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将台洼村122386号地块酒仙桥污水处理厂东墙外空地15平方米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将台洼村122386号地块酒仙桥污水处理厂东墙外空地15平方米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项目编码: | 2024-CY/04-0515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将台洼村122386号地块酒仙桥污水处理厂东墙外空地15平方米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
所属地区: | (略) / 朝阳区 / 东风乡 / 将台洼村 | ||
标的-1 | |||
名称: | 通讯基站 | 单位: | 座 |
型号: | 无 | 数量: | 1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 | 三年 | |
出让方式描述: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07-29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08-09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 (略) 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处置方法: | ||
处置方法说明: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价格*元/年,无递增,年付,提前收取租金。 2.押金5000元,用于维护合同正常履行,期内无违约终止时无息返还,押金先付。 3.租赁期间,受让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所建基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 4.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5.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6.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 (略)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元; 2.鉴于 (略) 政民生保障服务设施使用,该标的原受让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 在中国执行 (略)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15平方米。 2、该项目占地四至:东至树林,西至污水处理厂,南至树林,北至外侨公墓。 3、该标的项目业态为第三产业,项目用途为通讯基站,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4、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规 (略) 绿地。 5、该项目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6、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7、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30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
联系人: | 赵松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2024-CY/04-0515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将台洼村122386号地块酒仙桥污水处理厂东墙外空地15平方米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
所属地区: | (略) / 朝阳区 / 东风乡 / 将台洼村 | ||
标的-1 | |||
名称: | 通讯基站 | 单位: | 座 |
型号: | 无 | 数量: | 1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 | 三年 | |
出让方式描述: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07-29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08-09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 (略) 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处置方法: | ||
处置方法说明: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价格*元/年,无递增,年付,提前收取租金。 2.押金5000元,用于维护合同正常履行,期内无违约终止时无息返还,押金先付。 3.租赁期间,受让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所建基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 4.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5.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6.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 (略)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元; 2.鉴于 (略) 政民生保障服务设施使用,该标的原受让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 在中国执行 (略)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15平方米。 2、该项目占地四至:东至树林,西至污水处理厂,南至树林,北至外侨公墓。 3、该标的项目业态为第三产业,项目用途为通讯基站,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4、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规 (略) 绿地。 5、该项目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6、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7、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30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
联系人: | 赵松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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