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做地相关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做地相关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做地相关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 (略) “政采云用户”http://**(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09:30点(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D-ZFCG*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做地相关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2025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做地相关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R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准*级及以上资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还需满 足以下条件:
(1)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2)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时间8:30-16:30)。
(二)地点(网址):浙江 (略) (http://zfcg.http://**.cn)
(三)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 (略) ”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
2.地点:浙江 (略) “政采云用户”http://** logi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3.方式:潜在 (略)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提交
(一)投标人应于2024年08月16日09:30点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平台,逾期未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 (略) 拒收。
(三)评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30点
(四)开标地点: (略) (略) 评标室(双龙南街 858 (略) 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前往现场。)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announcement-front.124d4c4f.0.0.55f737b0e*eeb1457b8010f9af8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 (略) 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 (略) 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 姜峰
联系电话: *
0579-*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 朱晨祥
联系电话: *
0579-*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正达 (略)
地址: (略) 八一北街世贸饭店东塔25楼
项目负责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2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做地相关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 (略) “政采云用户”http://**(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09:30点(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D-ZFCG*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做地相关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2025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做地相关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R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准*级及以上资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还需满 足以下条件:
(1)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2)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时间8:30-16:30)。
(二)地点(网址):浙江 (略) (http://zfcg.http://**.cn)
(三)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 (略) ”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
2.地点:浙江 (略) “政采云用户”http://** login(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3.方式:潜在 (略)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提交
(一)投标人应于2024年08月16日09:30点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平台,逾期未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 (略) 拒收。
(三)评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30点
(四)开标地点: (略) (略) 评标室(双龙南街 858 (略) 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前往现场。)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announcement-front.124d4c4f.0.0.55f737b0e*eeb1457b8010f9af8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 (略) 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 (略) 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 姜峰
联系电话: *
0579-*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 朱晨祥
联系电话: *
0579-*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正达 (略)
地址: (略) 八一北街世贸饭店东塔25楼
项目负责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2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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