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华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西翥片区燃气资产包
昆明华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西翥片区燃气资产包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西翥街道桃园、沙朗、厂口气化站及其配套燃气管道(房屋建构筑物、管道沟槽、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资产等)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LNG气化调压加臭一体撬等机器设备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清单 | 计量单位 | 项 |
数量 | 11 |
资产类别 | 其他 | 品牌 | 房屋建(构)筑物(无产证)、管道沟槽、经营租赁土地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清单 | 计量单位 | 项 |
数量 | 50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1445号评估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 (五)本次评估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以及设备均按照不含增值税价进行评估。 (六)纳入评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占用土地为租赁土地,本次评估假设租赁土地到期后继续租赁。 (七)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桃园气化站值班室、桃园气化站卫生间、东村气化站值班岗亭和厂口气化站信班室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均未取得房产证,所占用的土地为租货土地,房屋建筑物目前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产权持有单位出具相关承诺函承诺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若该部分房屋所有权出现问题,产权持有单位愿为此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八)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土地均为2023年1月租赁取得。因经营需要,产权持有单位租赁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大村四组村民李万益位于西嘉道办事处林园大村四组小蛇塘旁( (略) )土地,租赁面积2.0亩,租赁期1年,全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租金一次性支出:租赁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村民李焕英位于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夏花园的士地,租赁面积76平方米,租赁期1年,全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租金一次性支出:租赁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村民张莲芬位于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夏花园的士地,租赁面积110平方米,租赁期1年,全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租金一次性支出;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村民张锡珍位于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夏花园的土地,租赁面积94平方米,租货期为1年,全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租金一次性支出。本次评估未考虑租赁事项的影响。 (九)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管道资产除昆明西翥片区气化站至桃园新城中压燃气管道外,其他管道未取得竣工报告及结算报告。评估人员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测绘报告进行列示。如管道资产取得相应竣工结算报告,应以竣工结算报告数据为准。 (十)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的管道沟槽中的昆明西翥片区气化站至桃园新城中压燃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本次评估未考虑未来整改费用。 (十一)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的管道沟 (略) 轿子山旅 (略) 中压 (略) 工程开挖 216米的沟槽,并埋入约100米PE 管道,其余约100米 PE管材未埋入地,露天放置导致报废。本次评估对于埋入地下100米PE 管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对于已报废的100米PE 管材按照报废资产评估。 (十二)房屋建(构)筑物以及管道沟槽明细表中的结构、长度、建筑面积或体积等数据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西翥燃气下乡天然气管线测量及附属物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得出。 (十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评估 (略) 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0%。 (略) 场报价利率(LPR)发生变动,本次评估LPR 采用评估基准日 LPR。 二、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就经营租赁土地签订的租赁合同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交割后须由受让方承继签订。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昆明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五 (略) 中铁云时代广场B座25楼2506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应在挂牌公告期内支付交易保证金*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标的,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公告中标的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流程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7.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清场工作,超出约定的期限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转让标的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制止受让方继续拆卸,并终止合同,无偿没收未转移的标的物并有权要求赔偿。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施工拆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受让方实施拆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运范围进行施工,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拆运范围外的其他设备、设施及建筑,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转让标的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正常生产运营。 8.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出具相应发票,如有所涉及的其他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9.依据《昆明 (略) 西翥资产包转让员工安置方案》“人随资产走”原则,本项目所涉员工在自愿前提下与受让方确立新的劳动合同签约主体与用工形式。 10.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产权交易机构所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同意交易所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知晓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告图片、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及参考信息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现状转让与交接。(5)知晓标的资产内房屋建(构)筑物均未办理权属证书。(6)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清场工作。(7)同意如超出上述约定的期限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转让标的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制止受让方继续拆卸,终止合同,无偿没收未转移的标的物并有权要求赔偿。(8)受让方同意自行组织现场协调施工拆除、运输等事宜,拆除施工及运输单位需具备相关资质,拆除及运输方案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受让方负担拆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受让方实施拆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运范围进行施工,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拆运范围外的其他设备、设施及建筑,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9)同意在施工过程中,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10)承诺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或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具备拆卸运输及使用条件、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11)知晓《昆明 (略) 西翥资产包转让员工安置方案》中员工安置的具体办法,同意与所涉及的员工在自愿的前提下确立新的劳动合同签约主体及用工形式。同意在交易凭证出具次月的15日之内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12)完全知晓并严格遵守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及约定,如有违约,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3)知晓针对重要信息披露、评估报告所涉情况等不确定因素不以此为由向转让方进行任何追溯。(14)知晓转让方就经营租赁土地所签订的相关租赁合同、协议等文件、租赁价格及其或有的延续文件,同意继续承继履行、签订。(15)受让方承诺在资产交接后清除标的图层上“华润”、“华润燃气”商标,不得继续以“华润”、“华润燃气”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如有,转让方有权就注册商标使用规定追究相关使用方责任,并对由此给华润商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1.本项目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4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
展示地点 | 西翥街道桃园、沙朗、厂口气化站 |
联系人 | 王梦 |
联系电话 | * |
没有附件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西翥街道桃园、沙朗、厂口气化站及其配套燃气管道(房屋建构筑物、管道沟槽、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资产等)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LNG气化调压加臭一体撬等机器设备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清单 | 计量单位 | 项 |
数量 | 11 |
资产类别 | 其他 | 品牌 | 房屋建(构)筑物(无产证)、管道沟槽、经营租赁土地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清单 | 计量单位 | 项 |
数量 | 50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1445号评估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 (五)本次评估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以及设备均按照不含增值税价进行评估。 (六)纳入评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占用土地为租赁土地,本次评估假设租赁土地到期后继续租赁。 (七)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桃园气化站值班室、桃园气化站卫生间、东村气化站值班岗亭和厂口气化站信班室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均未取得房产证,所占用的土地为租货土地,房屋建筑物目前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产权持有单位出具相关承诺函承诺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若该部分房屋所有权出现问题,产权持有单位愿为此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八)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土地均为2023年1月租赁取得。因经营需要,产权持有单位租赁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大村四组村民李万益位于西嘉道办事处林园大村四组小蛇塘旁( (略) )土地,租赁面积2.0亩,租赁期1年,全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租金一次性支出:租赁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村民李焕英位于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夏花园的士地,租赁面积76平方米,租赁期1年,全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租金一次性支出:租赁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村民张莲芬位于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夏花园的士地,租赁面积110平方米,租赁期1年,全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租金一次性支出;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村民张锡珍位于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夏花园的土地,租赁面积94平方米,租货期为1年,全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租金一次性支出。本次评估未考虑租赁事项的影响。 (九)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管道资产除昆明西翥片区气化站至桃园新城中压燃气管道外,其他管道未取得竣工报告及结算报告。评估人员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测绘报告进行列示。如管道资产取得相应竣工结算报告,应以竣工结算报告数据为准。 (十)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的管道沟槽中的昆明西翥片区气化站至桃园新城中压燃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本次评估未考虑未来整改费用。 (十一)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的管道沟 (略) 轿子山旅 (略) 中压 (略) 工程开挖 216米的沟槽,并埋入约100米PE 管道,其余约100米 PE管材未埋入地,露天放置导致报废。本次评估对于埋入地下100米PE 管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对于已报废的100米PE 管材按照报废资产评估。 (十二)房屋建(构)筑物以及管道沟槽明细表中的结构、长度、建筑面积或体积等数据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西翥燃气下乡天然气管线测量及附属物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得出。 (十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评估 (略) 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0%。 (略) 场报价利率(LPR)发生变动,本次评估LPR 采用评估基准日 LPR。 二、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就经营租赁土地签订的租赁合同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交割后须由受让方承继签订。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昆明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五 (略) 中铁云时代广场B座25楼2506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应在挂牌公告期内支付交易保证金*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标的,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公告中标的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流程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7.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清场工作,超出约定的期限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转让标的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制止受让方继续拆卸,并终止合同,无偿没收未转移的标的物并有权要求赔偿。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施工拆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受让方实施拆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运范围进行施工,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拆运范围外的其他设备、设施及建筑,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转让标的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正常生产运营。 8.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出具相应发票,如有所涉及的其他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9.依据《昆明 (略) 西翥资产包转让员工安置方案》“人随资产走”原则,本项目所涉员工在自愿前提下与受让方确立新的劳动合同签约主体与用工形式。 10.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产权交易机构所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同意交易所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知晓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告图片、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及参考信息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现状转让与交接。(5)知晓标的资产内房屋建(构)筑物均未办理权属证书。(6)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清场工作。(7)同意如超出上述约定的期限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转让标的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制止受让方继续拆卸,终止合同,无偿没收未转移的标的物并有权要求赔偿。(8)受让方同意自行组织现场协调施工拆除、运输等事宜,拆除施工及运输单位需具备相关资质,拆除及运输方案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受让方负担拆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受让方实施拆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运范围进行施工,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拆运范围外的其他设备、设施及建筑,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9)同意在施工过程中,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10)承诺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或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具备拆卸运输及使用条件、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11)知晓《昆明 (略) 西翥资产包转让员工安置方案》中员工安置的具体办法,同意与所涉及的员工在自愿的前提下确立新的劳动合同签约主体及用工形式。同意在交易凭证出具次月的15日之内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12)完全知晓并严格遵守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及约定,如有违约,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3)知晓针对重要信息披露、评估报告所涉情况等不确定因素不以此为由向转让方进行任何追溯。(14)知晓转让方就经营租赁土地所签订的相关租赁合同、协议等文件、租赁价格及其或有的延续文件,同意继续承继履行、签订。(15)受让方承诺在资产交接后清除标的图层上“华润”、“华润燃气”商标,不得继续以“华润”、“华润燃气”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如有,转让方有权就注册商标使用规定追究相关使用方责任,并对由此给华润商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1.本项目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4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
展示地点 | 西翥街道桃园、沙朗、厂口气化站 |
联系人 | 王梦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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