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1年租赁经营权第二次拍租
永州市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1年租赁经营权第二次拍租
标的名称: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 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 1年租赁经营权(第二次拍租)
标的状态:现状
标的展示时间:2024-07-27 00:00:00-2024-08-05 00:00:00
标的展示地点: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
联系人:文银芳
联系人电话:*
重要信息披露:
一、标的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位置 | 建筑 面积 (米2) | 年租金 起拍价 (万元) | 出租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1 |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 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 1年租赁经营权(第二次拍租) | (略) 冷水滩区 | 以广告牌的实际面积为准 | 7.2 | 1年 | 5 |
备注 | 标的的每年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年租金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
一、标的简介:
祁阳一中教工公寓一楼5间门面5年租赁经营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年、㎡
说明:本次拍租均为现状拍租,中标人需自行清场接管标的。
二、租赁要求
标的: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1年租赁经营权拍卖特别注明事项:
1、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整体打包拍租。
2、本次拍卖仅为广告牌租赁权,广告设施由中标方自行投资建设。
3、买受人发布的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而受到任何行政主管部门整改要求或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发布的广告不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因此而受到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权利追索或要求赔偿或补偿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委托方对租赁提出以下要求:(1)买受人在承租期间必须投放合法合规、内容健康的商业或公益宣传广告。(2)买受人在承租期间,买受人全年必须无条件配合委托方无偿发布公益广告的临时需求。
委托方特别申明:标的买受人竞得该标的即为标的安全责任人。标的买受人在承租期内的一切操作必须按照行业安全标准执行并实施,标的买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保证委托方租赁物及其设施设备安全,完整并承担承租期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禁止买受人擅自增添户外广告设施,更改现状。如确有必要的,买受人报委托方书面同意并按程序报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但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民事纠纷责任、产生的费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一并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机构依法要求拆除所增添设施的,委托方提前15天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收到委托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偿拆除相关户外广告设施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竞租人在参加拍租会视为知晓并认同。
三、租期及租金增长方式
标的租赁期限均为1年,既从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详见《租赁合同》)。
四、标的移交
标的以现状形式自行移交,无免租装修期。
拍租成交后,承租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由委托方确认款项到账后5日内将标的移交给承租人。
标的移交后,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清场和接管标的,委托人和拍租人不负责标的清场等各项事宜,关于标的移交后的清场、接管等所有事项,概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标的移交后的维修、管理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五、其他说明
1.佣金、交易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佣金:本次拍租标的承租人须按拍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成交价的5% (略) 支付拍租佣金,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至拍卖人账户。
(2)交易服务费:本次拍租标的承 (略) (略) 价外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人应交交易服务费为拍租标的历年年租金成交总价的0.24%), (略) (略) 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83.*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买受方承担成交价款的0.24%交易服务费。承租人须于成交当 (略) (略) 。
2.押金、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1)租赁押金。拍租成功后,承租人需缴纳租赁押金,标的租赁押金均为年租金成交价的20%。租赁合同期满,若承租人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委托方如数退还(不计息)。
(2)承租方应交的年租金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即承租人须自竞租成功之日起三日内按标的成交价一次性交清标的年租金至委托人账户。如租金没有按时足额交清,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押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以上款项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至委托人账户(户名: (略) 城发 (略) ;账号:5937 7006 0759;开户行:中 (略) (略) 支行。)。
3.其它租赁条件
(1)承租人须自竞租成功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满,若委托方继续对外招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2)租赁期内该标的的水电费、维修、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花卉树木等安装、管理、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果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广告牌结构和新建大型建筑物,不得擅自增添和拆除相关设施,如有必要,需报委托人同意及按程序报建后,方可进行。
(4)租赁期内,承租方因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5)租赁合同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后,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标的及其附属区域保证全部完好、无偿移交给委托人。
(6)租赁期内,遇政府征收等国家政策原因,视作不可抗力,由此导致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委托人可对标的进行融资、贷款抵押,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的日期仔细审阅拍卖相关条款内容并进行实地勘察,认真分析标的,凭借自身经验对拍品的品质及价值进行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对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不明或有疑问的应在报名看样时了解清楚。竞买人 (略) 络拍卖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的现状和委托人特别要求,并严格遵守执行,愿对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承租方报名参加竞拍即视同接受拍卖约定的所有条款,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约付清全部款项时,由委托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约视同违约。
八、竞买 (略) 络竞价前必须知晓《交易须知》、《拍卖规则》,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委托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代理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买受人资格,买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整体打包拍租。
2、本次拍卖仅为广告牌租赁权,广告设施由中标方自行投资建设。
3、买受人发布的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而受到任何行政主管部门整改要求或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发布的广告不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因此而受到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权利追索或要求赔偿或补偿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名称: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 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 1年租赁经营权(第二次拍租)
标的状态:现状
标的展示时间:2024-07-27 00:00:00-2024-08-05 00:00:00
标的展示地点: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
联系人:文银芳
联系人电话:*
重要信息披露:
一、标的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位置 | 建筑 面积 (米2) | 年租金 起拍价 (万元) | 出租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1 |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 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 1年租赁经营权(第二次拍租) | (略) 冷水滩区 | 以广告牌的实际面积为准 | 7.2 | 1年 | 5 |
备注 | 标的的每年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年租金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
一、标的简介:
祁阳一中教工公寓一楼5间门面5年租赁经营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年、㎡
说明:本次拍租均为现状拍租,中标人需自行清场接管标的。
二、租赁要求
标的: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1年租赁经营权拍卖特别注明事项:
1、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整体打包拍租。
2、本次拍卖仅为广告牌租赁权,广告设施由中标方自行投资建设。
3、买受人发布的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而受到任何行政主管部门整改要求或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发布的广告不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因此而受到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权利追索或要求赔偿或补偿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委托方对租赁提出以下要求:(1)买受人在承租期间必须投放合法合规、内容健康的商业或公益宣传广告。(2)买受人在承租期间,买受人全年必须无条件配合委托方无偿发布公益广告的临时需求。
委托方特别申明:标的买受人竞得该标的即为标的安全责任人。标的买受人在承租期内的一切操作必须按照行业安全标准执行并实施,标的买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保证委托方租赁物及其设施设备安全,完整并承担承租期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禁止买受人擅自增添户外广告设施,更改现状。如确有必要的,买受人报委托方书面同意并按程序报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但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民事纠纷责任、产生的费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一并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机构依法要求拆除所增添设施的,委托方提前15天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收到委托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偿拆除相关户外广告设施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竞租人在参加拍租会视为知晓并认同。
三、租期及租金增长方式
标的租赁期限均为1年,既从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详见《租赁合同》)。
四、标的移交
标的以现状形式自行移交,无免租装修期。
拍租成交后,承租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由委托方确认款项到账后5日内将标的移交给承租人。
标的移交后,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清场和接管标的,委托人和拍租人不负责标的清场等各项事宜,关于标的移交后的清场、接管等所有事项,概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标的移交后的维修、管理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五、其他说明
1.佣金、交易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佣金:本次拍租标的承租人须按拍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成交价的5% (略) 支付拍租佣金,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至拍卖人账户。
(2)交易服务费:本次拍租标的承 (略) (略) 价外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人应交交易服务费为拍租标的历年年租金成交总价的0.24%), (略) (略) 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83.*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买受方承担成交价款的0.24%交易服务费。承租人须于成交当 (略) (略) 。
2.押金、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1)租赁押金。拍租成功后,承租人需缴纳租赁押金,标的租赁押金均为年租金成交价的20%。租赁合同期满,若承租人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委托方如数退还(不计息)。
(2)承租方应交的年租金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即承租人须自竞租成功之日起三日内按标的成交价一次性交清标的年租金至委托人账户。如租金没有按时足额交清,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押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以上款项须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付至委托人账户(户名: (略) 城发 (略) ;账号:5937 7006 0759;开户行:中 (略) (略) 支行。)。
3.其它租赁条件
(1)承租人须自竞租成功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满,若委托方继续对外招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2)租赁期内该标的的水电费、维修、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花卉树木等安装、管理、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果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广告牌结构和新建大型建筑物,不得擅自增添和拆除相关设施,如有必要,需报委托人同意及按程序报建后,方可进行。
(4)租赁期内,承租方因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5)租赁合同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后,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标的及其附属区域保证全部完好、无偿移交给委托人。
(6)租赁期内,遇政府征收等国家政策原因,视作不可抗力,由此导致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委托人可对标的进行融资、贷款抵押,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的日期仔细审阅拍卖相关条款内容并进行实地勘察,认真分析标的,凭借自身经验对拍品的品质及价值进行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对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不明或有疑问的应在报名看样时了解清楚。竞买人 (略) 络拍卖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的现状和委托人特别要求,并严格遵守执行,愿对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承租方报名参加竞拍即视同接受拍卖约定的所有条款,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约付清全部款项时,由委托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约视同违约。
八、竞买 (略) 络竞价前必须知晓《交易须知》、《拍卖规则》,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委托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代理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买受人资格,买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 (略) 冷水滩区家洲公园入口两侧的两块立柱式广告牌整体打包拍租。
2、本次拍卖仅为广告牌租赁权,广告设施由中标方自行投资建设。
3、买受人发布的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而受到任何行政主管部门整改要求或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发布的广告不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因此而受到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权利追索或要求赔偿或补偿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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