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26号1号楼3单元8层58号房产转让
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26号1号楼3单元8层58号房产转让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二七 (略) 26号1号楼3单元8层58号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FC*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07-19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08-02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二七 (略) 26号1号楼3单元8层58号房产 | ||
评估价值: | *元 | 评估机构: | 甘肃天健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甘天兴评报字(2024)第093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核准(备案)机构: | 甘肃 (略)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4-07-12 |
核准(备案)号 : | |||
所有权人 | 天水长 (略) | 房产证号 | 豫(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证书编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3 | |
建筑面积(㎡) | 148.49 | 房产坐落 | 二七 (略) 26号1号楼3单元8层58号 |
套内面积(㎡)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设计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房屋结构 | 使用期限 | 截止2071年12月24日 | |
房屋户型 | 房屋总层数 | 11 | |
所在层数 | 8 | 房屋朝向 | |
装修情况 | 配备电梯 | 是 | |
附属设备 | |||
标的说明 | 房屋目前自用中,成交后转让方可协助搬离。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 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资产清单、资料等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经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模版中的所有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绝进行资产交接、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进行现场踏勘,并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3) 合同签订后,转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将房产的有关权属证件、财产清单等文件资料移交受让方,受让方在4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 4) 产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除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余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 标的变更过户由受让方负责,未能办理产权证和未能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未能获得政府批准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因标的缺乏相关工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相关图纸等)造成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或由转让方负责协调办理。 6) 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 房产地址: (略) 二七 (略) 26号1号楼3单元8层58号;联系人/联系方式:杜虎元* 8)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甘天兴评报字(2024)第093号。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天水长 (略) | 法定代表人: | 李彦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6D | 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住所: | (略) 麦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润天大道 | ||
批准单位: | 兰州 (略)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兰州 (略) 关于对天水长 (略) 拟处置九套驻外房产的批复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产权交易合同(房产).pdf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 (略) 83号豫港大厦27楼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二七 (略) 26号1号楼3单元8层58号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FC*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07-19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08-02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二七 (略) 26号1号楼3单元8层58号房产 | ||
评估价值: | *元 | 评估机构: | 甘肃天健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甘天兴评报字(2024)第093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核准(备案)机构: | 甘肃 (略)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4-07-12 |
核准(备案)号 : | |||
所有权人 | 天水长 (略) | 房产证号 | 豫(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证书编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3 | |
建筑面积(㎡) | 148.49 | 房产坐落 | 二七 (略) 26号1号楼3单元8层58号 |
套内面积(㎡)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设计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房屋结构 | 使用期限 | 截止2071年12月24日 | |
房屋户型 | 房屋总层数 | 11 | |
所在层数 | 8 | 房屋朝向 | |
装修情况 | 配备电梯 | 是 | |
附属设备 | |||
标的说明 | 房屋目前自用中,成交后转让方可协助搬离。 | ||
重大事项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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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 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资产清单、资料等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经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模版中的所有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绝进行资产交接、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进行现场踏勘,并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3) 合同签订后,转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将房产的有关权属证件、财产清单等文件资料移交受让方,受让方在4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 4) 产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除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余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 标的变更过户由受让方负责,未能办理产权证和未能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未能获得政府批准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因标的缺乏相关工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相关图纸等)造成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或由转让方负责协调办理。 6) 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 房产地址: (略) 二七 (略) 26号1号楼3单元8层58号;联系人/联系方式:杜虎元* 8)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甘天兴评报字(2024)第093号。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天水长 (略) | 法定代表人: | 李彦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6D | 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住所: | (略) 麦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润天大道 | ||
批准单位: | 兰州 (略)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兰州 (略) 关于对天水长 (略) 拟处置九套驻外房产的批复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产权交易合同(房产).pdf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 (略) 83号豫港大厦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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