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羊盘山地区天然沥青矿勘查探矿权出让论证谈判邀请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羊盘山地区天然沥青矿勘查探矿权出让论证谈判邀请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采购人) (略) 利州区羊盘山地区天然沥青矿勘查探矿权出让论证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预算:*元
2.项目名称: (略) 利州区羊盘山地区天然沥青矿勘查探矿权出让论证
3.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简介
我市 (略) 利州区羊盘山地区天然沥青矿勘查探矿权,需采购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探矿权出让论证。成交供应商应通过资料搜集、实地勘测、区块论证、图件绘制等工作,编制完成《 (略) 利州区羊盘山地区天然沥青矿勘查探矿权出让论证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拟出让矿业权范围、勘查主矿种、地质工作程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政策情况、出让范围合理性、绿色勘查要求等,并按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 号)有关规定,明确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探矿权出让论证报告通过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审查后,将作为该探矿权出让及确定出让起始价的依据。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略) 自然 (略)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从事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行业并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络免费获取,供应商须将介绍信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提供的联系邮箱,联系人:姚女士,电话:*,邮箱:*@*q.com。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9: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9:00(北京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2日9: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谈判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 (略) 利州 (略) 一段739号
联 系 人:姚女士 *
(略) 自然资源局(采购人) (略) 利州区羊盘山地区天然沥青矿勘查探矿权出让论证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预算:*元
2.项目名称: (略) 利州区羊盘山地区天然沥青矿勘查探矿权出让论证
3.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简介
我市 (略) 利州区羊盘山地区天然沥青矿勘查探矿权,需采购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探矿权出让论证。成交供应商应通过资料搜集、实地勘测、区块论证、图件绘制等工作,编制完成《 (略) 利州区羊盘山地区天然沥青矿勘查探矿权出让论证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拟出让矿业权范围、勘查主矿种、地质工作程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政策情况、出让范围合理性、绿色勘查要求等,并按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 号)有关规定,明确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探矿权出让论证报告通过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审查后,将作为该探矿权出让及确定出让起始价的依据。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略) 自然 (略)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从事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行业并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络免费获取,供应商须将介绍信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提供的联系邮箱,联系人:姚女士,电话:*,邮箱:*@*q.com。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9: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9:00(北京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2日9: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谈判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 (略) 利州 (略) 一段739号
联 系 人:姚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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