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农交德水挂2024LJ-042号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10组清水堰塘经营权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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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农交德水挂2024LJ-042号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10组清水堰塘经营权出租项目

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10组清水塘经营权出租项目公告

成都农交所德阳所罗江服务 (略) 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第十村民小组委托,拟对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10组清水塘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流转,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略) 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第十村民小组

(二)项目地址: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10组

(三)项目基本情况:面积约32.5亩,水源条件好,交通便利,常年蓄水平均1.5米以上。

二、流转方式、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

(一)流转方式:出租

(二)挂牌价格:*元/年

(三)流转期限:5年

(四)支付方式:受让方需在受让成功3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清租金

三、使用要求

1、受让方在承包期内,应自觉服从*方合理的农业生产用水和蓄水安排管理,管理好堰塘的蓄保水,主动参与放水守水,出租方有义务协助受让方协调解决用水矛盾纠纷。

2、无特殊情况,受让方必须首先满足农业生产用水,每年堰塘开楼荫放水,组上通过同*方协商,安排,用水、放水必须白天(天亮)进行,晚上(天黑)禁止放水。出租方若无故放水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受让方损失。若在农田用水季节,受让方必须满足出租方的农业生产用水,保证出租方栽秧泡田用水,每年泡田栽秧之前必须把堰塘蓄满水。

3、不是农业生产用水季节受让方如需向堰塘灌水,抽水时应有专人在场管理,抽水所产生的一切电费及人工费和抽水时发生的机器故障修理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天旱,双方协商处理,不得无理取闹。

4、受让方不得人为堵塞放水洞子,切忌堵死水源,谁放水谁负责关闸,不得浪费水资源。

5、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应自觉服从和遵守发包方及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安全常识培训教育,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堰塘周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6、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项目需对该堰塘进行整治,受让方应积极支持,及时放水腾出需整治地段,如果整治耽误时间超出二个月,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7、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需征占该堰塘及周围士地,堰塘的水产养殖品及周边土地的地面附着物补偿归受让方所有,堰塘及土地面积补偿归*方所有,如承包期未满,出租方按合同承包价退还受让方剩余年限承包费。

8、出租方有权监督受让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受让方的自主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堰塘内产生的一切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9、出租方应协助劝阻村民及他人在堰塘内外放牧、挖掘、种植等影响受让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10、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应加强对所承包堰塘的经营管理,如因受让方自己管理不善、市场物价波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承包金额不减,承包年限不变。

11、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环保要求处理好养殖尾水排放、废弃使用的鱼药塑料瓶、塑料袋、死鱼,以及堰塘中垃圾,并不得随意乱丢。

12、在承包期内,受让方对所承包的堰塘堤埂和防洪设施,应加强管理,人为损毁坏堰埂或者楼荫洞子,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因不可抗拒力量造成堰塘的堤埂或防洪设施发生跨蹋,双方协商处理。

13、如受让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承包费,并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四、承租方基本资格条件

诚信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均可申请单独参加受让。

五、信息发布渠道

成都 (略) :http://**:2002/

六、报名事项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 报名时间: (略) 时间为准
  • 报名地点:罗江政务中心3楼农交所窗口
  • 报名资料:

1.流入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流入方申请书

3.其它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七、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八、项目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罗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罗江区政务中心3楼农交所窗口

注意:本公告项目信息由流出方提供,意向流入方需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罗江服务中心

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10组清水塘经营权出租项目公告

成都农交所德阳所罗江服务 (略) 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第十村民小组委托,拟对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10组清水塘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流转,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略) 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第十村民小组

(二)项目地址:罗江区新盛镇老君村10组

(三)项目基本情况:面积约32.5亩,水源条件好,交通便利,常年蓄水平均1.5米以上。

二、流转方式、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

(一)流转方式:出租

(二)挂牌价格:*元/年

(三)流转期限:5年

(四)支付方式:受让方需在受让成功3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清租金

三、使用要求

1、受让方在承包期内,应自觉服从*方合理的农业生产用水和蓄水安排管理,管理好堰塘的蓄保水,主动参与放水守水,出租方有义务协助受让方协调解决用水矛盾纠纷。

2、无特殊情况,受让方必须首先满足农业生产用水,每年堰塘开楼荫放水,组上通过同*方协商,安排,用水、放水必须白天(天亮)进行,晚上(天黑)禁止放水。出租方若无故放水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受让方损失。若在农田用水季节,受让方必须满足出租方的农业生产用水,保证出租方栽秧泡田用水,每年泡田栽秧之前必须把堰塘蓄满水。

3、不是农业生产用水季节受让方如需向堰塘灌水,抽水时应有专人在场管理,抽水所产生的一切电费及人工费和抽水时发生的机器故障修理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天旱,双方协商处理,不得无理取闹。

4、受让方不得人为堵塞放水洞子,切忌堵死水源,谁放水谁负责关闸,不得浪费水资源。

5、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应自觉服从和遵守发包方及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安全常识培训教育,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堰塘周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6、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项目需对该堰塘进行整治,受让方应积极支持,及时放水腾出需整治地段,如果整治耽误时间超出二个月,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7、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需征占该堰塘及周围士地,堰塘的水产养殖品及周边土地的地面附着物补偿归受让方所有,堰塘及土地面积补偿归*方所有,如承包期未满,出租方按合同承包价退还受让方剩余年限承包费。

8、出租方有权监督受让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受让方的自主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堰塘内产生的一切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9、出租方应协助劝阻村民及他人在堰塘内外放牧、挖掘、种植等影响受让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10、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应加强对所承包堰塘的经营管理,如因受让方自己管理不善、市场物价波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承包金额不减,承包年限不变。

11、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环保要求处理好养殖尾水排放、废弃使用的鱼药塑料瓶、塑料袋、死鱼,以及堰塘中垃圾,并不得随意乱丢。

12、在承包期内,受让方对所承包的堰塘堤埂和防洪设施,应加强管理,人为损毁坏堰埂或者楼荫洞子,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因不可抗拒力量造成堰塘的堤埂或防洪设施发生跨蹋,双方协商处理。

13、如受让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承包费,并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四、承租方基本资格条件

诚信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均可申请单独参加受让。

五、信息发布渠道

成都 (略) :http://**:2002/

六、报名事项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 报名时间: (略) 时间为准
  • 报名地点:罗江政务中心3楼农交所窗口
  • 报名资料:

1.流入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流入方申请书

3.其它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七、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八、项目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罗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罗江区政务中心3楼农交所窗口

注意:本公告项目信息由流出方提供,意向流入方需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罗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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