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23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23号之一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含个体工商户)。
(二)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况的意向报名者报名参加:
1.联合体;
2.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 (略) 公布的信息为主);
3.重大税收违反失信主体(以信用 (略) 公布的信息为主);
4.与出租方及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方存在经济纠纷或诉讼的单位(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5.在租赁出租方其他物业期间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经要求整改而拒不改正的单位(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三)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6个月内投资不低于*元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升级改造及对房屋结构进行加固处理(以发票、结算单或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理机构验收结算后出具的书面报告等证明材料为准),升级改造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墙体开裂、饰面层受潮脱落、墙柱裂缝、柱、梁钢筋锈蚀、混凝土胀裂、护栏开裂、屋面锈蚀、屋面穿孔和钢桁架锈蚀等项目的修复处理,同时,加大柱截面、加大梁截面、采用粘碳纤维布加固、加装消防梯、电梯、安装化粪池、外墙翻新以及对消防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和做好雨污分流等工程,上述项目所有投入和办理报建的一切手续,全部由承租方负责。该物业经修复及加固后,必须符合正常使用标准,并经出租方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该房屋为I级或Ⅱ级可以正常使用的安全鉴定报告,相关鉴定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收回标的物。
(四)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当日须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元工程保证金,如承租方能够在签订租赁合同后6个月内将装修改造工程全部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该工程保证金由出租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投资升级改造并按时竣工,每逾期一天承租方须按照约定的升级改造投资总额的5‰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个月,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该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仅要负责消除房屋安全隐患,而且要安全合理使用该房屋,如该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坍塌或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负责。(九)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当日内按首年月租金的3倍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租赁标的物计租面积为722.63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十一)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知悉物业现状及瑕疵,承租方应依法依规使用,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
(十二)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以各种名义与第三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或者交换)。
1、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23号之一物业总面积合计824.81平方米,其中, (略) 北城酒店电房面积49.98平方米,越秀区供电局开关房面积52.2平方米。扣除上述物业面积后,现招租物业计租面积为722.63平方米。
2、租赁标的物建于八十年代,未办理任何用地及报建手续。
3、租赁标的物水电供给系统及排水、排污系统不完善,需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补强及修复。
4、原承租 (略) (略) (广东 (略) ,以下称“国太公司”)与出租方之间存在欠费纠纷,该历史欠款时段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拖欠租金金额为*元。
5、 (略) 欠出租方的历史欠款,承租方应在签收《成交确认书》当日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逾期支付的则视为弃标,放弃与出租方签约);承租方垫 (略) 追讨, (略) 之间就追讨垫付款等产生的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对垫 (略) 的认可、 (略) 追回的风险均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该风险,出租方基于该交易条件和承租方承担的风险在设定租赁费用标准时已经予以考量,所以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出租方退还或赔偿垫付费用,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7、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解决门口通道汽车堵塞问题。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含个体工商户)。
(二)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况的意向报名者报名参加:
1.联合体;
2.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 (略) 公布的信息为主);
3.重大税收违反失信主体(以信用 (略) 公布的信息为主);
4.与出租方及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方存在经济纠纷或诉讼的单位(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5.在租赁出租方其他物业期间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经要求整改而拒不改正的单位(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三)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6个月内投资不低于*元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升级改造及对房屋结构进行加固处理(以发票、结算单或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理机构验收结算后出具的书面报告等证明材料为准),升级改造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墙体开裂、饰面层受潮脱落、墙柱裂缝、柱、梁钢筋锈蚀、混凝土胀裂、护栏开裂、屋面锈蚀、屋面穿孔和钢桁架锈蚀等项目的修复处理,同时,加大柱截面、加大梁截面、采用粘碳纤维布加固、加装消防梯、电梯、安装化粪池、外墙翻新以及对消防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和做好雨污分流等工程,上述项目所有投入和办理报建的一切手续,全部由承租方负责。该物业经修复及加固后,必须符合正常使用标准,并经出租方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该房屋为I级或Ⅱ级可以正常使用的安全鉴定报告,相关鉴定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收回标的物。
(四)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当日须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元工程保证金,如承租方能够在签订租赁合同后6个月内将装修改造工程全部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该工程保证金由出租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投资升级改造并按时竣工,每逾期一天承租方须按照约定的升级改造投资总额的5‰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个月,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该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仅要负责消除房屋安全隐患,而且要安全合理使用该房屋,如该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坍塌或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负责。(九)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当日内按首年月租金的3倍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租赁标的物计租面积为722.63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十一)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知悉物业现状及瑕疵,承租方应依法依规使用,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
(十二)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以各种名义与第三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或者交换)。
1、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23号之一物业总面积合计824.81平方米,其中, (略) 北城酒店电房面积49.98平方米,越秀区供电局开关房面积52.2平方米。扣除上述物业面积后,现招租物业计租面积为722.63平方米。
2、租赁标的物建于八十年代,未办理任何用地及报建手续。
3、租赁标的物水电供给系统及排水、排污系统不完善,需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补强及修复。
4、原承租 (略) (略) (广东 (略) ,以下称“国太公司”)与出租方之间存在欠费纠纷,该历史欠款时段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拖欠租金金额为*元。
5、 (略) 欠出租方的历史欠款,承租方应在签收《成交确认书》当日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逾期支付的则视为弃标,放弃与出租方签约);承租方垫 (略) 追讨, (略) 之间就追讨垫付款等产生的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对垫 (略) 的认可、 (略) 追回的风险均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该风险,出租方基于该交易条件和承租方承担的风险在设定租赁费用标准时已经予以考量,所以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出租方退还或赔偿垫付费用,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7、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解决门口通道汽车堵塞问题。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