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长自然拍告字号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长自然拍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航拍-4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航城街道下朱村 (略) 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1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元,不设保留价 |
宗地编号: | 2024航拍-5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首占 (略) (略) 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3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5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元,不设保留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24航拍-4号、2024航拍-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同一申请 (略) ,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文武砂 (略) 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大拍卖间)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文武砂 (略) 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大拍卖间)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出让现场交易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上述地块竞买企业在竞买申请时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无以下情况的书面承诺: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3.上述地块竞买企业报名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与建设主管部门同时签订《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及《 (略) 建设专项协议》,如未签订协议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建设要求按协议约定执行。 4.上述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6.2024航拍-4号地块按照净地供地,具体交净地工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会同航城街道负责。2024航拍-5号地块按照净地供地,具体交净地工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会同首占镇负责。竞得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九个月内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上述地块应在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7.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地块分期缴款不计利息。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8.上述地块所建公共 (略) 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作如下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快递服务用房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的单位。 9.上述地块项目建设应根据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开展“平安智能小区”设计、安装。 10.上述地块项目给水管道DN75及以下明设管道,应优先采用食品级S*不锈钢管道,埋地管道应优先采用食品级覆塑S*不锈钢管道,由住建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管。 11.上述地块可建设长乐区立体生态住宅。 12.上述地块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销售价格和合同备案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13.上述地块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14.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 (略) 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办规〔2022〕7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长乐区政府组 (略) 公开有偿处置。 15.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16.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17.竞买申请人应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 (略) 公共 (略) (http://**)进入下载中心->【市本级】土矿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土矿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pdf”进行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91-*。 18.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意向竞买申请人应于202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携带本人身份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文武砂 (略) 201号福州新区政府服务中心4层417)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0591-*
开户单位: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长乐支行,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福建 (略) 长乐支行
开户账号:*774,*05,*2891,**,*,*001
宗地编号: | 2024航拍-4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航城街道下朱村 (略) 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1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元,不设保留价 |
宗地编号: | 2024航拍-5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首占 (略) (略) 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3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5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元,不设保留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24航拍-4号、2024航拍-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同一申请 (略) ,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文武砂 (略) 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大拍卖间)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 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文武砂 (略) 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大拍卖间)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出让现场交易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上述地块竞买企业在竞买申请时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无以下情况的书面承诺: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3.上述地块竞买企业报名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与建设主管部门同时签订《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及《 (略) 建设专项协议》,如未签订协议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建设要求按协议约定执行。 4.上述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6.2024航拍-4号地块按照净地供地,具体交净地工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会同航城街道负责。2024航拍-5号地块按照净地供地,具体交净地工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会同首占镇负责。竞得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九个月内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上述地块应在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7.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地块分期缴款不计利息。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8.上述地块所建公共 (略) 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作如下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快递服务用房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的单位。 9.上述地块项目建设应根据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开展“平安智能小区”设计、安装。 10.上述地块项目给水管道DN75及以下明设管道,应优先采用食品级S*不锈钢管道,埋地管道应优先采用食品级覆塑S*不锈钢管道,由住建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管。 11.上述地块可建设长乐区立体生态住宅。 12.上述地块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销售价格和合同备案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13.上述地块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14.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 (略) 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办规〔2022〕7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长乐区政府组 (略) 公开有偿处置。 15.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16.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17.竞买申请人应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 (略) 公共 (略) (http://**)进入下载中心->【市本级】土矿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土矿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pdf”进行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91-*。 18.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意向竞买申请人应于202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携带本人身份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文武砂 (略) 201号福州新区政府服务中心4层417)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0591-*
开户单位: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长乐支行,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福建 (略) 长乐支行
开户账号:*774,*05,*28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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