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金鸡湖商务区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消防安全巡查服务的采购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金鸡湖商务区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消防安全巡查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金鸡湖商务区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消防安全巡查服务 JSZC-*-SZWK-C2024-02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ZWK-C2024-0223
项目名称:金鸡湖商务区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消防安全巡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健全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分级分类治理、逐项闭环整改、标本兼治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金鸡湖商务区区域内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量多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有必要对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大力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项目需求
围绕“不起火、烧不大、跑得掉”,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2.1违规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 (略) 、管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2.2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2.3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
2.4顶棚和隔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
2.5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6损坏、挪用、圈占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2.7违规设置人员住宿,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住宿区未独立设置或采取物理防火分隔。
2.8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私搭乱建。
2.9未按规定安装烟感、喷淋、一键报警等设备设施。
2.10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新建、提档升级及相关管理指导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7日(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 (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 (略)
五、开启时间:2024-08-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 (略) 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 (略) 站上发布:
2.1、江苏 (略)
2.2、 (略) (略)
3、监督电话:0512-*。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17-18楼
联系人:祁新华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卫康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宇、张田、李东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宇、张田、李东
电话:0512-*
项目概况 金鸡湖商务区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消防安全巡查服务 JSZC-*-SZWK-C2024-02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ZWK-C2024-0223
项目名称:金鸡湖商务区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消防安全巡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健全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分级分类治理、逐项闭环整改、标本兼治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金鸡湖商务区区域内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量多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有必要对出租载体、租赁厂房(仓库)、“厂中厂”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大力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项目需求
围绕“不起火、烧不大、跑得掉”,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2.1违规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 (略) 、管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2.2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2.3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
2.4顶棚和隔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
2.5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6损坏、挪用、圈占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2.7违规设置人员住宿,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住宿区未独立设置或采取物理防火分隔。
2.8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私搭乱建。
2.9未按规定安装烟感、喷淋、一键报警等设备设施。
2.10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新建、提档升级及相关管理指导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7日(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 (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 (略)
五、开启时间:2024-08-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 (略) 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 (略) 站上发布:
2.1、江苏 (略)
2.2、 (略) (略)
3、监督电话:0512-*。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17-18楼
联系人:祁新华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卫康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宇、张田、李东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宇、张田、李东
电话: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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