联系地址:蕲春 (略) 卓达天下1栋一单元18楼1909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芮

十一、监督单位

(略)

联系电话:0713-*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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