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新自然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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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新自然告号

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新自然告[2024]11号)

新自然告[2024]11号 2024/07/28

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2024)15号

宗 地

总面积:

3666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以南、新兴街以东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 且 ≤2

建筑密度(%):

≤28

绿化

率(%):

35≤

建筑限高(米):

≤55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3666

投资

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

备 案 号:

*BA0093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备注: 该地块内地上建筑物一并处置,且已闲置多年从未修缮,部分墙体脱落屋顶坍塌,按建筑残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3.*元,竞买人须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5日内将处置价款交至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指定账户(银行名称:中国 (略) 新河县支行,账号:*001,账户名称:新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8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惠招标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8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惠招标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 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19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0日 10时10分在惠招标http://**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惠招标资料上传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9日19:00。
(一)本次拍卖土地是以现状拍卖,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充分了解。
(二)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略) 、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出让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河 (略) 裕华区育才街322号409室

联 系 人:张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邢台新河县支行

开户账号:**

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新自然告[2024]11号)

新自然告[2024]11号 2024/07/28

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2024)15号

宗 地

总面积:

3666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以南、新兴街以东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 且 ≤2

建筑密度(%):

≤28

绿化

率(%):

35≤

建筑限高(米):

≤55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3666

投资

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

备 案 号:

*BA0093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备注: 该地块内地上建筑物一并处置,且已闲置多年从未修缮,部分墙体脱落屋顶坍塌,按建筑残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3.*元,竞买人须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5日内将处置价款交至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指定账户(银行名称:中国 (略) 新河县支行,账号:*001,账户名称:新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8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惠招标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8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惠招标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 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19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0日 10时10分在惠招标http://**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惠招标资料上传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9日19:00。
(一)本次拍卖土地是以现状拍卖,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充分了解。
(二)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略) 、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出让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河 (略) 裕华区育才街322号409室

联 系 人:张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邢台新河县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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