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投放自动售货机、咖啡机及图书馆饮水机服务场地招租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佳木斯大学投放自动售货机、咖啡机及图书馆饮水机服务场地招租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佳木斯大学投放自动售货机、咖啡机及图书馆饮水机服务场地招租 | 项目编号 | 以系统显示为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7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详见附件:安装位置及台数明细表。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权 | 所在层数 | 详见附件:安装位置及台数明细表 | |
租赁建筑面积 | 共计68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费用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由合同约定 | 履约保证金(元) | 成交年租金的3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优先权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出租要求 | 1、出租标的用途要求:投放自动售货机、咖啡机及图书馆饮水机。具体安装位置、拟安装台数、现状详见附件:安装位置及台数明细表。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提前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勘查时需自行详细全面确认安装现场位置、人流量、水电暖等基础条件,并签订《现场勘查确认书》。 2、合同期满或者承租方中途退出,承租方全部装修改造、美化装饰及不可移动设备(含水电管线等)不得拆除或损毁,并保证在正常使用状态,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出租成交后,承租方负责提供、安装、调试、经营自动售卖机,其全部货物等产权归承租方所有,所有安装( (略) 改造)、施工运行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协调配合。承租方需提供自动售卖机的功能以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4、自动售货机为24小时自动零售,操作需简单便捷,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无线支付方式,不允许单独售卡或其他结算方式。承租方需提供24小时客服电话,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并确保所提供设备的正常工作。 5、自动售货机内商品经营范围符合国家、行业及学校的相关标准;自动售货机具备售卖饮品(包含碳酸饮料、非碳酸饮料、无糖饮料、饮用瓶装水等)、方便食品(包含方便面、火腿肠、巧克力饼干等零食)功能。鉴于餐饮类服务存在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不准售卖经营自制食品和饮品类;不准经营烟、酒类及相关产品。只允许销售包装商品,所售商品须从正规渠道取得的合格产品且质量在有效期内。 6、不允许在机器外表面或显示屏上投放与售卖无关的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出租方相关规定。 7、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对所售卖商品的定价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略) 场价格范围。 8、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保证学校师生在消费过程中不受到任何利益损害,并遵守出租方对学生安全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出租方报告情况。 9、承租方在使用场地期内,严禁使用明火,必须遵守出租方安全防火有关规定,并且落实安全防火负责人,由于承租方责任引起的安全防火事故由承租方负全责并赔偿出租方的相应损失。 10、自动售货机的位置由出租方指定,承租方只享有出租位置的使用权。出租成交后,投放售卖机的具体数量和位置按出租方指定的执行,承租方不得私自改动位置。自动售货机数量原则上不得变动,出租方确实需要增加自动售货机时,新增每台上缴费用按照成交价除以中标台数计算。 11、所有出租标的位置出租方均不提供上下水。出租标的运行电力由出租方电力系统供应,出租方提供 220V配电,每台机器额定功率不得高于2000W,供电相关施工由承租方负责。 1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可改变出租标的的使用用途。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或部分转租、转借出租标的,承租方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出租标的。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8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利达 (略) | ||||
挂牌底价 | *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佳木斯大学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佳木斯大学2024年第16次党委常委会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
特别 告知 |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安装位置及台数明细表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完成此类项目的经营资质,资信良好且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 ||||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合同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安装费、维修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电费需挂表计量,电表由出租方双方共同确认,承租方负责仪器及相关安装,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 承租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电费由承租方每月向出租方财务部门缴纳。供热费按照评估面积计算,每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向出租方财务部门缴纳。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每月向出租方财务部门缴纳。 (略) 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商用标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系统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9日 | |||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8月19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8月19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身份证明:符合公告资质要求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具有完成此类项目的经营资质的相关佐证材料; (3)企业资信良好的相关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6)交易须知(签章); (7)《现场勘查确认书》; 以上需提供文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原件备查。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5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7月30日09:00-2024年8月20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451-* |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项目名称 | 佳木斯大学投放自动售货机、咖啡机及图书馆饮水机服务场地招租 | 项目编号 | 以系统显示为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7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详见附件:安装位置及台数明细表。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权 | 所在层数 | 详见附件:安装位置及台数明细表 | |
租赁建筑面积 | 共计68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费用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由合同约定 | 履约保证金(元) | 成交年租金的3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优先权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出租要求 | 1、出租标的用途要求:投放自动售货机、咖啡机及图书馆饮水机。具体安装位置、拟安装台数、现状详见附件:安装位置及台数明细表。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提前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勘查时需自行详细全面确认安装现场位置、人流量、水电暖等基础条件,并签订《现场勘查确认书》。 2、合同期满或者承租方中途退出,承租方全部装修改造、美化装饰及不可移动设备(含水电管线等)不得拆除或损毁,并保证在正常使用状态,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出租成交后,承租方负责提供、安装、调试、经营自动售卖机,其全部货物等产权归承租方所有,所有安装( (略) 改造)、施工运行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协调配合。承租方需提供自动售卖机的功能以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4、自动售货机为24小时自动零售,操作需简单便捷,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无线支付方式,不允许单独售卡或其他结算方式。承租方需提供24小时客服电话,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并确保所提供设备的正常工作。 5、自动售货机内商品经营范围符合国家、行业及学校的相关标准;自动售货机具备售卖饮品(包含碳酸饮料、非碳酸饮料、无糖饮料、饮用瓶装水等)、方便食品(包含方便面、火腿肠、巧克力饼干等零食)功能。鉴于餐饮类服务存在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不准售卖经营自制食品和饮品类;不准经营烟、酒类及相关产品。只允许销售包装商品,所售商品须从正规渠道取得的合格产品且质量在有效期内。 6、不允许在机器外表面或显示屏上投放与售卖无关的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出租方相关规定。 7、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对所售卖商品的定价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略) 场价格范围。 8、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保证学校师生在消费过程中不受到任何利益损害,并遵守出租方对学生安全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出租方报告情况。 9、承租方在使用场地期内,严禁使用明火,必须遵守出租方安全防火有关规定,并且落实安全防火负责人,由于承租方责任引起的安全防火事故由承租方负全责并赔偿出租方的相应损失。 10、自动售货机的位置由出租方指定,承租方只享有出租位置的使用权。出租成交后,投放售卖机的具体数量和位置按出租方指定的执行,承租方不得私自改动位置。自动售货机数量原则上不得变动,出租方确实需要增加自动售货机时,新增每台上缴费用按照成交价除以中标台数计算。 11、所有出租标的位置出租方均不提供上下水。出租标的运行电力由出租方电力系统供应,出租方提供 220V配电,每台机器额定功率不得高于2000W,供电相关施工由承租方负责。 1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可改变出租标的的使用用途。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或部分转租、转借出租标的,承租方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出租标的。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8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利达 (略) | ||||
挂牌底价 | *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佳木斯大学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佳木斯大学2024年第16次党委常委会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
特别 告知 |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安装位置及台数明细表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完成此类项目的经营资质,资信良好且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 ||||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合同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安装费、维修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电费需挂表计量,电表由出租方双方共同确认,承租方负责仪器及相关安装,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 承租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电费由承租方每月向出租方财务部门缴纳。供热费按照评估面积计算,每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向出租方财务部门缴纳。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每月向出租方财务部门缴纳。 (略) 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商用标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系统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9日 | |||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8月19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8月19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身份证明:符合公告资质要求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具有完成此类项目的经营资质的相关佐证材料; (3)企业资信良好的相关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6)交易须知(签章); (7)《现场勘查确认书》; 以上需提供文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原件备查。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5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7月30日09:00-2024年8月20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451-* |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