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公司报废机动车处置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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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公司报废机动车处置拍卖公告

吉林化 (略) 受委托, (略) (略) 报废机动车处置进行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1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9日 9:3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展时间:2024年8月6日 至2024年8月7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于8月6日前 (略) 并上传资质资料,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联系方式:*\0432-*,邮箱:*@*ttp://** )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要求,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 (略) (略) 洗化厂东门。

(现场勘验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

六、参拍标的:

标的1: (略) 报废机动车处置。 (略) (略) 现有报废机动车共计34台集中处置,按现场踏勘指定界区范围内报废车辆现状整体转让,整体打包出售成批(不检斤)转让。本次处置范围仅限于现场踏勘指定范围内报废车辆,请竞买人仔细进行现场勘验后竞买。一经报名参与拍卖,视为知晓所有情况,日后出现任何问题,委托方无责,由竞买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委托方要求: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相关内容,同时要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具有 (略) 参加。

2、竞买人必须参加委托方组织的标的物现场勘验,未参加委托方组织现场勘验的竞买人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委托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原因导致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委托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交纳全部款项及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交纳货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要求详见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买受人须负责办理上门取车、负责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报废车辆后,要立即办理《办理完毕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解体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和发票等财务入账凭证,拆解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标准,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 (略) 无关。

4、买受人须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清运且将相关手续凭证送达到车辆台账所属单位。买受人承担人工、保险、吊装、牵引、运输、拆解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注销车籍等后续工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 (略) 场行情波动等风险后,再参与本项目,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政府相关要求等)要求买受人暂停提货的,买受人应按委托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委托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5、委托方能向满足条件的买受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6、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 (略) 报废机动车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和指定范围为准,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2) (略) 报废机动车以踏勘期间现场实物为准进行转让,整体打包出售(不检斤),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为使竞买人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情况,竞买人必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并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再参与竞买。

(3)买受人须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车辆 (略) 出具报废机动车拆解证明材料,因拆解证明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注销车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在拆解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买受人须满足委托方现场作业的各项管理要求,请竞买人谨慎考虑清运等各项成本变化、 (略) 场行情波动等因素。买受人现场回收需承担人工、保险、吊装、牵引、运输、拆解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注销车籍等后续工作。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清运期间,需遵守委托方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入厂,委托方和拍卖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

(5)本次转让机动车均已报废,必须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解体,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无关。

(6)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委托方确认转让标的物现状并签署《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同时买受人须委派相关人员进厂保管转让标的物(原则上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每个存放地点进驻的保管人员不得少于1人)。自《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署之日起,转让标的物的保管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订后,买受人需与委托方依次签订《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报废资产交接单》。若非委托方原因导致《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报废资产交接单》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视买受人完全违约,委托方有权以单方面通知买受人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已收交易保证金不再返还。

(8)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在《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订后买受人需根据标的归属,与中国石油 (略) 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后,按照《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油 (略) 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 (略)

账 号:*3873

开 户 行:工行北台支行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30%收取。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待委托方与买受人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且委托方收到《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手续后,委托方方可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委托方的《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 (略) 退至买受人账户。

(9)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完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及时对转让标的物进行清运,买受人必须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及《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手续的办理。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政府相关要求等)要求买受人暂停施工的,买受人应按委托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委托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10)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吊装、运输、消防等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在转让标的清运结束时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非转让方原因,买受人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委托方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1%,逾期超过5日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委托方有权立即停止转让标的物的交割,并视为买受人对转让标的物已全部并清运完毕。委托方有权单方面出具《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完成后续相关流程。委托方有权对未及时清运物资进行后续处置,买受人不得主张对未清运物资的任何权利。

(11)买受人按照委托方确定的范围进行转让标的物的及时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清运,委托方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如转让报废资产中包含有被界定为文物的资产,买受人须无条件按委托方要求退还,委托方按照该资产的核算成交金额退还至买受人基本账户。(例如:起拍价为*元,其中界定为文物的资产为*元,若成交价为*,则界定为文物的资产对应的核算成交额为*元,计算公式50x300/200=75)。

(12)买受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清运作业施工法律、法规,绝对服从委托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买受人的清运过程须接受委托方的组织管理,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委托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买受人须加强对转让标的物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不得因对标的物清运而对非标的物区域的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若因清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委托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厂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爆、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概不负责。如因买受人原因给委托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发生噪声、粉尘、施工垃圾等污染,委托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全额赔偿。

(14)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委托方固体废物管理规定,严禁将固体废物转移出厂,严禁夹带非合同约定转让标的物范围内的其它物资出厂。买受人对转让标的物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建筑垃圾及其他废物要分类收集和暂存。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过程中,负责对残留在转让标的中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收集,并负责清运到委托方指定地点,清理收集及清运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清理收集及清运所需包装物由委托方负责提供,清理后的固体废物由委托方负责依法合规处置。转让标的物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严格按照委托方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由买受人负责处置清运出厂,并承担处置清运产生的各项费用。

(15)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给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③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等情形的;④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八、相关重要事项:竞买人应同时在产权 (略) (略) 报名登记,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产权 (略) 站下载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单》并需竞买人签字、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对实物核对无误后,现场确认上交《现场踏勘确认单》,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及未对现场标的认可,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勘验过后,竞买人在产权 (略) 站报名时须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拍卖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单》,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摘牌成功后, (略) 竞拍资格。详见产权 (略) 站:

http://**

保证金:*元,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货款、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将全额货款汇至委托方指定帐户。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其他要求详见《网拍须知规则》。

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 (略) 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价:标的1:46.*元(含税)

九、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时间:2024.7.26 - 2024.8.8

(略) 报名时间:2024.7.26 - 2024.8.8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8.6 - 2024.8.7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2024.8.8 16时止

(略) 拍卖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9:30 开始

十、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协议转让的,拍卖人按照转让底价0.8%收取服务费;拍卖转让的,拍卖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 (略) 。

2、交易价款汇至给产权交易机构。

3、履约保证金汇至产权交易机构。

4、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5、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吉林,抚顺,吉林

吉林化 (略) 受委托, (略) (略) 报废机动车处置进行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1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9日 9:3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展时间:2024年8月6日 至2024年8月7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于8月6日前 (略) 并上传资质资料,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联系方式:*\0432-*,邮箱:*@*ttp://** )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要求,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 (略) (略) 洗化厂东门。

(现场勘验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

六、参拍标的:

标的1: (略) 报废机动车处置。 (略) (略) 现有报废机动车共计34台集中处置,按现场踏勘指定界区范围内报废车辆现状整体转让,整体打包出售成批(不检斤)转让。本次处置范围仅限于现场踏勘指定范围内报废车辆,请竞买人仔细进行现场勘验后竞买。一经报名参与拍卖,视为知晓所有情况,日后出现任何问题,委托方无责,由竞买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委托方要求: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相关内容,同时要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具有 (略) 参加。

2、竞买人必须参加委托方组织的标的物现场勘验,未参加委托方组织现场勘验的竞买人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委托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原因导致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委托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交纳全部款项及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交纳货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要求详见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买受人须负责办理上门取车、负责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报废车辆后,要立即办理《办理完毕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解体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和发票等财务入账凭证,拆解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标准,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 (略) 无关。

4、买受人须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清运且将相关手续凭证送达到车辆台账所属单位。买受人承担人工、保险、吊装、牵引、运输、拆解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注销车籍等后续工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 (略) 场行情波动等风险后,再参与本项目,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政府相关要求等)要求买受人暂停提货的,买受人应按委托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委托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5、委托方能向满足条件的买受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6、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 (略) 报废机动车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和指定范围为准,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2) (略) 报废机动车以踏勘期间现场实物为准进行转让,整体打包出售(不检斤),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为使竞买人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情况,竞买人必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并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再参与竞买。

(3)买受人须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车辆 (略) 出具报废机动车拆解证明材料,因拆解证明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注销车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在拆解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委托方和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买受人须满足委托方现场作业的各项管理要求,请竞买人谨慎考虑清运等各项成本变化、 (略) 场行情波动等因素。买受人现场回收需承担人工、保险、吊装、牵引、运输、拆解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注销车籍等后续工作。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清运期间,需遵守委托方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入厂,委托方和拍卖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

(5)本次转让机动车均已报废,必须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解体,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无关。

(6)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委托方确认转让标的物现状并签署《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同时买受人须委派相关人员进厂保管转让标的物(原则上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每个存放地点进驻的保管人员不得少于1人)。自《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署之日起,转让标的物的保管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订后,买受人需与委托方依次签订《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报废资产交接单》。若非委托方原因导致《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报废资产交接单》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视买受人完全违约,委托方有权以单方面通知买受人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已收交易保证金不再返还。

(8)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在《报废资产现状确认单》签订后买受人需根据标的归属,与中国石油 (略) 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后,按照《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油 (略) 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 (略)

账 号:*3873

开 户 行:工行北台支行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30%收取。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待委托方与买受人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且委托方收到《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手续后,委托方方可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委托方的《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 (略) 退至买受人账户。

(9)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完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及时对转让标的物进行清运,买受人必须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及《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手续的办理。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政府相关要求等)要求买受人暂停施工的,买受人应按委托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委托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10)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吊装、运输、消防等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在转让标的清运结束时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非转让方原因,买受人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委托方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1%,逾期超过5日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委托方有权立即停止转让标的物的交割,并视为买受人对转让标的物已全部并清运完毕。委托方有权单方面出具《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完成后续相关流程。委托方有权对未及时清运物资进行后续处置,买受人不得主张对未清运物资的任何权利。

(11)买受人按照委托方确定的范围进行转让标的物的及时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清运,委托方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如转让报废资产中包含有被界定为文物的资产,买受人须无条件按委托方要求退还,委托方按照该资产的核算成交金额退还至买受人基本账户。(例如:起拍价为*元,其中界定为文物的资产为*元,若成交价为*,则界定为文物的资产对应的核算成交额为*元,计算公式50x300/200=75)。

(12)买受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清运作业施工法律、法规,绝对服从委托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买受人的清运过程须接受委托方的组织管理,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委托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买受人须加强对转让标的物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不得因对标的物清运而对非标的物区域的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若因清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委托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厂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爆、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概不负责。如因买受人原因给委托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发生噪声、粉尘、施工垃圾等污染,委托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全额赔偿。

(14)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委托方固体废物管理规定,严禁将固体废物转移出厂,严禁夹带非合同约定转让标的物范围内的其它物资出厂。买受人对转让标的物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建筑垃圾及其他废物要分类收集和暂存。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过程中,负责对残留在转让标的中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收集,并负责清运到委托方指定地点,清理收集及清运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清理收集及清运所需包装物由委托方负责提供,清理后的固体废物由委托方负责依法合规处置。转让标的物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严格按照委托方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由买受人负责处置清运出厂,并承担处置清运产生的各项费用。

(15)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给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③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等情形的;④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八、相关重要事项:竞买人应同时在产权 (略) (略) 报名登记,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产权 (略) 站下载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单》并需竞买人签字、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对实物核对无误后,现场确认上交《现场踏勘确认单》,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及未对现场标的认可,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勘验过后,竞买人在产权 (略) 站报名时须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拍卖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单》,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摘牌成功后, (略) 竞拍资格。详见产权 (略) 站:

http://**

保证金:*元,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货款、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将全额货款汇至委托方指定帐户。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其他要求详见《网拍须知规则》。

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 (略) 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价:标的1:46.*元(含税)

九、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时间:2024.7.26 - 2024.8.8

(略) 报名时间:2024.7.26 - 2024.8.8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8.6 - 2024.8.7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2024.8.8 16时止

(略) 拍卖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9:30 开始

十、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协议转让的,拍卖人按照转让底价0.8%收取服务费;拍卖转让的,拍卖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 (略) 。

2、交易价款汇至给产权交易机构。

3、履约保证金汇至产权交易机构。

4、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5、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吉林,抚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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