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农交德水挂2024LJ-038号鄢家镇高峰村6组养殖水面使用权流转项目标3:晒坝堰塘
成农交德水挂2024LJ-038号鄢家镇高峰村6组养殖水面使用权流转项目标3:晒坝堰塘
(略) 罗江区鄢家镇高峰村6组养殖水面使用权流转项目公告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德阳所罗江服务 (略) 罗江区鄢家镇高峰村第六村民小组委托, (略) 罗江区鄢家镇高峰村6组养殖水面使用权流转项目进行公开流转,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略) 罗江区鄢家镇高峰村第六村民小组
(二)项目地址: (略) 罗江区鄢家镇高峰村6组
(三)项目基本情况:晒坝堰塘面积3亩
二、 流转方式、底价、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流转方式:出租
(二)流转期限:10年
(三)流转价格(评估或集体协商定价):400元/年
(四)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三、处置方式
(一)按照村集体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标的物应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公开出租。
(二)流出方委托农交所在 (略) 上发布出租信息公告。出租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在出租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意向流入方,则由农交所组织竞价进行出租,报价最高者为流入方。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流入方,则按挂牌成交。
四、标的物使用要求
1、流入方在承包期内,应自觉服从流出方合理的农业生产用水和蓄水安排管理,管理好堰塘的蓄保水,主动参与慧御支渠防水收水,流出方有义务协助流入方协调解决用水矛盾纠纷。
2、无特殊情况,流入方必须首先满足农业生产用水,每年堰塘开漏荫放水,流出方通过同流入方协商,安排,用水、放水必须白天(天亮)进行,晚上(天黑)禁止放水。流出方若无故放水给流入方造成损失,由流出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流入方损失。若在农田用水季节,流入方必须满足流出方的农业生产用水,保证流出方栽秧泡田用水,每年泡田栽秧之前必须把堰塘蓄满水。
3、农田用水季节由流出方负责向堰塘蓄水的抽水电费和机械修理费用费(泡秧田、大田栽秧、旱水后秧田复水),不是农业生产用水季节流入方如需向堰塘灌水,抽水时应有专人在场管理,抽水所产生的一切电费及人工费和抽水时发生的机器故障修理费用均由流入方自行承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天旱,双方协商处理,不得无理取闹。
4、流入方不得人为堵塞放水洞子,切忌堵死水源,谁放水谁负责关闸,不得浪费水资源。若遇流出方村民任意放水,流入方有权将当事人交与流出方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流出方负责。
5、流入方在承包期间,应自觉服从和遵守流出方及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安全常识培训教育,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在堰塘周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6、流入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项目需对该堰塘进行整治,流入方应积极支持,及时放水腾出需整治地段,如果整治耽误时间超出一个月,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7、流入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需征占该堰塘及周围土地,堰塘的水产养殖品及周边土地的地面附着物补偿归流入方所有,堰塘及土地面积补偿归流出方所有,如承包期未满,流出方按合同承包价退还流入方剩余年限承包费。
8、流出方有权监督流入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流入方的自主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堰塘内产生的一切收益归流入方所有。
9、流出方应协助劝阻村民及他人在堰塘内外放牧、挖掘、种植等影响流入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10、堰塘放水时,因流出方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流出方自己负责,与流入方无关。流入方在承包期间,应加强对所承包堰塘的经营管理,如因流入方自己管理不善、市场物价波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承包金额不减,承包年限不变。
11、流入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环保要求处理好养殖尾水排放、废弃使用的鱼药塑料瓶、塑料袋、死鱼,以及堰塘中垃圾,并不得随意乱丢。
12、在承包期内,流入方对所承包的堰塘堤埂和防洪设施,应加强管理,人为损毁坏堰埂或者漏荫洞子,由流入方负责恢复,流出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因不可抗拒力量造成堰塘的堤埂或防洪设施发生垮塌,双方协商处理。
五、信息发布渠道
成都 (略) :http://**:2002/
六、承租方基本资格条件
诚信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均可申请单独参加承租。
七、报名事项
1.流入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流入方申请书
3.其它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八、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九、项目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罗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罗江区政务中心3楼农交所窗口
注意:本公告项目信息由流出方提供,意向流入方需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罗江服务中心
(略) 罗江区鄢家镇高峰村6组养殖水面使用权流转项目公告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德阳所罗江服务 (略) 罗江区鄢家镇高峰村第六村民小组委托, (略) 罗江区鄢家镇高峰村6组养殖水面使用权流转项目进行公开流转,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略) 罗江区鄢家镇高峰村第六村民小组
(二)项目地址: (略) 罗江区鄢家镇高峰村6组
(三)项目基本情况:晒坝堰塘面积3亩
二、 流转方式、底价、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流转方式:出租
(二)流转期限:10年
(三)流转价格(评估或集体协商定价):400元/年
(四)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三、处置方式
(一)按照村集体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标的物应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公开出租。
(二)流出方委托农交所在 (略) 上发布出租信息公告。出租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在出租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意向流入方,则由农交所组织竞价进行出租,报价最高者为流入方。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流入方,则按挂牌成交。
四、标的物使用要求
1、流入方在承包期内,应自觉服从流出方合理的农业生产用水和蓄水安排管理,管理好堰塘的蓄保水,主动参与慧御支渠防水收水,流出方有义务协助流入方协调解决用水矛盾纠纷。
2、无特殊情况,流入方必须首先满足农业生产用水,每年堰塘开漏荫放水,流出方通过同流入方协商,安排,用水、放水必须白天(天亮)进行,晚上(天黑)禁止放水。流出方若无故放水给流入方造成损失,由流出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流入方损失。若在农田用水季节,流入方必须满足流出方的农业生产用水,保证流出方栽秧泡田用水,每年泡田栽秧之前必须把堰塘蓄满水。
3、农田用水季节由流出方负责向堰塘蓄水的抽水电费和机械修理费用费(泡秧田、大田栽秧、旱水后秧田复水),不是农业生产用水季节流入方如需向堰塘灌水,抽水时应有专人在场管理,抽水所产生的一切电费及人工费和抽水时发生的机器故障修理费用均由流入方自行承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天旱,双方协商处理,不得无理取闹。
4、流入方不得人为堵塞放水洞子,切忌堵死水源,谁放水谁负责关闸,不得浪费水资源。若遇流出方村民任意放水,流入方有权将当事人交与流出方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流出方负责。
5、流入方在承包期间,应自觉服从和遵守流出方及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安全常识培训教育,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在堰塘周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6、流入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项目需对该堰塘进行整治,流入方应积极支持,及时放水腾出需整治地段,如果整治耽误时间超出一个月,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7、流入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需征占该堰塘及周围土地,堰塘的水产养殖品及周边土地的地面附着物补偿归流入方所有,堰塘及土地面积补偿归流出方所有,如承包期未满,流出方按合同承包价退还流入方剩余年限承包费。
8、流出方有权监督流入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流入方的自主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堰塘内产生的一切收益归流入方所有。
9、流出方应协助劝阻村民及他人在堰塘内外放牧、挖掘、种植等影响流入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10、堰塘放水时,因流出方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流出方自己负责,与流入方无关。流入方在承包期间,应加强对所承包堰塘的经营管理,如因流入方自己管理不善、市场物价波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承包金额不减,承包年限不变。
11、流入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环保要求处理好养殖尾水排放、废弃使用的鱼药塑料瓶、塑料袋、死鱼,以及堰塘中垃圾,并不得随意乱丢。
12、在承包期内,流入方对所承包的堰塘堤埂和防洪设施,应加强管理,人为损毁坏堰埂或者漏荫洞子,由流入方负责恢复,流出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因不可抗拒力量造成堰塘的堤埂或防洪设施发生垮塌,双方协商处理。
五、信息发布渠道
成都 (略) :http://**:2002/
六、承租方基本资格条件
诚信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均可申请单独参加承租。
七、报名事项
1.流入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流入方申请书
3.其它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八、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九、项目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罗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罗江区政务中心3楼农交所窗口
注意:本公告项目信息由流出方提供,意向流入方需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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