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杨村姜小湾组34户房屋及附属物残值出让项目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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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杨村姜小湾组34户房屋及附属物残值出让项目出让公告

为节约财政资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下塘镇建业大道北侧电力设施残值出让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招标出让,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T*

二、项目名称:上杨村姜小湾组34户房屋及附属物残值出让项目

三、出让内容:拆除砖瓦结构3521.03㎡、砖混结构343.96㎡、 (略) (砼18cm)1482.4㎡,详见附件1、残值评估报告(实际以现场实物为准)

四、出让方式: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底价为*元,价高者得。

(一)报价单

1.数量: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份报价单(正本)。

2.签署: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3.封装: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包装。

4.标记:包装上标注“上杨村姜小湾组34户房屋及附属物残值出让项目”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包装密封。(格式参考附件)报价单用档案袋密封好开标当日现场打开。

5.递交:报价单密封后随报名资料一同递交至下塘镇人民政府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

6.报价单填报需电脑打印,手写无效,不得有涂改。

五、报名资格: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独家参与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价

3.意向受让方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公司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见,以上 (略) 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投标人在竞标日当天中标后将资金6400元缴入下塘镇财政账户转为履约保证金)。

3、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与招标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以及签订合同,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有权宣布废标并没收竞标保证金,材料运输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拆除及资产处置标的包括拆除权以及拆除资产的残余价值,处置标的以资产评估范围为限。意向投标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处置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的意向投标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本次处置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公告,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处置标的实物与资产评估范围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结构、面积、数量等方面的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款,由此产生的相应影响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投标方对处置标的拆除、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本次处置标的拆除的各项成本、税费以及所有拆余物资的清理、搬运、装卸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3.投标中标方须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供拆除处置方案,拆除处置方案经委托方审核同意且中标方已支付全部中标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委托方向中标人方出具书面进场通知书,中标人方可进场施工。中标方不得在未经委托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场施工。

八、其他说明

1、项目现场自行踏勘,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如有疑问,可直接向产权人咨询。

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卢亚东 *

3、 中标单位需在7天内完成拆除清运。

4、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起至2024年08月0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截止。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下午16:00

6、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下塘镇人民政府一楼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甄明

7、竞标时间:20240803日上午09:30

8、竞标地点:下塘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9、开标当日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报名电话:0551-*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07月26日

附件1、残值评估报告.pdf

附件2、承诺函.docx

附件3、报价单.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5、资产转让合同.doc


为节约财政资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下塘镇建业大道北侧电力设施残值出让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招标出让,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T*

二、项目名称:上杨村姜小湾组34户房屋及附属物残值出让项目

三、出让内容:拆除砖瓦结构3521.03㎡、砖混结构343.96㎡、 (略) (砼18cm)1482.4㎡,详见附件1、残值评估报告(实际以现场实物为准)

四、出让方式: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底价为*元,价高者得。

(一)报价单

1.数量: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份报价单(正本)。

2.签署: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3.封装: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包装。

4.标记:包装上标注“上杨村姜小湾组34户房屋及附属物残值出让项目”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包装密封。(格式参考附件)报价单用档案袋密封好开标当日现场打开。

5.递交:报价单密封后随报名资料一同递交至下塘镇人民政府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

6.报价单填报需电脑打印,手写无效,不得有涂改。

五、报名资格: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独家参与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价

3.意向受让方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公司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见,以上 (略) 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投标人在竞标日当天中标后将资金6400元缴入下塘镇财政账户转为履约保证金)。

3、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与招标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以及签订合同,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有权宣布废标并没收竞标保证金,材料运输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拆除及资产处置标的包括拆除权以及拆除资产的残余价值,处置标的以资产评估范围为限。意向投标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处置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的意向投标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本次处置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公告,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处置标的实物与资产评估范围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结构、面积、数量等方面的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款,由此产生的相应影响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投标方对处置标的拆除、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本次处置标的拆除的各项成本、税费以及所有拆余物资的清理、搬运、装卸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3.投标中标方须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供拆除处置方案,拆除处置方案经委托方审核同意且中标方已支付全部中标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委托方向中标人方出具书面进场通知书,中标人方可进场施工。中标方不得在未经委托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场施工。

八、其他说明

1、项目现场自行踏勘,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如有疑问,可直接向产权人咨询。

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卢亚东 *

3、 中标单位需在7天内完成拆除清运。

4、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起至2024年08月0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截止。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下午16:00

6、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下塘镇人民政府一楼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甄明

7、竞标时间:20240803日上午09:30

8、竞标地点:下塘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9、开标当日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报名电话:0551-*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07月26日

附件1、残值评估报告.pdf

附件2、承诺函.docx

附件3、报价单.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5、资产转让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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